关于社保缴费相关工资费用部分的筹划建议
针对目前社保缴费存在提高缴费基数的风险,旨在提前规划的,规避企业增加人力资本的风险,提出以下解决方案,供领导考量:
方案一:单员工工资分两个公司发放,交社保的公司发放缴费基数工资,余下工资在未缴纳社保的公司发放。A公司跟员工建立的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B公司是劳务合作,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法律上没有限制,但是实操的时候有两个问题,第一个,劳动者认不认,劳动者不认这个事,说我们事实上就是一个劳动关系,你光签协议报税解决不了问题。劳动者当时是认的,但是未来出事以后可能他不认,这个事比较复杂了。
方案二:单员工工资分两卡发放。这个需要员工提供另一个已经过参保年龄的工资卡,且年龄不宜过大,50-60周岁左右为佳。参保员工工资按缴费基数发放,并签订劳动合同。另一工资卡,劳务关系解释。目前这个方案存在的风险是部分地区已有出台政策,一个公司的退休员工返聘率不得超过25%。
方案三:单员工工资按社保缴费基数发放,余下的部分,请员工备票报销。此方案存在的风险是降低企业工资总额,影响员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的计提参数;另企业工资总额下降的同事,提高企业管费的账面成本;另发票的归类影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目前就考虑到这三种方案,在实际操作中,可以考虑用方案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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