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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司企业物业管理小区内饲养宠物的规定

来源:智榕旅游
Xxx公司

文档序号:XXGS-AQSC-001

文档编号:AQSC-20XX-001

XXX(单位)公司物业管理

小区内饲养宠物的规定

编制科室: 知丁

日期: 年 月 日

小区内饲养宠物的规定

为了加强小区内宠物豢养管理,保障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管理规定所述宠物,包括小型犬、猫、鸟等动物;

第二条 本小区准许豢养上述宠物,不准饲养家禽家畜(包括:鸡、鸭、鹅、羊、猪、兔、牛、马等);

第三条 凡在小区内饲养犬类的养犬人必须持有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

第四条 养犬人必须到所住地的区、县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注册,领取《养犬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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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保证每年检查一次;

第五条 养犬人必须持《动物健康免疫证》和《养犬许可证》到小区物业管理处进行登记备案,否则视为无证豢养行为。

第六条 小区每户只准许养一条观赏犬(体长标准:成年犬一般不能超过50cm),禁止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烈性犬和大型犬,养犬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七条 养犬人应为所饲养犬只进行一年一次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小区管理处应做好督促、检查;

第八条 合理饲养和管理所养犬类,避免饲养犬只狂吠影响他人。家中无人时,应将犬只妥善安置。 知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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