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身份证: 手机: 承包时间: 到 甲乙双方系业务承包保作关系,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原则,就门店的承包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门店: 授权品牌:
甲乙双方需要履行的具体事宜:
1, 甲方负责门店的终端品项,邮报—-促销及品牌推广规划。 2, 乙方履行的事宜如下:
a,门店人员必须按甲方业务编制要求配置 1 名人员到岗,上班时间( 早晨9点-晚上9点) 不得缺岗,如果编制人员无故缺岗,1天扣除当天工资,3天以上将扣除保为此,乙方交 5000 人民币作为押金。(押金部分由前2个月收入扣除抵押)
c.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价格销售,不得私自卖低价格。如门店调价,乙方应通各甲方业务人员,并按甲方业务要求执行。
d,乙方须管好产品的动销和消费者退货管理,
e,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卖场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如违反规章造成卖场处罚和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产品业务提成核算方式;
产品的常规机提成为 6个点 特价机提成为 1个点 ,同时执行公司新的奖励处罚制度,当月完成任务须100%,针对常规机型追加3%激励,当月达成任务120%针对常规机型追加4%激励.,当月完成任务130%公司追加常规机5%作为激励,当月完成任务90%常规机提成降为5%.
三,门店销售人员由乙方自行聘用,与甲方无任何劳动用工关系。 本协议由 到 止
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一个月前商定续签或终止。 由上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分。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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