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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智榕旅游
幼儿园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学生防溺水的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地方、上级主管部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园对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管理。 3、职责

3.1 安全员负责实施学生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4、程序

4.1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全体师生的自身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4.2 各班要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主题班会、安全教育、班级黑板报设立专栏等多种途径和方式,组织开展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运用集会广播、橱窗展览、发放告家长书等方式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及学生家长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及家长对溺水危害的认识。

4.3 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重点加强防溺水宣传与教育。各班每学期要做到“四个一”:即举行一次防溺水专题知识讲座,出一期防溺水防意外事故黑板报。举行一次有关安全教育的主题班会,强化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写一封告家长信(关于如何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的内容)。

4.4 校园应当在校内水池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

4.5 校园组织学生集体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时,活动地点或途中有河流的,要落实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相关措施。

4.6 对学生进行经常性教育:

1)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且要有会游泳、负责任的大人陪同,选择水浅、河底硬而平整的、熟悉的水域游泳。

2)学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得私自结伴去游泳,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山塘、水库、深潭等水深的地方游泳,不到水流湍急的河流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

4.7 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访\"等途径,通过印发《告家长书》、《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求家长特别注意\"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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