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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责任保证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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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责任保证书范文

安全质量责任保证 甲方(施工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为确保本工程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建设部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政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审查乙方的资质和履约能力,审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质;

(2) 将施工现场移交给乙方,明确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

(3) 按合同价格及甲乙双方确认的预付款比例按时向乙方支付预付款,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4) 不得要求乙方满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缩短合同约定的工期; (5) 乙方不得明示或暗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附

件、消防设施和设备;

(6) 有权检查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规范作业,有权制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责令改正,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未按规定改正的,甲方有权增加经济处罚;如发生事故,甲方可根据后果和影响追究乙方的事故责任和违约责任。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确保生产和工程安全,以及周围建(构)筑物、各种管线的安全,因工程建设造成的道路交通等公共环境和个人财产;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3)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安全负责人,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乙方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考试,

取得安全资格培训证书。以上人员应报甲方备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对施工中的特种作业人员,乙方必须选派合格的持证人员上岗;

(4) 确保安全生产成本的有效使用。列入工程预算的安全工作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的费用,必须用于采购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工程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

(五) 严格控制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的车辆、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设施,并按期进行维护检修。不得使用有安全隐患或者按照国家规定报废、淘汰的车辆、设备、机具、设施。施工起重机械、整体升降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内容;

(6) 审查分包商和人员的资质,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

任;

(7) 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案,符合施工工艺和工艺要求,严格控制地表沉降,落实对周围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设施、周围绿化等公共环境的保护措施。如遇不明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解决办法。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及周围环境、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暂停施工的,做好现场保护;

(8) 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外观卫生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火标准》、《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与管理标准》及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应在施工现场所有危险部位按国家标准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 制定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定期组织演练。发生

紧急情况,立即组织应急处置,避免事态扩大,并立即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x) 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明显标志;

(11) 为建筑工人、工程管理人员和其他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应当参加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2) 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对甲方及相关方在安全检查中要求的安全事故隐患和不安全行为,立即予以纠正。

(十三) 行使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安全条款规定的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违约责任

(1) 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抢救伤员、减少进一步损失、保护现场的同时,应立即向甲方报告情况,不得隐瞒事故真相。如有违反,乙方应承担事故责任和损失;

(2) 发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事故,由乙方承担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除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3-10万元作为违约金外;

(3) 发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事故,除甲方有权视情况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1万-5万元的违约金外,乙方还应按有关规定承担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因乙方对甲方的责任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 第四条本协议条款与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五条本协议书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上述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年月日

安全质量责任保证第二部分 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保障

(b) 承揽(甲方)工程,乙方为工程施工向甲方作出以下安全保证:

1.施工现场必须按施工方案布置,施工材料、设备、工具不得乱放,做好文明施工;

2.施工期间,乙方人员不得饮酒、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违法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做好从进场到退建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预防一切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4.本项目属于高空作业,乙方应保护并封闭高空作业现场,避免物品坠落伤及行人;乙方进场施工不得影响商户的正常业务。在此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给甲方、承租人及其他人员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财产损失和乙方人员伤亡均由乙方承

担,与甲方无关;

5.施工现场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严禁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施工。需要明火时,必须申报并采取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6.负责清理施工现场拆除前施工遗留的淤泥、垃圾、临时围墙等;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承包人) 日期:年月日

安全质量责任保证(三) 产品质量责任保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或公司:

我方作为贵公司,货物供应商向贵公司作出如下保证: 一。保证我们的业务资格

我们保证提供给贵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是真实有效的。

2.保证我们的货物供应

1.所供货物均具有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和相关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经贵公司书面确认供货品牌后,所供货物不得随意更改。

3.所供货物的保质期自贵公司验收入库之日起计算,不少于天。

4.我们认可贵公司的货物验收制度,在接受所供货物时严格遵守贵公司的货物验收制度。

5.对验收不合格的货物,保证在贵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补齐合格的货物。

! 6.经检验验收合格的货物,如在贵公司投入使用前有证书不全、品牌不符、质量问题,我公司保证无条件退货,并在贵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补齐合格的货物。 7.如果我方所供货物的质量对贵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我方愿意支付货款1-10倍的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8.我方愿意将所供货物货款的30%作为滚动质保金按月

结算,下次结算时再结算。 供应商:公司

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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