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调动社会资源用于社区公益事业,打造华明公益事业的平台,拟建立天津市华明基金会。筹备方案如下: 一、基金会宗旨
关注社区公益建设,救助社区困难群体,开展社区公益活动,构建和谐社区。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实施步骤
1、基金会成立的文件准备(2011年2月15日前) ①设立申请书 ②基金会章程草案
③原始基金验资证明、基金会住所证明
华明基金会类型为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原始资金需投入400万元,来源拟为政府投入。基金会住所拟在华明示范镇管委会。 ④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人员待定) ⑤拟任正副理事长简历(人员待定) ⑥拟任秘书长简历(人员待定) ⑦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文件
华明基金会需挂靠在副厅级行政单位,以此单位为业务主管单
位。(挂靠单位待定)
2、民政部门申请登记(2011年2月16——2011年3月15日)
华明基金会成立需要到天津市民政局申请登记批准。 3、税务登记(2011年3月16日——2011年3月31日) 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 四、运营管理及资金使用范畴 1、组织机构
成立理事会、设立监事、专职工作人员
2、建立基金会各项管理制度、部门职能、人员职责 3、资金运作 ①募集资金
面向社会多方面募集资金、物资,接收各方面的捐助。 ②基金管理
在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③资金使用
基金会资金用于资助社区进行必要的教育、卫生、环境和文化建设;开展社区公益活动,扶持贫困家庭和人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其素质和能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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