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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监理规划

来源:智榕旅游
第一章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规模:

3、道路工程设计概况 11、本工程概算: 12、计划开竣工日期:13、本工程参建单位: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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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范围、内容、目标

1. 监理服务范围

监理服务的工程范围: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所辖标段内承包人承担的全部合同工程项目,包括:。

监理服务的工作范围:在业主及其派出机构的指导下,对所辖施工标段的全部工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同时对缺陷责任期的工作承担责任。 2.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办在开展监理工作中,将按照国家、行业和北京市有关建设监理的要求完成相应工作。严格执行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规程和业主在中标后对监理工作提出的要求及办法。

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可归纳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和工作协调等。

质量控制是工程监理的核心任务,也是监理的首要职责。监理质量控制的主要思路是靠体系支撑、靠机制运转、靠程序规范、靠验收保证。在工程质量控制活动中,监理依据合同文件、相关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重点通过规范化管理控制承包人的质量行为,通过预控以及科学的试验、检测、验收等手段,对工程质量实施监控,使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进度是质量的载体。监理控制进度的主要思路是总体安排、阶段控制、按周落实。监理的进度控制主要是通过计划、统计、纠偏等手段使工程进展符合合同工期的要求。重点抓好计划的审批、计划落实的检查和监督、影响因素的分析、进度计划的协调和调整等几个控制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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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是进度和质量的基础,是项目综合效益的具体体现。费用控制的总体思路是总体控制、周计量、月汇总。重点抓好清单核算、现场计量、变更洽商等的管理,使工程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合同管理是实现进度、质量和费用控制目标的最重要手段。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授予监理的职责和权限,经常性地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承包人履约,提醒业主及时纠正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

信息管理是监理决策的基础,也是对监理和工程成果的管理。通过周报、月报和各种统计报表,及时、准确、全面地地反映工程各方面信息,为业主和监理决策提供基础依据,是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管理必不可少的手段。

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是工程顺利进行的有效保证,监理既要抓好监理人员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又要督促施工单位按着北京市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文件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和落实,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无事故和文明施工达标。

工作协调是推动工程顺利展开比不可少的手段。监理工程师不仅要协调监理办内部、驻地组内部的工作关系,还要协调监理和承包商、承包商和承包商、承包商和业主以及工程和外围环境的关系,保证工程高效、合规地推进。

根据监理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监理的主要具体工作如下: (1)、按期编报、修改、完成监理规划及计划,经委托人批准后全面落实;

(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在认真学习合同文件、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和管理办法并在图纸会审的基础上,由监理办指定的责任人,负责组织监理人员以分项工程为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认真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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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图纸会审记录和监理工作交底记录。

(3)、参与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图设计,按时批复承包人报送的文件;

(4)、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他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督促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工程中核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以确保其质量保证体系切实可行并落实到实处。

(5)、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按照业主的规定和要求召开常规工地会议、监理会议,认真作好会议记录,按时下发会议纪要;

(6)、在承包人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永久性工程材料、基准点复核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合规、齐备的前提下,发布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7)、验收承包人的工地实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

(8)、建立现场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项目与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

(9)、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对各种材料进行确认;

(10)、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对机械设备的进出场情况予以动态的监督和记录;

(11)、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方案;

(12)、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13)、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组织分解业主批准的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和业主下发的阶段工程进度计划,并监督承包人按计划实施。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按时填报周、月进度统计表,当进度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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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后于计划时,要及时反馈或处理。

(14)、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5)、按验评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频率,对工程质量进行实测实量的验收。重点部位要求全频率验收。试验项目和试验频率不应低于规范规定频率的30%。验收后应认真填写工序质量验收单及有关记录;

(16)、开展监理预控工作,通过文件发放、会议交流、现场指导等手段,减少或避免不合格品及质量事故的出现,对业主明确的必须旁站的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同时做好旁站记录;

(17)、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质量事故与质量缺陷,要及时填写质量事故(缺陷)报告单报业主,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还要按照委托人要求参与事件的处理;

(18)、发布监理指令:根据合同文件和业主授权,对于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行为,要及时签发监理指令警告、制止或处理;

(19)、在承包人自保体系失效、质量失控、监理程序落实不利等违约行为出现时,经请示委托人同意后发布停工令,并敦促承包人及时整改;在承包人报送整改报告和复工申请并经监理人员现场核实后签发复工令;

(20)、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21)、清单核算:按照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按分项工程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分解和核算,及时、准确完成清单核算成果表;

(22)、计量与支付:依据合同文件和程序要求,对承包人提交的中间计量单和月支付报审表进行认真审核,及时填写中间计量审批单、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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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汇总报审表,签发中期支付凭证并报业主审批,配合业主完成工程量现场确认工作;

(23)、受理承包人、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意向,驳回不能成立的工程变更申请,审核、处理符合要求的变更申请,编制变更令并抱业主审批后发布;

(24)、对工程施工中有可能引起索赔事件的相关情况,如:人员、设备、施工工艺、环境等予以关注和记录,受理索赔、分包等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后报业主批准;

(25)、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6)、按照委托人规定的格式、内容、要求和期限,编制监理周报、监理月报、支付月报或其它报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委托人;

(27)、建立上墙图表和工作台帐,并实施动态管理:监理单位将在进场后10天内建立组织机构框图、监理机构各岗位职责、工程平面图、关键部位平面或断面图、管线位置关系图和工程形象进度图、工程进度、支付“S”曲线图,工程月进度计划、实际进度统计对照表等。对于监理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指令、记录或资料,要认真做好收发登记和统计分析,并建立控制性台帐;

(28)、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结算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初验,审核竣工结算;

(29)负责日常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检查,监督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各种安全生产指标,指导和监督承包人完善各项安全措施、突发事件预案、交通导行方案的制定、审批、落实等;

(30)、签交工证书并报业主审批;

(31)、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32)、编制工程监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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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制定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实施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34)、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并报业主审批; (35)、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36)、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7)、内部考核:对监理人员进行内部工作考核,建立切实可行的奖惩制度,对违规的监理人员或监理行为,采取措施,限期予以改正并预防再次发生;

(38)、其它。 3.监理服务目标

监理服务的工程目标:严格敦促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要达到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级,其它指标达到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

监理服务的工作目标:①质量目标:合格。②安全目标: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③环保目标:争创区文明工地。

第二章 监理工作依据

1、工程设涉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合同、协议:

(1)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合同; (2)项目法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 (3)工程设计图纸及说明; (4)本工程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5)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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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等;

(6)本工程的地质勘察报告

(7)国家、建设部、交通部、北京市颁布的有关建设监理及工程质量的法规、法令。

(8)往来文件及会议纪要。 (9)其它有效文件。 2、图纸设计的规范规定:

(1)、《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 GB50108-2008 (3)、《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8)、《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9)、《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1 (1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1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12)、《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74-2006 (13)、《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1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66-2011 (15)、《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 (16)、《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 (17)、《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 (18)、《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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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2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2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22)、《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23)、《北京市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J01-45-2000 (24)、《北京市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J01-47-2000 (25)、《道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DBJ01-84-2004

(26)、《北京市供热与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DBJ01-86-2004 (27)、《北京市给水与排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DBJ01-88-2005 (2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07 (29)、《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2015 (30)、《市政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808-2013

(3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 945-2012

(32)、《排水管(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11/T1071-2014 (3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规范》DB11/T1132-2014 (34)、《北京市电力公司通用订货技术条件》Q/GDW0212335-2010 (3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36)、《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 (37)、《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 (38)、《工程监理标准编制性条文》市政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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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场计划、监

理人员岗位职责

1. 监理机构设置的组织形式

本工程的监理组织按照直线职能形式运作,成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本工程计划配备监理人员5名,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代表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管理协调施工单位。合约工程师及计量工程师,负责合同管理和费用控制,主要工作有清单核算、计量、支付、变更费用评估、延期评估、索赔评估、履约检查、造价统计等;材料试验工程师负责材料审批,材料质量控制,以及施工单位的试验室管理,监理办内部试验、有见证取样送检管理等;测量检测工程师负责监理测量、检测管理及协助现场计量工作;管线工程师负责雨水工程监理技术、管理工作,以及其它公用管线工程施工的监理协调工作。 2. 人员配备及进场计划

本项目主要监理人员的资质和资历符合开展监理工作的要求,计划 配备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1名,其他人员均通过建设部监理培训,并取得证书。组织机构框图:

总监理工程师

- 10 - 3.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a)对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

b)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c)组建监理机构,负责对全体监理人员培训和管理。

d)主持制定本工程监理规划、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实施细则并在征得业主同意后贯彻实施。

e)参加业主召集的重要工作会议,主持重要的监理工作会议,签发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重要文件,下达各种重要指令。

f)审批承包人申报的各种重要报告。 g)签发承包人各类工程款项支付证书。

h)主持处理工程发生的质量事故。协助有关单位或管理部门处理安全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

i)组织审查承包人的交工申请,在认定承包人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并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后,向业主办理工程交工,并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工程交工验收工作,提交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签发工程交工移交证书。

j)组织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实施工作。

k)按期向业主汇报监理工作及工程合同实施动态,主持编制监理月工作报告,并按时提交。主持编制工程竣工监理工作报告。

l)主持本工程监理资料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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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全面负责文明、安全施工管理。 (2)、合约工程师主要职责

a)协助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合约事宜,包括工程款支付、延期、索赔、工程变更、分包等事宜的办理和管理。

b)参与编制、审核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c)负责确认支付清单,对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予以审核汇总并上报。

d)负责对承包人提交的变更费用申请进行审查,确认。 e)负责对承包人提交的延期申请进行评估。

f)负责对承包人提交的费用索赔进行费用合理性审查。 g)负责监理和管理支付、变更、索赔台帐。 h)负责合同履约检查组织工作。 i)负责分包的审核工作。 j)负责合约方面的资料归档工作。 (3)、计量工程师岗位职责 a)负责清单核算工作。 b)负责工程量清单的管理工作。 c)负责中间计量数量审批工作。 d)负责现场计量工作。

e)负责分项完工计量数量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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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协助合约工程师的各阶段工程结算工作。 j)负责计量资料的整理汇总工作。 (4)、材料试验工程师主要职责

a)负责常用工程材料的审批工作,负责重要材料生产厂家的审查工作。

b)参与编制、审核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c)负责建立常用材料控制管理台帐及管理工作。

d)负责对现场材料控制工作,对驻地监理人员进行指导、检查、管理。

e)参与重要材料配比工作和工艺的技术把关工作。

f)负责参与因材料、构建引发的质量事件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g)负责常用砼构件审批工作及上述产品生产厂家的审查工作。 h)负责对大中型砼构件的首件验收工作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产品质量抽查工作。

i)负责建立砼构件控制台帐工作。

j)负责指导监理试验室开展试验工作,负责检查承包人工地实验室的工作。

(5)、测量检测工程师主要职责

a)负责导线测量复核工作,审批承包人导线复测结果,对工程重点部位的测量工作进行复核。

b)负责对承包人的竣工测量成果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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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负责测量控制资料归档工作。

d)在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在主任工程师的指导下,负责试验检测室职责范围内工作的实施。按要求及时提交检测试验报告。

e)按时向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提交阶段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 f)组织人员配合合约工程师开展现场计量工作。 (6)、道路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a)负责有关道路工程方面的监理管理工作。 b)负责编制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c)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道路工程监理工作。 d)审查承包人提交的道路工程方面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e)参加道路工程的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f)负责道路工程施工中质量事件和质量事故的处理,并完成报告。 g)配合、协助其他监理工程师完成监理工作,参与编写监理周、月报。

(7)、管线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a)负责有关管线工程方面的监理管理工作。 b)负责编制管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c)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管线工程监理工作。 d)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管线工程方面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e)参加管线工程的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f)负责管线工程施工中质量事件和质量事故的处理,并完成报告。 g)配合、协助其他监理工程师完成监理工作,参与编写监理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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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8)、负责管辖合同标段的具体监理实施工作。 a)负责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的审核工作。

b)负责工序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参加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c)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巡视和旁站工作,并做好记录。 d)负责组织见证取样及监理试验的制样工作、现场试验工作。 e)负责工程材料的现场管理工作。 f)参加工程量的现场确认工作。

g)负责变更初评、索赔、延期资料提供工作。 k)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及检查。 (9)、现场监理工程师助理主要职责

a)在现场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监理工作。

b)负责监理旁站及日常巡视,做好现场施工预控、预检工作。 c)负责工程进度统计工作。

d)负责驻地监理组的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 e)负责现场试验的制件与实测实量工作。 f)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及检查。 (10)、文明、安全工程师职责

a)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监理工作。 b)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及日常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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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负责监理自身的安全管理。

d)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文明、安全施工方面的方案。 e)负责编制文明、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f)负责施工中安全事故的处理,并完成报告。 (11)、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a)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成交办的监理工作。

b)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驶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

第四章 监理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准则,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公正的维护发包人的合法权益,为发包人提供一流的服务,结合本工程的特点,我公司该监理部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

1、 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在收到发包人或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图纸)后,2天之内监理部审查后按合同要求发给承包人工程师图(设计文件),要求承包人认真核查,然后,总监主持召开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会,了解设计意图、澄清图纸问题。 2、 开工审批制度

单位工程的施工准备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必须在开始施工前提出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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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签字后,方可开始施工。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承包人不得擅自开工。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3、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工程覆盖前,承包人必须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在覆盖施工三日前报送监理工程师,并提出覆盖施工申请。监理工程师根据进度计划,会同设计人和承包人进行覆盖的检查、验收,符合合同和技术规范的,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承包人方可进行覆盖施工,否则,将责令承包人剖开隐蔽部位。 4、 工程质量监控制度

按照监理规划的要求,建立现场质量控制体系,在实施过程中,保持质量控制体系有效运行,接受发包人(专家)的督导和技术支持。

当现场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或同一施工质量问题重复出现,或出现重大施工质量问题时,将对监理自身和承包人的质量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保持、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有关设计文件进行核查,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根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并落实到施工和质量控制的各个环节中,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 施工质量检验试验制度

工程师对工程的施工质量有检验权和否决权。

工程师将监督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确认合格后签证认可。这些检验包括:材料、构件、拌和物、土料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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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碾压试验等的检验和试验,以检验批为基础,对其各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检验和试验;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检验和质量评价。

材料、设备和构件进场时,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申报进货检验。监理工程师将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按规定由监理工程师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抽检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和构件不得使用,并在监理人员监督下清理出场。

承包人在每项需要检验和试验工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或需要在作业过程中进行检查或抽样试验的作业开始时,向工程师申请验收。工程师接到申请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审查报检资料。并赴现场检查或抽样试验。

工程师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报验表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有权拒绝签字,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方能签证。

工程师在检查中发现一般质量问题,将随时通知承包人改正,并将存在的问题记入监理日志和验收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指明不合格部位,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承包人整改合格后,重新向监理工程师申请验收。 6、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当某项工程在施工期间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将按如下程序处理:

(1)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该项工程施工,并对事故进行全面检查,同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2)要求承包人限期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并报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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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和纠正措施进行研究审查,同意后指令恢复该项工程施工。

(4)督促承包人对有关人员进行质量教育,落实整改措施,并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编写事故处理报告,报发包人备案。 7、验收制度

(1)当检验批、分部分部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及时申报验收,并及时进行现场检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的审核和质量评价,督促承包人整改存在问题,按合同规定的程序组织进行验收工作。

(2)当合同工程全部完工或需要进行工程阶段性验收时,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发包人做好工程竣工或阶段性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应按合同或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在提请发包人组织验收前,监理工程师应当:

①组织现场检查,督促承包人整改存在的问题。 ②审核工程竣工或阶段性验收资料,确认其已符合要求。 ③编制监理自检报告。

验收工程完成后协助发包人做好工程交付使用的工作。 8、 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2)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

(3)在检查承包人施工措施时,监理工程师将重视对其安全措施的审查,尤其是防火、安装作业、机械作业以及施工用电等,必须有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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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安全措施和专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每周建立专项安全专题会议,主要参加人员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主要内容为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抄送相关单位保留存档。

(5)建立每周安全检查制度,每周对施工现场、生产加工区、职工宿舍及厨房进行安全联合检查,如发现问题立即下发安全监理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整改内容3天内进行整改并进行回复。 9、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1)设置专门的施工进度控制岗位,研究工程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进度控制目标及主要的施工技术措施,对工程进度进行动态管理。

(2)在批复承包人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年、季、月施工计划之前,总监理工程师将主持召开有发包人、设计、承包人代表参加的联席会议,对有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3)监理人员将根据岗位职责要求,以有效的方式督促承包人按批准的施工计划投入人力物力,精心组织施工,并做好规定的日报月报表和施工记录。

(4)监理工程师将审阅承包人每月提交的进度报告,对比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工期延误的工程,找出延误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

(5)监理工程师以月报形式向发包人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必要时还将向发包人提交专题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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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投资控制制度

(1)根据工程规模及施工组织形式的要求,监理工程师设置专门的造价控制监理岗位,负责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方案,核算合同支付、审核工程变更所引起的新增费用预算和费用增减变更,审核索赔的费用变更。

(2)凡涉及工程造价的工程变更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核。经审核必须进行工程变更的,监理工程师将变更的理由及必要性、变更所增加的费用预算等审核意见报发包人审批,经发包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指令》并报发包人备查。涉及设计变更时,按照设计变更控制的规定执行。

(3)认真执行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工作规程,及时做好有关工程计量和支付的现场记录和签证,建立工程计量和支付台帐,严格依据合同审核承包人申报的每一笔工程费用。

(4)针对可能发生突破工程投资的因素制定防范对策,进行必要的预测分析,及时向发包人、承包人、设计人提出合理化建议。

(5)定期分析比较投资计划与执行情况的差异,工程实际造价的变化趋势及其影响原因,向发包人提出必要的分析报告。 11、设计优化和变更制度

根据工程施工进展,针对实际地形、地质条件、水文条件和现场施工条件,及时对施工图纸提出优化设计建议,或对工程控制所执行的标准、规范提出补充或修改意见,在征得设计人和发包人同意后执行。

不论是设计人还是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都需要设计单位授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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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署同意实施意见后,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监理工程师将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变更的原因

(2)变更对相关部位的影响。

(3)变更后对工程质量的使用功能、安全性、可靠性有否不良影响。

(4)变更对投资、进度的影响。

(5)变更能否实施,是否有更好的替代方案。

监理工程师将及时将设计变更通知发送至各有关单位。所有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需报请发包人审批。

对核查和签发的所有设计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应做好审阅记录和签发记录。

12、 工作会议制度

监理工程师每周三上午召开监理例会,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根据工程进展的需要而临时决定召开工地专题会议。工程参建各方的代表都可以提议召开工地专题会议。工地专题会议一般由总监主持召开。工地专题会议的目的在于:协调或研究解决工程进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质量、进度、或费用问题。

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会,并根据不同层次分别由总监、项目监理工程师主持。现场协调会的目的是对近期施工活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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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证实、协调和落实,对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其它重大问题只提出,另召开专题会议解决。

工地例会和工地专题会议,应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记录,会后根据记录整理出纪要,由发包人代表、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等会议参加各方代表签字确认。会议纪要对各方起约束作用,会议决定执行的有关问题,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必要的手续。现场协调会由与会各方代表在会议纪录上签字即可。会议纪要或记录确定的事项应严格依据合同的规定作出。

13、 监理工作报告和资料管理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按公司发布的《监理月报编制规定》或发包人要求的监理月报编写内容方法,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月报内容应当真实,数据可靠,全面反映当月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工程投资、施工安全和事故处理以及合同执行情况等方面监理工作的开展。

(2)各级监理人员应按照建设监理工作日志管理的要求,将当天监理情况写入监理工作日志,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修改监理工作日志。监理工作日志应按规定进行审阅和保管。

(3)根据监理项目情况,监理部设置专门的监理岗位,负责工程监理的信息管理工作。文件、资料及档案应认真执行《工程监理项目文件、资料及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发送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做发送和签收记录。监理工程师收到的文件和资料及时登记并传递有关人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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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资料和相关文件应按档案管理要求按期进行整编归档,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按规定移交发包人。 14、 监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1)正确执行国家及地方建设法规、规范、标准,守法、公正、诚信、科学地维护国家利益。

(2)不得与施工单位、设备制造和材料供应单位发生经营性隶属关系,也不得是这些单位的合伙经营者。

(3)监理单位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均须专职从事本单位的监理业务,不得在政府机关、受监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设备制造和材料供应单位任职。

(4)独立承担受委托的监理业务。不得转让,也不允许其它单位假借监理单位的名义执行监理业务,不从事超越监理合同规定权限的活动。 (5)接受建设主管机关的监督,定期向业主单位报告监理情况。 (6)因监理过失而造成的重大事故,应按合同规定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警告、记过、直至吊销监理工程师执照的处分。 15、 行为规范

鉴于本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为保证本工程监理工作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准则的有效实施,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监理纪律,要求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监理工作人员“十不准”:

(1)不准向承包单位透露应保密的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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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施工单位; (3)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建筑材料;

(4)不准对承包单位“吃、拿、卡、要”,损害监理形象; (5)不准接受承包单位的奖金、奖品、礼金、礼品及各种津贴; (6)不准参加由供货方主办的设备及建筑材料采购活动; (7)不准参加承包单位组织的旅游、休假和娱乐活动; (8)不准循私情、袒护影响监理质量的任何行为和个人; (9)不准私自承揽监理项目范围以外的监理业务,搞非法“合作”监理;

(10)不准私自借用承包单位的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工程师要接受业主与监理公司的检查和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解聘处分,触犯刑律的应依法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16、 严格遵守监理工作守则

监理办全体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工作守则,守则如下: (1)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为行为准则,为业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工程建设而努力工作。

(2)牢记公司的质量方针,深刻理解其内涵,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积极维护公司的信誉和荣誉。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认真履行监理合同委托中约定的各项监理义务,完成合同中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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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的各项服务,承担应负的责任。

(5)发扬严肃认真、科学求实的工作作风。准确掌握工作的依据,采用正确的工作方法,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结合实际解决问题。

(6)尊重职业道德,讲究职业信誉。要公正地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保守因工作关系而获得的建设单位和本公司的任何机密,不得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承包单位提出任何个人要求。不得在承包单位兼职。树立监理人员的良好形象。

(7)增强集体观念,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建立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的同事关系,遇有不同意见,应先在内部研究,服从领导决定。

(8)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和补充新的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随时总结经验,牢记自己的岗位职责,完成所承担的监理工作。

第五章 监理工作质量控制

1、 监理工作总则

(1)、规划与要求:根据规范要求,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并就重点、难点环节制定更为详尽的实施细则,明确目标要求。

(2) 措施与程序:根据监理规划中的目标与要求,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和落实执行程序,明确监理控制细节。 (3) 监督与指令:对措施与程序的落实执行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必要时实施旁站监理。对于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偏差,及时发出监理指令进行纠偏。

(4) 统计与报告:对于过程或最终数据与信息,及时进行统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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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和预测。对于重大问题和严重趋势必须及时通报业主。

(5) 暂停工程与支付:依据合同文件,对承包商的严重违约行为,采取全部或部分暂停工程施工和工程计量支付的手段,来迫使承包商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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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监理工作总流程

签定监理合同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总体工程开工令 质量控制 进度控制 费用控制 合同管理 信息管理 组织交工验收 交工结帐与资料归档 签发交工证书 缺陷责任期监理 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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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程序

参加设计交底 组织图纸会审 审批基准点复测 审批地面线测量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审批工程单位划分 文明、安全施工方案审批检查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组织施工监理交底 编制监理规划 熟悉合同文件 组建监理机构 核查开工条件 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签发总体工程开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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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熟悉合同文件

监理进场以后,监理办将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合同文件,认真分析其特点,掌握控制重点和难点。对合同文件中存在的差错、遗漏或含糊不清等问题,查证清除,作出合理的解释,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法。 (1)熟悉合同条件

a) 业主、承包商和监理的合同关系;

b) 合同条款所赋予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c) 合同事宜的处理原则、处理方法和处理程序; d) 专用条款中的特殊规定和处理原则。 (2)熟悉合同图纸

在熟悉合同图纸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将仔细进行下列项目的审核。如发现问题将以监理办的名义书面及时上报业主或根据业主授权报设计单位或设计代表解决。

a) 合同图纸签认手续是否齐全;

b) 设计文件是否完整,是否与图纸目录相符; c) 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选用与现行规定的相符性; d) 路基与基础的设计与地质勘测报告的符合性;

e) 合同图纸中指定使用的规程、规范、标准图册的有效性; f) 合同图纸规定采用的施工工艺与现行规范、规程的符合性; g) 各图册在设计说明、坐标设计及各专业设计之间的矛盾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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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原有设计是否有明显导致投资增加的项目; I) 设计是否有特殊工艺和材料要求。 (3)熟悉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

a) 清单栏目的划分以及其所涵盖的工程细目; b) 单价与数量的乘积是否与合价相符; c) 合价的累计是否与总价相符; d) 计量依据、计量原则和通用计量方法; e) 清单数量准确性。 (4)熟悉技术规范

a) 工程项目的范围和主要工程内容; b) 材料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试验频率; c) 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 d) 监理验收和审批程序; e) 工程量计量方法。 (5) 熟悉施工现场

a)图纸表示是否与现场一致; b)施工便道及其修建情况; c)施工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情况; d)料源情况; e)现场挖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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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控制桩点设置和保护情况; g)现场试验室建设情况等。 5、 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1) 监理规划的内容

a)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建设环境、项目等级、主要设计指标、主要工程数量、工程投资、工程特点、难点和重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监督单位、总承包单位、主要分包单位等。

b) 监理工作依据 c) 监理工作服务范围

d) 项目控制目标:质量目标、工期目标、费用目标、监理工作目标。

e) 监理一般控制措施:体系措施、预控措施、指令措施、全过程监督措施、程序控制措施。

f) 质量控制:质量控制目标分解、质量控制阶段划分、质量控制要点、质量控制程序和质量控制措施等。

g) 费用控制:费用控制目标分解、费用控制阶段划分、费用控制要点、费用控制程序和费用控制措施等。

h) 进度控制:进度控制目标分解、进度控制阶段划分、进度控制要点、进度控制程序和进度控制措施等。

i) 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原则、管理重点、管理要点、管理程序和管理措施。

j) 信息管理:信息管理原则、管理重点、管理要点、管理程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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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k)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管理措施、管理重点、管理要点、管理程序。

l)工作协调:工作协调原则、协调重点、协调要点、协调程序和协调措施。

m)监理组织机构:组建原则、组织形式、职能部门或岗位设置、人员构成、部门职责划分、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监理人员进场与退场计划等。

n)资源配置:按照合同要求,监理在办公、交通、通讯、试验与检测、生活等方面的资源配置及其进退场计划。

o)监理工作程序与管理制度:主要监理事宜工作程序、信息与资料管理制度、监理工作报告制度等。

P)监理的内部管理:监理工作通病及其预防控制措施、监理工作的内部考核管理办法、监理工作纪律等。 (2) 监理规划的编制与报批程序

a) 在委托监理服务合同签订28天内或合同规定的其它期限内,监理工程师将组织相关监理人员编制项目监理工作规划。

b) 监理规划编制的总体原则是内容全面、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程序合理、制度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楚、控制有力,既有创新精神,又具有较强的项目现实指导作用和可操作性。

c) 监理规划编制完成,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业主审批。经业主批准的监理规划,是进行项目监理控制的总纲领,下发各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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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贯彻执行。

d)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本身发生实质性改变或业主、监理办认为既定的内容不适合,将及时进行修订,并报业主审批同意后实施。

(3)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与审批

a) 对于大型或重要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将根据监理规划,组织监理人员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b) 监理实施细则主要写明控制目标、控制重点、控制要点、控制措施和验证措施等。

c) 监理实施细则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下发监理办各部门执行,并报业主备案。 6、参与设计交底

(1)组织

设计交底由业主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进行。设计代表、承包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控负责人、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参加。 (2)主要内容

a) 设计代表介绍设计构思、工程地质、水文、主体结构、主要设计指标、采用的设计规范、施工要求、施工注意事项等。

b) 设计代表回答或澄清承包商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所提出的问题。 c) 编制设计交底记录,设计代表、业主代表、承包商代表、监理工程师代表予以签认。符合设计变更要求的,按设计变更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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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1) 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

a) 文字说明:描述工程概况(地理位置、工程地质、当地气候条件、水文条件、主要设计指标等)、工程造价、工程特点、工期要求、施工总体部署、质量要求、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工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等。

b) 施工平面布置图:注明主要构造物、施工便道、生活区、料场、拌和场、仓库、机械停放场所、临时占地位置等。

c) 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工期目标(说明工期总目标和阶段性工期目标)、时间计划(用网络图和横条图两种形式绘制工程进度计划,要求切实按照指导施工的原则表示出主要施工工序之间的搭接关系。在网络图中要明显表示出关键线路,注明各个工序的时间参数。按照关键线路确定的工期必须符合合同工期和阶段性工期的要求。计划的安排必须充分考虑季节变化和气候变化的影响,要预留足够的动员、清场时间和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对各有关事项的审批、验收、签认时间)、费用计划(根据总体时间计划安排,计算出每工程月拟完成的工作量,用“S”图的形式绘制资金流转计划)、工、料、机计划(根据总体时间计划,用直方图的形式表达出人工、主要工程材料、主要机械设备在合同期内的计划安排。人员安排必须充足,主要工程材料必须落实,主要施工机械必须配套,以满足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的要求)。

d) 质量目标设计:质量目标、组织机构(描述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构成情况和质量控制系统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岗位职责)、主要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工艺(描述本工程中采取的技术保证措施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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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关键工序的控制手段)、试验、检测和测量(说明试验室建设、配备的试验、检测设备及其主要性能指标,试验、检测人员的资质情况)、自检(说明自检的控制程序、控制手段、人员安排和验收资料的保证措施)、特殊技术保证措施(说明冬季、雨季施工保证措施,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

e) 施工安全: 说明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及人身安全保障体系及其采取的主要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f)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说明施工中拟采取的现有道路改道、环境保护、工地照明、文物保护、扰民控制以及其它现有设施的保护措施。将特别指出满足北京市环境整治要求的环保措施。

g) 施工节约技术措施:说明工程中采用的施工节约技术措施。 h) 专项设计:大型或重要部位要有专门设计。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将有专门设计,并有试验段。 (2)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要点

a) 编制内容和内部审查手续是否齐全; b) 施工组织与部署是否合理; c) 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是否合理; d) 质量标准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e) 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是否有切实可行的证明材料; f) 施工设备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要求;

g) 专项施工设计是否全面、可行、合理、先进;

h) 进度计划是否满足合同要求,施工安排是否连续、均衡,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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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与资源配置是否协调。

I)文明、安全施工组织建立、实施方案是否可行。 (3)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

a) 编制:承包商在签定《合同协议书》后,将尽快组织各方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图纸审核、确定施工方案,开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b) 申报:在签定《合同协议书》28日或合同规定的其它期限内,承包商将向监理办提交合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c) 审批:监理办在收到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后14日内,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在正式批复之前,监理办需征求业主意见。审批未通过的,承包商将根据监理办的意见在7日内予以完善,直至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经监理办审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将报业主备案。

d) 调整:当监理工程师认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已经与工程情况严重不符或不适合时,承包商将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及时予以调整,并按上述程序报批。 8、 基准点复测

(1) 设计交桩

工程开工前,业主或设计人将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有关部门向承包商进行现场交桩,并提供基准点(导线点和水准点)的详细资料。

(2) 基准点复测

承包商在接到上述交桩资料后7天内,将组织合格测量人员(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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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上岗证)用合格测量设备(设备已标定,精度符合要求)对上述基准点进行复测,并延伸至相邻标段基准点。复测完毕后,书面将复测原始记录、计算结果、精度评定、测量人员资质证明、测量仪器检定证书等资料上报监理办审批。 (3)监理工程师批复

监理办在接到承包商上报的复测报告后7天内,对承包商的复测结果予以批复。在正式批复以前,监理办将组织测量工程师对上述基准点进行复核,以确保基准点准确无误。当监理办的复核结果和承包商的复测结果均满足设计和规范规定的精度要求时,监理办批准承包商使用上述基准点;当双方的测量结果有一方不能满足设计和规范规定的精度要求时,双方将再次组织复测,直至双方达成一致结论。若双方的测量结果均不能满足设计和规范规定的精度要求,监理办将尽快书面报业主,以便请有关单位及时处理。监理办将承包商的复测报告和驻地组的复核报告报业主备案。 (4)基准点的使用和保护

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的基准点作为承包商测量定线的依据,承包商将对其进行妥善保护,保证在施工期间不受扰动。当监理工程师认为基准点不能满足施工放线精度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商对上述基准点进行重新测量,并以监理工程师重新批复的结论为准。监理工程师对基准点批准使用的结论,并不免除承包商在测量工作中出现任何偏差造成工程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责任。 9、 地面线测量

(1)原始地面线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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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表以前,承包商将对路基范围内的原始地面标高进行测量,并将测量结果报监理办审批,监理人员将对此项工作实施全过程监控。施工单位应将测量结果、土方戴帽图和土方量计算表报监理办审批。监理办在收到承包商提交的原始地面标高测量结果后,将及时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核对和抽查,作为审批土方总量的依据。

(2)土方控制数量的批复

监理办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将及时组织监理工程师对地面线进行全面复核,作为审批的依据,并将监理测量结果、土方戴帽图和土方量计算表送业主备案。在上述资料得到监理办批复以前,监理办不得批准承包商总体工程开工。施工单位也不得擅自开工,否则,监理工程师不予计量或以监理工程师测量的为准。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总挖方量和总填方量作为土方工程计量的控制数量。

(3)场地保护

对于业主已经移交了工程场地占用权,但承包商尚未开始施工或尚未进行测定的施工段落,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商对工程场地的地面线进行有效的保护,不得随意开挖或倾倒垃圾、渣土等,由此而增加的工程量或工程费用也不予认可。 10、 工程单位划分

(1)总体工程开工以前,监理工程师将敦促承包商根据合同工程范围、技术规范及业主下发的《分项工程划分管理办法》对所辖工程进行工程单位划分,详细列明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工序及涵盖关系,报监理办审批。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单位划分,作为将来申报和审批开工申请、进行质量评定和信息统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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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理工程师在批准工程单位划分之前,不批准总体工程开工。 (3)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单位划分,报业主备案。 11、 施工监理交底

(1)为贯彻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办将组织施工监理交底。交底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承包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计量负责人、统计负责人、试验检测负责人和有关监理人员参加。

(2)施工监理交底主要阐述合同文件赋予业主方、施工方和监理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详细介绍监理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 12、 检查承包商质保体系

(1) 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要求

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应以自保为目的,以自检为手段,对施工过程进行自我控制与调节,使监理首次验收合格率达到85%以上。

a) 配备足额的合格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试验检测人员和技术工人;

b) 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约束与激励机制; c) 建立满足工程需要的合格工地试验室和现场养生室; d) 配备足够数量、满足工程需求的仪器和设备。 (2) 承包商自保体系的审查要点

a) 各类人员的资质、资历和数量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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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质量保证体系各职能部门职能划分和工作流程是否清楚; c) 质量保证体系总负责人是否明确,并必须在质量问题上具有否决权;

d) 工地试验室和养生室是否满足工程需求; e) 仪器设备配备是否与工程需求相适将。 (3) 承包商质保体系的核查程序

a)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在总体工程开工前,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并将质保体系建立、运行和约束的有关文件,书面报告监理办。

b) 监理办在收到上述报告之后,将及时组织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逐项进行现场核查。

c) 质量保证体系未经监理工程师核查合格的,不批准总体工程开工。

13、检查材料和机械准备

(1) 监理工程师将根据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审查承包商进场的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与承包商投标书是否符合,与批准的施工方案是否一致。对于数量不足或不配套的施工机械设备,将限期要求承包商补足进场;审验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将限期撤离工程现场。机械设备一经监理工程师批准进场,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商不得擅自更换。

(2) 监理工程师将督促承包商根据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确定材料供将厂家、材料进场计划、材料检验计划和材料存放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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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并对首期使用的材料进行检验。 14、 核查开工条件

(1) 在承包商认为已经具备总体工程开工条件时,应向监理办申报总体工程开工申请,阐明临建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情况、工料机准备情况、图纸及拆迁到位情况、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工地试验室建设情况、测量复核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 监理办在收到承包商提交的总体工程开工申请后,将组织监理工程师核查承包商的开工条件,核查要点是:

a) 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工手续和资质证明(开工许可证、外地企业进京施工许可证、企业资质证明、专项施工许可证)是否已经具备。

b) 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工程进度进化是否已经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

c) 基准点测量复核是否已经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 d) 质量保证体系是否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 e) 工、料、机准备是否已经满足开工需要。

f) 临建(道路、水、电、通讯、办公和生活设施)是否已达到开工条件。

g)进场设备和人员是否和标书一致。 h)环保措施是否已经制定并准备实施。

I)安全施工体系是否已建立,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已实施。 (3) 经过核查,如承包商基本具备了总体工程开工条件,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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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15、第一次工地会议

(1) 前提条件

a) 组织机构组建完毕;

b) 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得到批准; c) 基准点复测完毕并得到批准; d) 地面线测量完毕并得到批准; e) 工、料、机准备基本到位; f) 总体工程开工申请已经提交。 (2) 会议组织

第一次工地会议由总监办组织召开,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承包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计量负责人、试验检测负责人、主要分包商、业主代表、监督部门代表和有关监理工程师参加。

(3) 会议的主要议程

a) 各方组织机构及人员介绍,并宣布人员授权。 b)业主代表宣布对监理的授权。

c ) 承包商介绍总体进度计划安排,并从工、料、机、法、环五个方面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d)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陈述进行逐项评价。 e) 业主代表明确开工条件,并提出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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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监理工程师明确监理工作程序 g)监督部门提出工作要求。 h) 其它议程。 16、 总体工程开工令

如第一次工地会议表明,承包商具备总体工程开工条件的,监理工程师签发总体工程开工令,标志着承包商和监理方面的准备工作结束,工程进入实体实施阶段。总体工程开工令将报业主备案。 17、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程序 (1) 交工验收

a) 提交交工申请:监理工程师书面收到承包商提交的交工申请报告。交工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将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施工过程描述、交工程数量、交工工程质量评定情况、质量缺陷处理情况、剩余工程及完成计划、交工资料整理情况、现场清理情况和有关合约事宜办理情况等。

b) 工程实际已经完成: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申请交工的全部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主体工程已经完成,剩余工程很少,可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和行车、施工安全。

c) 工程检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验和评定结果符合规范要求,且资料齐全;监理工程师以不同形式向承包商签发的监理指令均得到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解决,且证明资料齐全。

e) 现场清理完毕: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商对其申请交工的工程已经进行了全面的现场清理(包括工程现场、临时用地、材料场地和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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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土场地等),结果令人满意。

f) 交工资料齐全: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商已根据合同规定完成或基本完成所有的交工资料,并整理装订成册。 (2)交工验收程序

a) 成立交工验收小组:业主组织成立由业主代表、设计代表、监理工程师代表、接管单位代表等参加交工验收小组,建议邀请质量监督部门参加。

b) 制定工作规划:交工验收小组制订交工验收工作计划。 c) 审查交工申请报告:审查的要点是交工工程范围是否明确,质量评定是否真实,质量缺陷处理是否得当,交工资料是否全面合规,剩余工程计划安排是否合理可行。小组将书面写出审查意见,并明确表明是否接受交工申请,进行工程现场检查。

d) 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分成外观检查、实测实量和现场清理三部分。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与缺陷将进行详细的记录。检查小组将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评价,重点分析工程缺陷是否已被修复或可立即修复或可作为剩余工程完成。

e) 编写检查报告:无论检查小组是否同意签发交工证书,均将编写检查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交工验收小组的组成、交工验收工作规划、交工申请审查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资料检查情况、质量缺陷情况、小组的结论和交工申请等附件。评价报告将发给承包商、业主和有关方面。 18、 缺陷责任期工作计划

如交工验收小组同意承包商工程交工,在签发工程交工证书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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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将根据交工申请中的剩余工程及其完成计划和交工验收小组交工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或结论,编制缺陷责任期工作计划,提交交工验收小组审批。 19、 交工证书

(1) 签发交工证书的前提是交工验收小组同意、缺陷责任期工作计划得到交工验收小组批准。

(2) 交工证书由交工验收小组签发,日期以交工验收小组决定的日期为准。

(3) 交工证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获取交工的工程范围、工程获得交工的日期、交工的主要结论、审查交工工程的单位、交工证书各方的签字。 20、工程监理报告

(1) 在签发交工证书后,监理工程师将向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2)工程监理报告的主要内容为:

a) 工程概况;

b) 监理组织机构和工作期限; c) 质量监理评述和质量评定结论; d) 进度监理评述和进度控制结论; e) 费用监理评述和费用评估结论; f) 合同监理评述和合同控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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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处理的意见或建议。 h) 其它事项。 21、 交工结算报告

在交工证书签发以后,监理工程师将及时组织交工结算工作。并写出交工结算评估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结算过程概述、结算组织和人员、结算范围、结算的原则和方法、结算结论、费用组成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 22、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1) 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后,监理将根据承包商的缺陷责任其工作计划,成立专门的监理组织,负责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2) 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为

a) 核查承包商缺陷责任其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b) 经常检查已完工程,重点是质量缺陷及其修复情况。 C)对缺陷责任发生的原因和责任进行调查。并对因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由承包商进行修复的质量缺陷,做出费用评估。 (3) 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必要条件

a) 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商完成全部剩余工程; b) 全部剩余工程质量得到监理工程师认可; c) 承包商提出书面申请。 (4) 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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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受理承包商提出的书面申请:终止缺陷责任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缺陷责任其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工程师发现并指示承包商进行修复工程的完成情况,交工资料的完成情况等。 b) 成立缺陷责任期工作检查小组:监理工程师确认具备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条件后,将成立由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参加的检查小组,建议邀请设计单位和监督单位参加。

c) 检查缺陷责任终止申请:小组对申请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并确认是否满足合同规定。

d) 最终检查和评价:最终检查重点是剩余工程及其缺陷工程的完成情况和整个工程的使用情况。评价主要围绕现场检查结果进行。除合理磨损外,工程均将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e) 编写检查报告:检查小组必须编写检查报告,报业主,送承包商。检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概述、现场检查情况、对缺陷责任期工作的评议、小组结论及有关附件。

f) 签发证书:监理工程师收到检查小组的报告,并确认缺陷责任期工作已经达到合同规定标准时,将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日期将以工程最终通过检验的日期为准。证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获得证书的工程范围、审查缺陷责任期工作的单位、工程交工日期、合同缺陷责任终止日期和各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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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工 程材料审复核测量放线检查质保体系核查机械设备审批施工方案分项工程开工准备 分项完工质量验收 工序质量验收 监理过程控制 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 签发工程中间交工证书 23、 质量控制原则

(1) 总原则:总体控制,分项管理。对应到方案是总体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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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和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总体施工方案未经批准不得批准总体工程开工;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未经批准不得批准分项工程开工。 (2) 合同原则: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设计图纸、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技术规范和试验检测规程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

(3) 预控原则:对关键环节、重点项目进行质量预测,制订对策,组织落实执行。

(4) 重点控制原则:抓住质量环节中的重点和难点环节,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责任人。

(5)“三全”原则: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质量控制,不放过任何环节。

(6) “三不”原则: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工艺不得实施、不合格的工程不得验收签认。

(7) 程序原则:质量监理活动必须遵循规定的办事程序,尤其是审批程序、验收程序和事故处理程序。

(8) 以质保为基础的原则:监理的质量控制活动是建立在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活动基础上的,必须充分监督和激励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转,不以监代管。 24、 质量控制方法

(1) 预防: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未经批准、开工条件不具备不得批准开工;施工过程中实施工艺和方法与方案有实质性不符,必须及时制止。

(2) 旁站:对于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返工造成的损失较大或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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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事后通过检测确定其质量状况的,将进行旁站监理。

(3) 验收:对工程实施以工序验收为基础的分项工程验评制度。 (4) 试验与检测:按照规定的项目、频率和方法进行试验和检测,为工程质量验收和评定提供基础依据。

(5)量测:按照规定的项目、频率和部位,对工程实体进行抽查,为工程质量验收和评定提供基础依据。

(6) 指令:对承包商违反合同文件的一般施工行为或质量后果,及时发出监理指令给予纠偏、整改或制止。

(7) 暂停工程:对承包商严重违反合同文件的施工行为或恶劣的质量后果,及时发出暂停施工指令,防止后果进一步恶化。 (8) 暂停计量支付:承包商违反合同文件和监理程序,造成恶劣或不定后果,监理工程师将暂缓相关项目的计量支付。

(9) 控制分包:按照合同文件规定严格控制分包项目的审批。通过承包商对分包商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10) 坚持程序:监理工程师要控制承包商的一切质量行为按照合同和监理工程师规定的程序进行,以达到对承包商进行监督和管理的目的。

25、 对承包商质量自保体系的日常管理

(1) 管理要点

a)检查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到位情况; b)检查职责分工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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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检查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工持证上岗情况;

d)重点检查分项工程质量控制人员现场到位与工作情况。 (2) 管理方法

a)监理办将每月组织对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发现的不足或问题,及时发出书面指令,并抄报业主。

b)监理办将每月统计承包商的首次报验合格率,作为衡量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情况的定量指标。当承包商首次报验合格率低于85%时,将及时发出指令责令承包商整改,并抄报业主。

c)如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发生重大问题,致使其不能有效运转时,监理办将暂停其永久性工程施工,限期整改并书面报告业主。 26、 永久性工程材料

(1) 对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材料进行控制,其目的在于确保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材料,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2) 监理工程师必须监督承包商按照规范规定的材料种类、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试验频率进行试验,并通过承包商的申报及时掌握试验结果。 (3) 控制要点

a)监理工程师将敦促承包商按照北京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有见证取样送检的规定,进行工程材料的有见证取样和试验。

b)在材料进场前,监理工程师将检查承包商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材料合格证和出厂试验资料。

c)监理工程师在批准承包商使用其所提交的工程材料以前,将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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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试样进行独立试验,在此基础上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材料使用申请。

d)在材料使用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将检查承包商所用材料是否与报批的样品一致,发现问题,及时指令,直至撤销对该部分材料的批准。

e) 监理工程师将根据工程量反算材料实际用量,掌握实际进场批次和进场数量,来控制承包商材料申报的频率。当发现材料申报频率不足时,将对相关工程项目进行扣支或缓支,并采取补救措施保证工程质量。

f)监理工程师将建立控制性材料审批和使用台帐,详细记录材料种类、总数量、进场批次、将申报次数、实际申报次数、审批结果及审批撤销情况等。

g) 当承包商使用新型材料时,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国家权威部门的技术鉴定证明资料。监理工程师将要求其在有资格的试验场所进行试验,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将要求其完成一定数量的试验工程。 (4) 控制程序

a)在合同工程总体工程进度计划批准以后14日内,承包商将根据被批准的总体工程进度计划按分项工程编制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总体材料进场计划和材料报验计划,供监理工程师审批。被批准的总体材料进场计划和材料报验计划将随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而调整,并需重新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b)材料在进场之后3日内,承包商应及时填报材料进场报告单,载明进场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存放地点、拟使用部位等,供监理工程师查验。

c)在分项工程开工之前14日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承包商将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材料报验单,并附全部详细试验资料,报监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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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师审批。

d)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上述申请之后,将及时抽取试样进行试验,并据试验结果于14日内批复承包商的材料使用申请。

e)被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的工程材料,如在使用过程中生产厂家、生产批次、进场批次、规格、配比等发生变化,或实际使用数量已经超过规范规定允许代表数量,则承包商应重新提交材料使用申请,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f)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所申请使用材料的批复,是以对试样的试验结果为依据的,因此,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材料的批准,并不免除承包商的任何质量责任。若监理工程师发现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与试样不一致或对材料的品质有怀疑时,有权撤销其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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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材料控制工作流程

承包商 监理工程师

27、 外购预制件、商品混凝土和混合料

外购预制件、商品混凝土和混合料按照合同管理中有关分包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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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总体进度计划 审批总体进度计划 编制材料进场计划和材料报验计划 审批材料进场计划和材料报验计划 材料进场报验 材料进场查验 材料试验 材料抽查 材料使用申请 审批材料使用申请 材料使用过程 材料使用过程检查 若使用违规 指令或撤销审批 定进行办理,但监理工程师必须督促承包商按照相关规定对分包商进行管理,并敦促承包商随时汇报质量情况,以便及时掌握。 28、 测量放线

(1) 进行测量放线控制的目的是保证道路、管线等结构物的空间位置和几何尺寸符合合同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 控制要点

a) 测量放线对基准点的引用是否正确,基准点有无扰动; b) 工程控制桩(路线中桩、边桩、起止桩,临时基准点、重要告造物控制桩等)是否经过监理工程师复核,有无扰动; c) 测量放线计算和误差评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d) 两个相邻合同段交界处的线位是否有偏差;

e) 测量仪器是否经过年度标定;

f) 测量人员是否具有上岗证明或具有同等资历; g) 勘测部门提交的基准点资料是否正确。 (3) 控制程序

a)承包商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基准点向现场引设的工程控制桩,其布置图、测量记录和计算资料须提交监理工程师查验; b)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上述报验后,将对工程控制桩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决定是否采用;

c)在分项工程开工以前,承包商根据设计从基准点或工程控制点进行施工放样,并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及时提交放线资料,供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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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抽查;

d)监理工程师根据放线部位的重要性,对承包商的施工放样项目进行抽查,频率不低于30%,重点部位将100%复核。

e)在分项工程完工验收前,监理工程师将督促承包商提交完工测量成果资料,并将组织监理测量人员进行复核。当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商提交的资料不能使其满意时,承包商应就上述项目重新进行测量,直至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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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测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申请使用工程控制桩 引设工程控制桩 复核工程控制桩 申请使用基准点 审批基准点使用 基准点复测 基准点复核 接设计桩 参与设计交桩 承包商 监理工程师 审批工程控制桩 分项工程放样计算 放样计算复核 施工放样 放样抽测 分项完工测量 分项工程验收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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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试验

(1) 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试验旨在验证承包商试验是否准确,确保监理工程师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从而保证工程质量。 (2) 所有规范规定的主要试验项目,监理工程师都必须单独进行试验验证,频率不低于规范规定频率的30%。 (3) 控制要点

a)监理试验室将配备土工、水泥及水泥混凝土、钢筋力学性能、混合料、沥青及沥青混凝土等必要的试验设备或设施;

b)监理办将设置试验检测工程师及辅助岗位人员,负责监理方面的试验检测工作;

c)监理试验室将建立收样制度,对监理送样进行严格的审查、登记和妥善保管;

d)监理试验室将对主要试验项目建立控制性台帐,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e)监理试验室对发现的不合格试验项目将签发不合格试验项目通知单,按规定抄有关部门解决,并跟踪记录处理结果。

f)监理试验室的试验将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实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

g)监理试验将按照规定的记录和报告格式填写,分类保存。 h)监理送样不得委托他人代送,否则,监理试验室不予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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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控制阶段划分

采购进场 标准试验 选择供材厂家 验证试验 承包商 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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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试用 工艺试验 材料使用 抽样试验 使用完毕 验收试验

(5) 试验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是 签发试验报告 追踪记录处理结果 合格否 计算与评定 试验与记录 进行试样加工 填写委托单 随机抽取试样 否 签发不合格试验 项目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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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分项工程开工审批

(1) 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的内容

a)分项工程概况:包括工程概况、工程项目、工程数量、工程造价、工程特点、工期及质量要求等;

b)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施工组织(包括人员组织机构、施工部署等)、施工方法、技术措施、特殊和重要工程的专项说明(包括模板设计、排架设计、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格式包括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组织机构框图、施工工艺流程图和专项施工设计等;

c)分项工程测量放样计算; d)分项工程材料审批情况; e)分项工程机械设备配备情况;

f)分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目标设计、保证体系、自检方法和手段、质量标准、技术交底单、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流程图等;

g)环境保护措施和施工安全措施; h)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和报验计划。 (2) 审批要点

a)施工方案是否合理; b)质量标准是否准确; c)自保措施是否得力;

d)准备工作(工、料、机)经过检查是否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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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分项工程进度计划是否合理;

f)分项工程审批要素与上级要素是否对将; g)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得当。 (3) 审批程序

承包商将在分项工程开工前7天向现场监理工程师提交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现场监理工程师将在3天内予以审批。审批合格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监理办备案。 31、 监理工作交底

监理工作交底以分项工程为单位,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监理办专业工程师对相关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交底,并填写分项工程监理工作交底记录。 32、 过程控制

(1) 过程控制的目的在于监督承包商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工程,同时能够防患于未然,将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2) 过程控制要点

a)未批准开工的工程不得实施; b)未经书面认可的变更不得实施; c)不适当的工艺不得实施; d)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e)不适宜的设备不得使用;

f)自保体系人员是否到位并有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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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现场的过程控制是否到位,质量问题是否得到控制; h) 施工工力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i)施工过程的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实施; j)特殊情况的处理是否得当。 (3)过程控制方法

a)巡视:现场监理工程师每天至少巡视工地两次,巡视时间不少于工作时间的60%,并填写监理日志,详细载明工程形象进度、抽查项目及抽查结果、工料机动态(问题)、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措施和结果、对上次发现的问题的处理结果的检查情况等。

b)旁站: 规定旁站的工程项目必须安排现场监理工程师旁站,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详细载明施工过程、检查项目和检查结果、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c)指令:对于过程控制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以及违反监理程序的现象,现场监理工程师将签发监理指令,抄报有关部门处理,并跟踪记录处理结果。

(4) 指令的种类和权限

a)监理指令单和监理通知:对于承包商违反合同规定、监理工作程序、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一般问题,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监理指令单,现场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商改正。监理指令单和监理通知要写明指令依据、指令项目、不符合事实和整改要求。

b)停工令和复工令:由于承包商屡次违反合同规定、严重违反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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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作程序、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时,监理工程师可以暂停部分工程项目,并及时通报业主。现场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工序进行停工。监理办有权对工程项目进行停工。监理办以文件形式签发工程停工和复工指令。现场监理工程师以监理通知的形式签发停工和复工指令。不论何种形式,都必须详细写明停工的项目、范围和内容;停工的依据和原因;监理工程师的整改要求。在承包商满足了监理工程师的整改要求,提交了复工申请并经监理工程试验证后,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复工指令。停工令、复工申请和复工令外延要对应。

c)监理文件:在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或承包商严重违反合同文件和监理工作程序规定或承包商拒不执行监理指令或不接收监理指令时,监理工程师将就上述问题发出监理文件,并抄报业主,抄送其它承包商及有关单位。承包商应就监理文件中指出的问题,写出书面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直至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 33、工序验收

(1) 工序验收的目的在于检验承包商的质量体系是否正常运转,体现为所完工序是否符合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 (2) 工序验收条件

a) 工序完工; b) 承包商自检合格;

c) 承包商自检资料真实、齐全;

d) 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指出的问题已经纠正; e) 提出验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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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序验收内容

工序验收包括工程实体验收和资料验收两项。实体验收包括内在质量和外在质量两部分。实体验收监理必须亲自动手实测实量,掌握第一手资料。资料验收包括过程记录和自检资料等一切与本工序有关的保障资料。

(4) 工序验收成果

a) 工序验收完毕,监理工程师将填写验收记录,分类保存; b) 监理工程师将统计承包商的首次报验合格率; c) 对于过程中指令的问题,将续记处理结果。 d) 结合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填写相应的隐检记录。 (5)工序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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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补救措施 合格否 承包商自检 工序完工

否 监理工程师验收 填写报验单并附资料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

合格否 是 签认报验单及隐检单 下一道工序 现场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商提交的工序报验之后24小时内予以验收。在进行实体工程验收之前,现场监理工程师首先检验承包商提交的自检资料是否合格,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实体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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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质量事故处理

(1) 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的目的是控制质量事故影响的范围、程度和损失,并使其得到妥善处理。 (2) 质量事故处理

a)当发生质量事故时,承包商应立即暂停该项目的施工,保护好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不使后果扩大,并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部门。

b) 质量事故发生后12小时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承包商应立即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迅速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并随后以书面形式报告质量事故的发生时间、发生部位、初步认定原因、事故的性质、造成的损失、采取的应急措施和进一步处理的意见。

c) 承包商将于事故发生后3日内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质量事故补救措施或处理方案,通过现场监理工程师报监理办审批。当承包商提出的补救措施或处理方法不能满足监理工程师要求时,将予以退回,承包商将于3日内重新申报,直至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

d) 监理办在正式审批以前,监理办将邀请业主代表、设计单位代表、质量监督部门代表及其他有关方面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讨论拟采用处理方案。讨论通过的处理方案,会后监理办以书面形式批准。

e) 重大质量事故,在召开方案论证会以前,监理办还将召开预备会议。

f)在承包商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处理方案实施完毕后,监理办将组织监理工程师对处理结果进行验证,必要的将进行试验或检测。 (3) 对于每一起质量事故,监理办将建立专门的档案,详细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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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发生、发展、处理到验证的整个过程和结果。 (4) 质量事故处理工作流程

完善方案 采取将急措施 质量事故发生 质量事故报告单 编制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召开方案论证会预备会 召开方案论证会 通过否 是 资料整理保存 验证? 按批准方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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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工程造价控制

1、费用控制程序

监理 计量支 付体 系 费用控制准备工作 工程量清单核算 工程细目划分 工程量清单分解 组织地面线测量

- 71 - 交工结帐颁发计量支付许可证 周计量 分项完工结算 月度汇总 中期支付 监理工程师将依据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技术规范和合同图纸,对工程数量进行严格的计量,对工程费用的变化进行科学评估,使最终支付的合同款额合理、准确。 2、 费用控制依据

(1) 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合同图纸、合同协议书等; (2)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 (3) 业主批准的施工变更协议或工程变更; (4) 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定;

(5) 市场价格信息及概(预)定额、取费标准; 3、 费用控制原则

(1) 总原则:总体控制、重点把握、周计量、月汇总、完工结算、交工结账,对将的记录是清单核算成果表、中间计量单、月计量汇总表、分项完工结算单和交工结账单;

(2) 合同原则:费用控制必须依据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进行。

(3) 技术原则:优选合理的施工和处理方案,降低技术成本。 4、费用控制方法

(1) 建立从监理办合约工程师、计量工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到承包商计量人员的独立的计量支付管理工作体系;

(2) 依据合同文件规定的计量方法和合同图纸,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准确核算,计算出每个清单栏目的控制数量,并分解到每个分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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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得出分项工程完工结算清单;

(3) 凡是清单外或需要现场确认的数量,须由业主代表、监理和承包商三方联测,建立专门控制台帐; (4) 必须执行监理工程师分级审核制度。 5、 工程量清单管理

(1) 数量核算

监理办在接到业主下发的中标工程量清单后28日内,将根据合同文件对原工程量清单的数量进行认真核算。首先,核算图纸数量表中的数量,确定实际图纸数量;其次,根据实际图纸数量和清单说明核算清单数量,确定清单数量控制值。 (2) 单价划分

监理办将敦促承包商在签定《合同协议书》后14日内或合同规定的其它期限内,向监理办提交一份工程细目清单,说明清单栏目所包含的工程细目内容和单价构成,并对以“项”为单位进行计量的清单项目提出划分计量阶段的建议。监理办在接到上述工程细目清单后7天内予以审批,并报业主备案。 (3) 清单调整与确认

单价划分经批准后7日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监理办将敦促承包商在规定期限内,进一步澄清原清单是否有遗漏项目。若无,监理办将根据上述确认、数量核算和单价划分对工程量清单加以调整,并报业主审批。经批准的调整后工程量清单,将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成为计量支付工作的基础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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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清单分解

监理办将督促承包商对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按分项工程划分进行分解,形成若干个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监理办将对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进行严格审批,并报业主备案。经批准的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将作为分项工程完工计量和支付的基础依据。 (5)清单变化

a)清单增补或补充协议:业主确定的投标时工程量清单中的暂时缺项或漏项,业主将在施工过程中以增补清单的形式予以增补。清单增补将视为工程量清单的一部分,纳入原清单管理。

b)工程变更:由于工程变更引起的清单变化,必须以监理办签发的工程变更通知和工程变更令为准。工程变更引起的清单变化按以下原则处理:原清单项目、单价不变,数量减少,且项目清单数量减少未超出25%,直接在原清单内以变更减少的形式办理;原清单项目、单价不变,数量减少,且项目清单数量减少超出25%,或清单数量增加,都视为数量变更,按合同规定重新调整单价,纳入数量变更清单;原清单项目、数量不变,单价变化的,直接纳入变更清单;原清单项目发生变化,数量和单价随之改变的,直接纳入变更清单。 6、中间计量

(1) 计量依据

a)业主和承包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主要是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合同图纸;

b)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工程变更通知和工程变更令; c)费用索赔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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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质量验收和质量评定结果及其质量保证资料; e)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书面发布的有关文件。 f)其它规定依据。 (2) 计量方法

a)直接使用合同文件规定的数量; b)根据清单说明,直接使用图纸数量: c)根据清单说明,直接从现场测定数量: d)使用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确定的数量。 e)其它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 (3)计量原则

a)按合同计量原则:计量将采用合同文件规定的范围、方法、内容和计量单位。

b)按实计量原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为施工图提供的暂估数量,不作为承包商履行合同时将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工程量,计量工程量将是按图纸和实际要求完成的,经监理工程师计算或现场测量的工程量。

c) “按质论价”原则:所有计量的工程项目均将达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视工程质量情况,决定按质论价。 d) 准确计量原则:计量工作要做到不超计、不漏计、不重计。 e)事前计量原则:立项和计量工作将在工程进行前进行。

f)三方联测原则:对于数量比较大的现场确认,将由业主、监理和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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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三方联测确定,共同签认。

(4) 计量程序

a) 计量支付许可证:在承包商未得到监理办颁发的计量支付许可证之前,监理工程师不办理承包商的任何计量支付申请。承包商得到监理工程师颁发的计量支付许可证的前提是:计量支付体系建立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工程量清单核算完成,并经监理办批准;工程细目清单编制和标价划分完成,并经监理办批准;清单分解完成,分项工程完工结算清单编制完毕,并经监理办批准;原地面线测量和清表后地面线测量完毕,结果经监理办批准;提交总体工程计量支付申请。

b) 周计量:承包商应以周为单位对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所完工程项目进行计量,填报周中间计量单;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审查,监理办合约工程师对其进行审定。

c) 月汇总:承包商须以月为单位对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周中间计量单进行汇总。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审查。监理办合约工程师对其进行审核。业主对其进行审定。

d) 分项完工计量:承包商将当月对质量评定达到规定等级的所完分项工程进行完工计量,同时附详细的证明资料;现场监理工程师以分项工程支付清单为基础,以质量达标、数量准确、资料齐全为原则对其进行审查;监理办合约工程师对其进行审核。业主对其进行审定。

e) 核、扣、缓计量

被监理工程师缓计的项目和数量,承包商在重新办理计量时,需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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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返还计量单。被监理工程师核减、扣支的项目和数量不再办理计量,除非承包商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核计、扣计项目属于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错误所造成。 7、中期支付

(1) 支付依据

a) 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合同图纸; b) 清单控制数量和分项工程完工计量清单; c)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批准的月计量汇总表。 (2) 支付条件

a)获得计量支付许可证;

b)完成了合同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 c)所完工程项目质量合格; d)工程数量计量准确;

e)有准确可靠的支付依据和凭证;

f)相关监理工程师指令得执行且结果令监理工程师满意。 (3) 支付方法

a)工程预付款: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限额和付款阶段规定,分次支付。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回扣办法进行回扣。

b)以物理单位计量的项目:将每月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月计量汇总表中的工程数量与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单价相乘,得出的金额作为该清单项目期中支付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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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以自然单位计量的项目: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支付阶段和支付比例分期支付。

d)工程变更项目:依据工程变更令中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批准的单价和工程数量办理支付。

e)索赔项目:依据业主批准的索赔审批书办理支付。

f)保留金:在办理支付的同时,用确认支付额乘以合同规定的保留金比例得到应扣保留金款额。 (4) 支付程序

a) 承包商提出申请:每月25日前,承包商将通过监理办向业主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说明当月应支付工程款及扣还的费用。承包商在申请工程款支付的同时应出具一系列报表,包括财务支付月报、月计量汇总表、清单支付月报和变更支付月报,详细载明本月应支付的工程项目的数量及金额。此表将按监理工程师指定格式填写,所有数量以监理工程师最终签认的数量为准。

b)监理办审核汇总:监理办对承包商提交的支付月报将进行认真审查和核实,并于28日内编制中期支付证书和工程支付汇总表提交业主审批。

c) 业主将于28日内予以审批。经批准的支付证书作为本月工程款拨付的依据,在28日内拨付工程款。 第七章 工程进度控制

确定工期控制目标 审批总体工程进度计划 - 78 -

1、 进度控制原则

(1) 监理进度控制的总原则是总体安排、阶段控制、分项管理、月度统计分析,对应到进度计划上分别为总体工程进度计划、阶段工程进度计划、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

(2) 合同原则:监理对进度控制的目标将符合合同文件所规定的工期目标。

(3) 质量原则:监理对进度的控制,将在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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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动态控制原则:监理将及时掌握工程进度信息,并进行统计分析,做到主动控制。

(5) 主动控制原则:通过监督承包商按时提交进度计划,并严格审批,来体现监理对工程进度的预先控制。

(6) 反索赔原则:监理要通过对合同的理解和对工程进度安排的认识,采取合同手段,尽量避免延期或使延期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2、 进度控制方法

监理对工程进度控制的方法为:根据合同要求,严格进度计划审批,在实施过程中进行进度核查,及时进行计划、进度差分析,发现偏差采取合同措施纠正。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 3、 进度计划的种类

从工程量角度必须采用的计划有:总体进度计划、阶段进度计划、单项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从工作量角度必须采用现金流计划。 4、 进度计划的编制 (1) 计划编制说明

a)工程概述:包括本进度计划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工程数量、工程特点、施工环境(包括施工条件和时间资源)、施工方法五个方面。

b)编制依据:包括合同文件(图纸、规范、工程量清单)、相将定额、上期计划完成情况和计划的调整情况等。

c)计划的目标及分解:指计划的编制思路及对计划本身的整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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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有利和不利因素分析及措施:要充分考虑到工程质量的特殊要求,征地、拆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资金不到位,季节影响,地质情况,相关单位的干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制约等不利因素对工期的影响,并采取相将保证措施。

e)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本进度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2)计划的格式

a)横道(条)图:总体进度计划、阶段进度计划、月度计划和单项进度计划都必须配备进度横条图。总体进度计划、阶段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按分项工程列项。单项进度计划必须按工序列项。

b)网络图:总体计划必须配备网络图,必须计算时间参数并标注关键路线。

c)工、料、机配备直方图:总体进度计划和单项进度计划必须配备工料机配置直方图。

d)资金流量图:总体进度计划和月度进度计划必须配备相将的资金流量图(S曲线),按分项工程列项。 5、 进度计划的审批要点

(1) 工程项目划分及开工顺序是否合理; (2) 上下、前后、同种工序之间的衔接是否合理; (3) 工艺工期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4) 工期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合同工期或阶段工期); (5)工程的季节安排是否合理(将工程安排在有利季节施工,尽量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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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不利季节)。

(6) 考虑不利气候的影响是否合理; (7) 施工的节奏是否合理;

(8) 考虑分包对工期的影响是否合理; (9) 人员、设备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6、 进度计划的审批程序

(1) 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由监理工程师在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时一同审批。总体工程进度计划与施工组织设计同报单列。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在批准以前,应征得业主同意。批准后的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将报业主备案。

(2) 阶段工程进度计划由监理工程师审批。阶段工程进度计划在批准以前,应征得业主同意。批准后的阶段工程进度计划将报业主备案。

(3) 月进度计划由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人审批。当月进度计划与阶段或总体工程计划相比滞后时,批准前应征得监理办和业主同意,并报业主备案。

(4)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批。当分项工程进度计划阶段或总体工程计划相比滞后时,应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 (5) 总体阶段工程进度计划审批流程图

承包商编制总体/阶段工程进度计划 承包商提交总体/阶段工程进度计划

- 82 - 监理办审查总体/阶段工程进度计划 (6) 月进度计划审批工作流程

承包商编制月进度计划 承包商提交月进度计划 驻地组审查月进度计划 否 同意否 滞后总体/阶段计划 征求监理办和业主意见 否 同意否 批准并报业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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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项进度计划审批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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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进度计划的分解

现场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商对月进度计划和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分解到工作日,并以周为单位作为比较单元。 8、 核查进度

(1) 核查进度将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进度计划为基础,现场监理工程师负责,实行一天一记录,一周一汇总,一月一总结。进度统计项目划分由监理办制订,报业主批准。

(2) 现场监理工程师将每天检查工程实际进度,并填写周工程进度统计表。

(3) 现场监理工程师将每周一次核定工程实际进度是否与月、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相符。

(4) 监理办将要求承包商根据现场提供的每日施工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并通过分析和整理,每月末向监理办提交一份工程进度报告。工程进度月报将包括总说明、计划和实际进度及其差值分析、工程图片、费用分析和进度计划的调整情况等。 9、 进度计划的调整

(1) 现场监理工程师将每周分析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差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解决的建议。

(2) 计划、进度差将通过以下方法调整:

a)调整当月进度计划:当本周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时,现场监理工程师将以监理通知的形式,建议承包商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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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在下月进度计划中采取弥补措施:当本月实际进度落后于当月进度计划时,监理办将以监理文件或工地会议纪要形式通知承包商在下月计划中采取切实可行的弥补措施,同时上报业主。

c)调整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当工程实际进度严重滞后,通过上述方式不能奏效时,监理办要以文件形式通知承包商调整总体进度计划,且承包商不得据此拖延工期或提出额外费用要求,除非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申请已经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同时,上报业主。

d)一般违约处理:当承包商进度严重滞后,通过上述方式不能奏效时,监理办将书面通知业主,建议业主方面出面解决。

e)建议业主驱逐承包商或强制分包:当承包商进度严重滞后,且业主协调不能奏效时,为确保总体工程进度,监理办要以文件形式建议业主驱逐承包商或进行强制分包。 第八章 安全生产管理

1、工程项目特点

本工程主要包括支路道路、雨水管线、污水管线、给水管线、再生水管线、电力管线、 电信管线、 燃气工程、 交通工程及照明工程、 绿化工程等。

2、安全监理的目标

安全监理的目标是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机、料、环境及施工过程进行预测、评价、监控和监督,并通过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促使施工承包单位的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及北京市规定的安全生产、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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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制止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行为,有效地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范围内,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保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出现安全质量事故。并努力做到:

1、杜绝重伤和因工死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机械事故、火灾事故、急性中毒事故,预防职业病和急性传染病。

3、安全监理重点

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工程地质条件和在施工作业条件下可能遇到的风险问题,排查出安全防范重点并制定防止发生灾害的安全措施。

安全防范重点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安全防范重点有以下四个方面 (1)防基槽坍塌事故; (2)防触电雷击事故; (3)防机械伤害事故; (4)防行车交通事故;

4、安全文明监理方法

(1)、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4)、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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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7)、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5、现场监督与检查:

⑴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

⑵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⑶ 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⑷ 如遇到下列情况,可下达“工程暂停令”:

①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②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③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④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⑤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6、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1)、总监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的安全监理,对日常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对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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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施工情况进行评估。各监理工程师均具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2)、督促施工单位并定期检查施工单位贯彻实施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安全施工的规定。

(3)、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班前安全交底。

(4)、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安全器材,如灭火器、安全带等。

(5)、临时用电监理管理:审核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计方案,配电箱(柜)、线路敷设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并由专职电工24小时维护。

(6)、对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暴露出的安全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施工机械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施工人员的操作、指挥的不安全行为,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及时纠正,消除隐患并实施动态监督,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及时进行验证。

(7)、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和签字手续的履行、劳动保护要求及相应的预防措施进行检查。

(8)、监理工程师要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规程操作,并签署对安全性的评价。

7、监理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防范要点:

(1)监理人员在攀爬结构物时,应注意探头板,浮动木块或不牢固的扶手及头顶上的栏杆、钢筋等障碍物。以防从空中掉下或碰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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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理人员下基坑时,应事先查看槽帮是否有塌方的痕迹(如出现裂缝等),以防塌方时来不及躲避被掩埋。

(3)监理人员在工地行走时,要注意地上堆放的钢筋,以防被拌倒或碰伤;要注意工地临时搭接的电线是否绝缘,是否有漏电保护装置,尤其是夜晚在工地行走时,一定要带手电等照明工具,防止掉入桩孔或检查井孔中。

(4)过路口时一定要注意来往车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5)进入施工现场,一定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以防被空中掉物击伤。不允许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6)刮大风时,监理人员在现场应注意脚手架或临时的不牢固的建筑物被风刮倒伤人,注意电线被风刮断时被电击;下大雨时,监理人员去现场要采取防滑措施,以免滑倒碰伤。

8、监理生活过程中的安全防范要点;

对监理人员的生活用电、用气、用火也应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严禁在使用天然气、煤气等处吸烟、用火,做好防火、防中毒等安全工作。

9、防控措施

(1)加强监理队伍管理,经常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每周三上午10:00召开监理例会,各班组对每周监理工作的安全情况进行汇报,并形成会议纪要,以便对监理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动态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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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行安全防控互相监督制度,对监理自身内部人员不遵守安全规定的行为采取批评教育、罚款、开除等措施。 (4)设置安全责任人。

(5)成立安全防控和重大事故紧急处理组,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防控,对突发重大事故及时进行处理。

10、监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的管理及应对措施 (1)、生产安全控制要点

a)防止工程结构坍塌。新建结构物自身强度未形成前,要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采取可靠的支撑措施、是否按批准的方案、措施进行支撑。

b)防止基坑土方坍塌。基坑开挖严格按要求放坡,如开挖的基坑比临近建筑物基础深,开挖应保持一定距离,注意槽帮是否有坍塌迹象(如裂缝),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c)规定4级风以上不许高空作业作业。

d)防止破坏地下管线。地面以下开工之前,应由监理审查承包人地下障碍物的调查情况,对于重点管线,如燃气、电力、电信、热力、上水等,必须勘察准确,确保万无一失,方可进行施工。

e)对于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栏杆,架设安全网。

f)防止触电事故发生。要求施工单位每天安排专业电工巡查线路,漏电保护装置,在施工现场,对于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均应满足电力规范的安全要求。

g)防止火灾。加强对室内及现场明火的管理,液化气与炉火应保持足够距离或分室存放;氧气瓶和乙炔不得混放,并保持安全距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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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引起火灾。

h)防止地下管线作业缺氧中毒。对旧有管线需确保管内无有害气体,并采取必要的通风换气措施后,方可施工。

(2)、生活安全控制要点

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在防止食物中毒、煤气中毒、中暑及各种传染病发生的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应加强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冬季应加强对炉火管理,夏季应采取降温措施。

(3)、交通安全控制要点

对于在交通量大、车速较快的公路附近施工时,应加固围挡,对需要横穿公路地段施工时,应认真做好交通倒流的方案,保证安全。如安放减速标志,指示牌,警示灯等设施。施工人员穿过公路时,必须在确保安全情况下方可穿行。夜间施工需有足够照明,大型机械设施需设专人现场指挥。

(4)、应对措施

a)督促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及有关标准。

b)检查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c)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d)认真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e)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工作,实行每周检查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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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问题,及时下发监理通知或指令,责令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监理应及时下发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顿,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f)要求施工单位建立相关安全紧急处理预案,并且施工单位和监理建立紧急预案处理小组。

第九章 合同与信息管理

1、 合同管理的依据

(1) 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 (2) 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令、法规或规定; (3) 业主与承包商在施工工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 (4) 有关规范、标准和规程。

(5) 业主、监理和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有关文件或记录; (6) 第三方对工程做出的科学结论等。 2、合同管理的原则

(1) 合同管理的总原则是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对其要实施专项管理。

(2) 合同原则:监理工程师对合同事宜的处理将严格遵循合同文件确定的范围、原则、方法和程序。

(3) 以事实为依据:监理工程师对合同事宜的处理,将以发生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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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切记载的事实为依据。

(4)科学和公正原则:监理工程师对合同事宜的处理,将做到科学和公正。 3、 合同管理方法

根据合同管理的依据,对合同事宜进行客观和科学的评估,从而得出结论,是合同管理要采用的主要方法。 4、 工程变更 (1) 一般规定

a) 任何对原工程形式、数量、质量和内容的改变,统称工程变更;

b) 业主、监理和承包商都可以提出工程变更,但任何工程变更都必须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经业主批准的工程变更通知和工程变更令为准,并由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商实施;

c) 工程变更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且要求内容表示准确、图示规范;

d) 监理工程师只对总承包单位签发工程变更通知,涉及分包单位的工程变更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传达;

e) 工程变更的内容应及时反映在合同工程施工图纸上; f) 工程变更涉及的费用增减按照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2)办理程序

a) 受理工程变更意向:承包商提交的工程变更意向将通过监理工程师上报业主。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意向直接由监理办上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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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b) 发布工程变更通知:监理办在收到业主批准的有关工程变更的设计文件之后,将在3日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以工程变更通知单的形式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工程变更通知的主要内容将包括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或涉及图纸编号;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的文件、图纸和资料;要求承包商据此安排变更工程施工,并提交变更费用申请。 c) 监督工程变更的执行:监理工程师将监督承包商按照“工程变更通知”的要求,实施变更工程。严禁承包商擅自变更工程。凡擅自变更工程的,监理工程师将及时发出书面指令,并抄报业主。当工程变更涉及到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调整时,监理工程师将及时督促承包商办理。

d) 受理变更费用申请:在变更工程项目完成以后7日内,承包

商将根据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工程变更通知”的有关要求及时对变更工程费用进行测算,并向监理办提交工程变更费用申请报告。工程变更费用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将包括:变更费用申请单、编制依据、变更工程数量表、变更费用计算表和变更单价测算表等。

e) 进行费用评估:监理办在接到承包商提交的变更费用申请后,将及时收集资料,并在7日内完成变更费用评估。根据工程变更通知、变更图纸、原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说明和监理工程师现场计量数据评估变更工程涉及的工程数量;根据合同规定的单价确定方法和优先顺序,评估变更工程项目单价。在此基础上,编制变更费用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估说明和变更费用测算表。

f) 协商变更费用: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和业主就变更费用评估的结果进行磋商,在数量和单价上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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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发布工程变更令:变更资料齐全、变更费用确定,且变更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之后,监理工程师将根据合同规定发布工程变更令。工程变更令主要内容包括:文件目录、工程变更令、编制说明、工程变更通知、变更费用申请、变更费用评估报告及有关附件。 (3) 工程变更工作流程

报业主批准 工程变更意向

受理变更费用申请 监督变更工程实施 签发工程变更通知 进行变更费用评估

- 96 - 协商变更费用

5、 工程延期

由于承包商自身原因所造成或合同文件约定不允许提出延期的项目,监理工程师不予受理。

由于拆迁等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由业主和承包人按协商结果办理。 6、费用索赔

(1) 一般规定

a) 由于承包商自身原因所造成或合同文件约定不允许索赔的项目,监理工程师不予受理;

b) 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须按照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内容和方式,将可能发生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合理情况评估索赔;

c) 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的所有证据和资料必须真实,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自己掌握的证据进行评估;

d) 在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取证时,承包商应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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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受理。

f) 费用索赔涉及的费用在中期支付中办理。 (2) 办理程序

a) 受理索赔意向书:费用索赔事件发生后24小时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承包商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意向书,详细阐明索赔的原因、依据、范围等,并抄报业主。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受理。

b) 签发监理指令:在接到承包商提交的索赔意向书后,监理工程师将立即以书面形式指令承包商立即采取相将措施,将索赔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小,并指令承包商提供或连续提供该索赔意向书的有关证明资料。

c) 搜集整理证明资料:为证明索赔项目的合理性,承包商应在索赔意向书发出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说明索赔款额的具体细节账目,并准确说明索赔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条款。如果索赔事件具有持续性,上述证明资料将认为是暂时的,承包商将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合理间隔时间,不断提交说明累计索赔数量进一步发生的账目与资料。与此同时,监理工程师将立即责令有关监理人员搜集与本索赔有关的各种监理文件、指令、纪要和记录,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有关证据,并进行整理分析。

d) 受理索赔申请报告:在索赔事件结束后7日内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承包商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正式的索赔申请报告,并附所有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依照现有记录和资料核定索赔数额直至不予索赔。索赔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索赔所依据的合同条款、索赔费用金额、各项费用清单、费用测算说明及其它有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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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和证明资料等。监理工程师受理索赔的前提是索赔事件由非承包商原因所造成;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索赔意向书;对于连续事件,承包商已经按照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后续有关详细证明资料。

e) 索赔评估: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提交的费用索赔申请报告后7日内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对费用索赔申请报告的有效性、全面性、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初评估,编制费用索赔评估报告。费用索赔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受理承包商索赔申请的时间;评估综述;确认的索赔依据;最终确定的测算方法;最终确定的索赔金额和结论;承包商提交的费用索赔申请报告等有关证明资料附件。

f) 确认索赔:监理工程师在确认其结论之后,将签发书面文件予以确认,并附费用索赔评估报告。 (3)费用索赔工作流程图

承包商 监理工程师 费用索赔事件发生 现场查看并开始记录 提交索赔意向书 受理索赔意向书 签发监理指令 提交后续资料 搜集整理证明资料

提交索赔申请报告 - 99 - 受理索赔申请报告 7、 工程分包 (1) 一般规定

a) 未经业主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任何工程项目的分包;

b) 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承包商分包主体工程或超过合同规定比例的工程;

c) 监理工程师将对分包实施严格监督与管理,防止工程项目的层层转让与分包;

d) 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不直接对分包商,将通过承包商管理分包商; e) 监理工程师对分包的批准,并不免除承包商根据合同规定所将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f) 监理工程师将通过承包商对分包商所进行的工程活动进行严格管理,对工程方案、施工工艺、材料试验、质量验收和进度计划等进行严格的控制。

g) 当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商的资质、资历和资信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时,承包商将提供全面协助。

h) 监理工程师不对分包商直接支付,分包工程的支付统一对承包商。

(2) 分包程序

a):受理分包申请:承包商确定分包时,应按合同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期限提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分包申请。工程分包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分包合同意向书;分包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包商工程业绩和资质证明资料;分包商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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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与资历;分包商主要工程机械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及完好情况;分包商财务状况;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管理控制方式和措施;分包工程总价占合同总价的比例及分包协议书样本等;

b)分包评估: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上述分包申请后7日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组织监理工程师对分包申请中的内容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签署评估意见后报业主审批。

c)分包审批:业主一般在7日内予以审批。

d)分包批准后,承包商将于7日内将分包合同协议书(标的、供货时间、供货地点、数量、质量、违约责任)补报监理办和业主。 8、 信息管理程序 (1)人员及职责

监理办将设专岗负责信息管理工作,确定信息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统计及时、准确。该岗位的主要职责将包括:

a)建立文件管理办法,负责部门文件的收办、发送及日常保管; b)制定信息标识办法并贯彻执行; c)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及统计分析工作;

d)按业主的要求组织整理竣工文件等。 (2)信息分类及标识

a)监理工作信息可分为合同类(包括监理合同、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技术规范、工程变更令、索赔评估报告、分包审批单等)、图纸类、文件类(往来文件、会议纪要等)、原始记录(各类审批单、验收单、中间交工证书、计量单、监理日志、旁站记录、监理指令单等)、台账、月报及其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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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按照文件产生部门、文件类别、产生时间、序号等分级方式,授予每一份文件唯一标识号。监理办的文件或报告还将有印章和签字。 (3) 相关制度

监理办将建立文件阅办制度、签发审批制度、日常保管和借阅制度。

(4)信息资料的日常管理

信息的日常管理指从信息产生、办理并形成结果至建立台账进行统计分析的一系列工作。信息管理人员将按要求,及时、完整、真实、规范地完成各项工作。

合同类文件是监理办监理活动的主要依据,将妥善保存和管理。

a)建立合同文件清单,其主要内容包括文件名称、类别、编号、有效期、下发部门等内,该清单将能动态地反映合同文件的变更或修改情况。

b)对合同文件进行适当的分类,并对每一份合同文件进行唯一性标识。

c)对于合同文件的变更或修改,将作出明显的标识,并及时书面通知相关的人员。 (5)工程图纸

a)建立图纸的收发登记;

b)建立本部门图纸清单,对图纸进行编号标识;

c)图纸的变更将在图纸上进行准确的标注,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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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文件类

a)监理办将建立文件往来管理办法,明确行文范围、格式和要求,规范有关各方的工作。

b)监理办将建立收文阅办制度,并根据文件的不同来源建立文件清单。

c)监理办所发文件将用统一的文头纸和规定统一的文号。行文将有明确的文件标题,宜一事一文。文件抬头写明文件的主送单位,落款日期上加盖监理办印章。文件末尾写明文件主题词、抄报、抄送部门和文件份数等内容。 (7)原始记录

a)审批单将按类别、段落分类,标注编号后与所报送的文字材料一同保存。

b)交验单与验收单将按不同的施工或监理段落、层次、部位、产生时间等逐级分类,统一编号后与文字材料一同保存。应该强调的是:监理工程师验收不合格时,应在交验单上签署不合格意见,并保留一份存档。对于混凝土工程等不能立即确定验收结果的项目,将在强度等结果报出后立即封闭相应的验收单。监理员必须保证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禁止将承包商提供的资料挪作监理验收资料。

c)中间交工证书和中间计量单将按工程划分、产生事件等分类,采用统一格式填写,编号标识,分类保存。编号将具有连贯性。

d)监理指令单将按部门或段落分类保存、编号标识,并建立指令单清单。监理办将监督检查指令单的执行结果,并封闭记录。

e)监理日志将采用规定格式,客观、连续记录监理活动。日志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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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必须填写清晰、准确,不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对于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在日志中描述最终的处理结果。监理日志将每月末收回驻地组统一检查、统一标号,分类保存。

f)旁站记录将采用规定格式,客观记录旁展过程和结果。监理工程师将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所旁站项目的主要技术指标作出准确记载。旁站记录将在每月末收回驻地组,由专业工程师统一检查,编号标识后分类保存。

(8)台账范围至少将包括工程测量、材料审批、开工审批、专项方案审批、工程验收、形象进度、中间计量、工程变更、索赔、分包、中期支付和质量评定等。台账将根据岗位分级建立,动态控制,严禁记流水帐。

(9) 监理月报和支付月报由监理办负责编制,统一编号,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内容将全面、准确、规范。 (10)监理竣工文件的编制办法

我公司已依据监理规程要求,形成监理竣工文件编制办法,报业主审批后执行。 第十章 组织协调 1、工作协调分目标

通过协调监理、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之间以及监理部内部的合同和非合同关系,使之相互配合,在各自履行好合同义务的同时,共同保证工程项目三大目标的实现。

2、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单位在协调方面的职责

(1)监理人员要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此项工作,在开工前开好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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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交底会及时收集信息,做好现况调查、设计图纸的审核。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审核施工方案,对可能发生的不可遇见情况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信息和建议。

(2)对可能出现的合同争议,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调查和取证,与双方协商后监理工程师公正的做出决定。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项目监理部积极督促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3)督促总包单位完善管理体系,保证综合协调有效性并在总合同应明确总包协调责任和义务。在分包合同中规定分包必须从总包管理,总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总包单位完善管理体系保证综合协调的有效性。 (4)建立协调例会制度,检查各项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定纠偏措施,作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定期召开各种专题会议,解决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质量问题和进度问题,并定期向业主提出报告。

(5)采取预控措施做好协调工作,对变化和干扰及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对相关单位的原因落实责任,努力减少不可预见事件的发生。

(6)采用先进的信息手段实施动态控制,实行跟踪检查,采用计算机管理,对收集资料进行分析整理,为监理协调工作提供准确依据,使协调工作科学化。

3、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1)加强与建设单位及其驻施工现场代表的联系,听取对监理工作的意见。

(2)在召开监理例会或专题会议之前,先与建设单位驻施工现场代表进行研究与协调。

(3)必要时与建设单位领导或驻施工现场代表每日召开碰头会,沟通各方面情况,并作出共同部署。

(4)邀请建设单位驻施工现场代表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程质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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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消防、文明施工现场及环保卫生的现场会或检查会,使建设单位人员获得第一手资料。

(5)经常编发简报,向建设单位及时汇报有关信息。

(6)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各专业工程师要加强联系与交流。 (7)处理与承包单位的关系时,保证公正的立场,并应切实保护建设单位的正当权益。

4、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1)及时了解工程项目各方面的信息,以及施工中当前存在的困难,以支援、协助、解决承包单位的困难为目的,以预控不出现问题为前提。 (2)从大局出发,以控制工程项目的总体目标的角度处理与承包单位的关系。

(3)比较重大的协调工作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出面,必要时可要求建设、承包、监理单位的领导出面进行高一级的协调工作。

(4)为了做好协调工作,监理人员要深入现场取得第一资料,以便预测可能出现的不利局面,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5、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1)协助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根据工程进度需要与设计单位协商,订出施工图出图计划,并催促设计单位保质保量按期出图。 (2)对到场图纸进行盘点检查,避免漏项。

(3)配合建设单位安排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会审及交底结束后及时发出文件或修改图。

(4)加强对设计变更的审核与管理,并监督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变更文件施工。

(5)处理质量事故时邀请设计人员参加,并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并协助设计人员处理好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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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现施工图中存在问题时,要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并协助设计人员处理好这一问题。

(7)需要时可请设计人员参加监理例会、专题工地会议及技术研究会议等有关会议,并倾听他们的意见。

(8)充分尊重设计人员,了解并力促实现他们的设计意图。 (9)邀请设计单位参加工程验收,并事先做好协调工作。 6、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1)主动接受质监部门的指导,及时如实地反应情况,充分尊重质监人员的职权与意见。

(2)充分利用质监部门对承包单位的威慑作用。 7、工作协调的监理工作方法、手段

主要通过会议和书面形式的联系单,对各参建单位进行协调。 8、工作协调管理工程例会纪要签发程序框图

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主 持会议,相关各方参加 指定有关人员记录 并拟定纪要文稿 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审查、核定

- 107 - 征求有关方面 包括业主意见 不符合

修改 符

监理部签章 行文发送 第十一章 监理工作设施

1、按照项目监理部机构的设置及满足办公需要,总监办拟配置电脑2台、打印机2台(其中1台能打印A3纸),复印设备1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2部;通讯方面:为方便内外部联系,总监办配备有线电话2部,每人配有手机1部。

2、交通方面:虽然本工程所处地区公交车多,但交通线路较长,交通较不方便,为满足工程机动性强,昼夜施工的需要,项目监理部拟配备2辆汽车来满足办公和日常出行的需要。

项目监理部资源配置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种 类 测量设备 检测仪器 名 称 全站仪 自动安平水准仪 多功能检测塞尺 灌砂筒 台秤 环刀 天平 规格/型号 托普康 莱卡NA728/828 3M 10kg 单 数位 量 台 台 把 把 套 台 套 台 1 1 1 2 1 1 2 2 完好 状态 完好 完好 完好 完好 完好 完好 完好 完好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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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办公设备 通讯设备 交通工具 钢尺 盒尺 改锥、锤子、线坠、小线等 坍落度筒 计算器 计算机 打印机 扫描仪 数码相机 复印机 手机、座机 汽车 50M 5M 把 把 套 个 个 台 台 台 台 台 部 辆 2 6 2 2 2 2 2 1 2 1 8 3 完好 完好 完好 完好 完好 完好 完好 完好 完好 完好 完好 完好 目 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工程概况 ................................................. - 1 - 监理服务范围、内容、目标 ................................. - 2 - 监理工作依据 ............................................. - 7 -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0 - 监理工作制度 ............................................ - 16 - 监理工作质量控制 ........................................ - 26 - 工程造价控制 ............................................ - 71 - 工程进度控制 ............................................ - 78 - 安全生产管理 ............................................ - 86 - 合同与信息管理 .......................................... - 93 - 组织协调 ............................................. - 104 - 监理工作设施 ......................................... -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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