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了。
有些人写文章会犯“用词不当”的错误,其中之一就是“褒贬不分”,也就是褒义词或贬义词用错了对象。2009年10月8日,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实况转播上海市老干部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暨“双先”表彰会,有一个节目是一群女兵表演快板书,其中有一句说老干部“自诩为‘三老’”。“自诩”即自我夸耀,这样的贬义词怎么能用在受表彰的老干部身上呢?(更可笑的是,演员还把“诩”念成了“羽”。)新民晚报2008年11月27日A13版有一篇报道,标题为“‘中国第一贪’为保命检举多人”,这个标题一看就是带有贬义的。照理说“中国第一贪”姜人杰不是好人,贬他没什么错。但是这个标题又引出另外一个问题:坏人该贬,他的所有行为也都该贬吗?如果犯罪分子检举同党该贬,那么反过来,拒不交代,保护同伙是不是应该受到鼓励呢?由此可见,什么时候该褒,什么时候该贬,还不仅仅限于好人坏人之分。
普通话词汇中有褒贬之分,方言中当然也不例外。上海大学教授钱乃荣先生在他所著的《上海方言》一书中认为上海话中的“炒冷饭头”、“唱独脚戏”、“看西洋镜”等含贬义,“一门心思”、“熟门熟
路”、“另有一功”、“要紧勿煞”等含褒义,显然是没有搞清楚这些词语的褒贬色彩。笔者在“《上海方言》差错多”(发表于2008年7月25日文汇读书周报)一文中指出,“炒冷饭头”比喻重复已经说过的话或做过的事,“唱独脚戏”比喻一个人独自做某件事,“看西洋镜”指瞧热闹,看趣事,这些词语并无贬义。而“另有一功”、“熟门熟路”、“要紧勿煞”等非但不含褒义,相反,他们在上海话中是带有贬义的,如说“迭个女人另有一功”、“小鬼偷物事熟门熟路”、“欠伊点钞票,要紧勿煞来讨”,说话人绝对不是在夸奖对方,而是明显带有不满、轻视、看不惯等情绪。后来钱乃荣先生撰文反驳,认为褒义词也可以用于贬义行为,还造了两个句子:“几个无证摊贩团结起来对付一个警察”,“他对他的黑主子忠心耿耿”。这里,他恰恰犯了褒贬不分的错误。前面一个句子中的“团结”,显然应该改为“勾结”(贬义),如果用“联合”(中性),马马虎虎也说得过去。后面一个句子,“忠心耿耿”也用得很不恰当,这个句子完全可以用含贬义的词语表达,如“他死心塌地地效命于他的黑主子”。遣词造句要分清褒贬,这在大学中文系一年级的语法课上就讲到了,一个大学中文系教授居然造出这样的句子,是令人颇为惊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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