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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关于“陕西省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审查专家委员会”

来源:智榕旅游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陕西省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审查专家

委员会”更名及换届的通知

【法规类别】勘察设计

【发文字号】陕建发[2006]144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6.10.17 【实施日期】2006.10.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陕西省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审查专家委员会”更名及换届的通知

(陕建发[2006]144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设局、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我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任务原由“陕西省高层建筑抗震设计审查专家委员会”承担,多年来,该委员会对我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做出了应有贡献。为更好地贯彻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第111号令)和《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第148号令),进一步规范我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现将“陕西省高层建筑抗震设计审查专家委员会”更名为“陕西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 1 / 2

经研究,决定聘任我省第三届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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