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习得研究文献综述
作者:黄晓慧
来源:《文艺生活·文海艺苑》2012年第01期
摘 要:关于现代汉语受事主语句,在汉语的本体研究中争议很大。本文先把前人的研究成果做一个尽可能详尽的综述,对现代汉与受事主语句的本体研究,汉外对比研究和第二语言教学研究的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并从中发现问题,找出有利于留学生习得的教学方法。 关键词:无标记受事主语句;被动句
中图分类号:H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03-0091-01 一、现代汉语受事主语句的本体研究
比较系统的现代汉语受事主语句式本体研究开始于龚千炎(1980),他认为:“一般的说法,一个主体发出某种动作行为,就叫做施事,一个客体收到某种动作行为的影响,就叫做受事。在現代汉语中,施事充当主语的句子称为施事主语句,也可称主动句;受事充当主语的句子称为受事主语句,也可称被动句。”
在龚千炎之前,许多语法学家在研究被动句时也涉及受事主语句,因此我们将受事主语句的研究分为三个阶段。
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是早期摸索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特点是虽然意识到被字句和受事主语句不仅在句法上有区别,在语义和语用上也不完全相同,但并没有明确指出二者的区别,且各家观点不一。其研究的重点包括两个方面:被动句和受事主语句的界定以及受事主语句和被动句的关系。马建忠的《马氏文通》是我国第一部汉语语法著作,他在讨论受动句时提出了包括没有“被”、“见”等标记的受事主语句。但他只提出“受动(即被动)”的概念并把受事主语句当作被动句的附属。
四十年代,王力先生将汉语句子分为叙述句、描写句和判断句,认为“凡叙述词所表示的行为为主语所遭受者,叫被动式。”这是语法界首次为被动式下明确的定义。后来王力先生又对被动式从句法上进行分类,这些类别和他对被动式句法、语义、语用所做的解释对后来的受事主语句研究产生很大的启发。然王力先生也陷入矛盾:他认为被动式常用结构应有“被”,而且“被”后面要有一个关系位(施事),没有“被”字的被动式和他说的类似被动式的主动句都没有这些,而前者为被动式,后者又划入主动句。
五十年代以后,由于受西方语法观点的影响国内的语法学者往往把汉语的被动句和印欧语的被动语态相对应,同时由于结构主义的影响,一些以转换生成语法为理论基础的汉语语法学者都集中研究“被”字的词性,句法结构和历史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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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随着结构主义语言学理论的引进及深入研究,受事主语句进入全面研究阶段,此阶段的研究重点有三个方面:对受事主语句从形式和意义方面进行描写,并在分类上明确将无标志被动句作为被动句的一类。龚千炎将汉语中主语是受事的句子分为“被字句”和“非被字句”,认为“被字句”是叙述句,着重叙述一个由某种动作构成的事件。而非被字句则是说明句,着重说明一种由于某种动作而产生的状态。二者关系如表1:
龚千炎的分类正好符合语法研究中提倡的形式和意义相结合的原则,为我们后来的研究奠定坚实的基础,但他将被动句和受事主语句等同的做法欠妥。邵敬敏(2003),吕叔湘《“被”字句/“把”字句动词带宾语》都探讨了被字句中存在复杂关系,不能简单地将受事主语句与被动句等同起来。吕文华也认为Na+被(Nb)+V+Nc 除了被字句的常见情况:Na为受事,Nb为施事。还存在各种复杂关系:Na还可以是V感受主体、当事、处所、时间等。
范晓、胡裕树继承并发展了王力和吕叔湘先生的理论,主张从句法、语义和语用三个方面研究句子,倡导“句法、语义、语用三个平面的语法观”,他们将被动句和受事主语句看作两种不同的句子,但区分标准不明确。例如,他们将被动句归为叙述句,又把“大门紧紧地关着。”这类状态动词句归为描写句中的状态句。
从八十年代末至今对受事主语句的研究进入百家争鸣的全面发展时期,此阶段的特点是:研究角度多样化,研究兼顾形式、意义和语用。 二、现代汉语受事主语句的第二语言教学研究
受事主语句本体研究的资料繁多,但针对汉语受事主语句的第二语言教学研究资料较少。笔者对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1981年-2010年)以受事主语句为主题进行穷尽搜索,检索到351条记录。其中涉及对外汉语教学的17篇,硕士论文6篇,在对外汉语教学领域,受事主语句的研究大多与被动表达有关,研究角度方面,一是不同受事主语句间的转换和使用条件。二是汉外对比,其中英汉对比研究成果最多,如王还(1977/1983)《英语和汉语的被动句》。
参考文献:
[1]龚千炎.出版集团研究[M].北京:京华出版社,2000:297-358. [2]吕文华.“被”字句中的几组语义关系[J].世界汉语教学,199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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