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成员企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水平,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科学管理,达到对经济活动及收支全过程实行有效监控,同时提高财务运作效率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公司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的原则和宗旨是:改制先行、规范管理、稳健高效、量入为出.充分调动全员积极性、创造性,力求最合理、最有效地利用一切资源,用最少的物化劳动及活劳动,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使全体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及控股成员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总纲,适用于全体企业。
第四条 本制度经必要的程序讨论通过后,自2010年 1月 18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符或有抵触部分同时废止。本制度由董事长签署转发总经理执行,并授权财务部负责具体解释。
第二章 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制
第五条 公司及控股成员企业财务体制实行:越级任免、双线考核;垂直管理、分级运作;账款分管、相互监控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机制。 第六条 财务组织隶属关系:
1、 财务经理:行政上接受总经理领导;财务结果及业务上为董事会(局)负责。在经营管理、企业管理上为总经理和董事长当好参谋,为改制上市承担改制策划职责,对整个经营过程及其结果、财务收支、预(决)算进行总的控制和监督。
2、 财务主管: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均对财务经理负责,财务结果首先接受财务经理的检查、指导与管理。日常业务负责总账、报表、分析;并检查属下工作,处理日常财务事务。
3、 财务一般会计:隶属于财务主管会计管理,严格按财会制度及岗位责任明细分工,处理各自岗位工作。
第八条 各级财务人员的任免权
下列职位人员由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经理分别决定任免,统一由企业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免通知:
①、财务经理由董事会决定任免,董事长签发任免通知;总经理对其任免有建议权; ②、主管会计、仓库主管由总经办决定任免,总经理签发任免通知;财务经理对其任免有提名、考核、录用建议权;
③、一般会计员、出纳员由财务经理决定任免,总经理签发任免通知;主管会计对其任免有提名、考核、录用建议权;
第九条 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考核评估权
1、 企业财务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的任职和工作情况由控股财务部和本企业总经理分别组织考评;日常工作的奖惩由本企业总经理决定并施行,但董事长对其错误的奖惩可随时进行修正,重大的奖惩需要董事会或董事长决定,董事会对任何一级给予企业财务负责人的错误奖惩都可随时进行修正。
2、 控股公司其他财务人员的任职和工作情况由控股财务经理组织考评;日常性的工作奖惩可由控股财务经理决定并施行,重大的奖惩由董事长决定。
3、 企业其他财务人员的任职和工作情况由本企业和控股财务部共同进行考评;日常性的工作奖惩由本企业财务经理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并施行,重大的奖惩由本企业总经理决定,董事长对各级财务人员的错误奖惩随时可进行修正。
4、 财务除履行财务部门的基本职能外,还需对各控股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品德品质、专业技能、业务流程培训。 5、 上述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考评,由企业总经办和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共同对其进行考核,评估与培训。
第十条 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
1、 控股公司及子公司均应根据其年度经营计划和工作计划以及上一年度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当时内部外部的经济环境编制新年度的财务预算。
2、 年度财务预算的内容:编制程序和时间。控股公司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时必须以稳健谨慎的态度,做到量力而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力求降低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对一些规模较大的投资项目可作计划外单列,但必须落实融资计划后方可进行。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货币资金的管理
1、 控股及子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0元,超过限额部分当天存入银行,特殊需要超出限额的必须经财务经理(经理)批准,并采取特别措施确保现款安全.但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20000元,如有超过的必须经资金经理批准,并采取特别措施确保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2、 必须加强对营业现金收入的管理,不得从营业部门收入的现金中直接开支、挪用现金、坐支现金,原则上特殊情况30000元以内必须经资金经理和本企业总经理共同批准,超过部分必须经总裁批准。
3、 个人因公借款管理
①、 严格控制借款,因业务需要长期借用备用金的,应严格控制范围和限额,一人借用累计金额在3000元以内的,企业由总经理批准,批准后由财务部控制,原则上旧账不报,新账不借,借款限额不得超出本人一个月的工资总额。
②、 所有个人因公借款均需统一使用专用借款借据。在办理还款手续时,由财务部出纳员开启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会计员同时填制收款凭证,详细列明还款时间、金额和经收人等事项。
4、 合理控制现金支付的范围和限额 ①、 现金支付的范围:
A、 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等款项; B、 支付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D、 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以及必须用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②、 现金支付的限额及审批权限:支付业务款项给公司外的单位或个人金额超过1000元的,原则上需采用转账方式或现金支票付款,不予现金支付。特殊情况如有限额规定的,按各级审批权限规定执行。(后补) 5、 现金付款的手续和规定 ①、 在收付现金时必须认真详细审查现金收付凭证是否符合规定,包括:开支标准,主管人员审核、财务部复核、经办人和证明人签章,凭证是否齐全、合法,付款批准人的权限是否生效等。
②、 所收付的现金必须认真清点,既要点大数也要点小数。
③、 要支付现金前,必须复核用款批准手续,报销单据和报批手续,具备合符规定的手续和凭证后才予以付款。凡收付现金,必须一律开具凭证,并在发票,收付款单据或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 字样的戳记.出纳人员还必须及时根据凭证记账,尽快使用电脑记载现金日记账。 ④、 支付现金时原则上由收款人当面签收,否则需有收款人的有效委托书方能代收代转。为避免嫌疑,原则上本公司经办人不得接受委托.
⑤、 出纳人员必须每天核对现金数额,检查库存现金情况,要保证现金的账存与实际库存相符,严禁以白条抵充库存,严禁挪用库存现金.会计人员应定期检查出纳的库存现金是否与账存相符.发现库存现金的长余或短缺,应立即作出记录,及时查明原因并向领导报告. ⑥、 存取现金时,要注意安全,存取余额在10000元以上的必须由财务经理(经理)派人陪同前往,20000元以上的必须由单位派车前往,无车辆提供时不得办理存取款。由于疏忽被偷抢的,由有关人员承担损失. 第十三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
1、凡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严禁以私人名义开设,切防出现漏洞.
①、 凡公司开设的银行基本结算支票账户,报控股财务部和资金经理批准后开设,已开设的须报控股财务部备案。
②、公司确因业务需要,须以私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须公司申请,报请董事长联批后方能开设,并应切实做到账款分人管理,达到相互监控的目的。 2、 送存银行的款项,应填制“缴款单\连同现金或转账凭证等送存银行,并将“缴款单”或“银行收款通知”据以登记入账。
3、 到银行提取款项或转出款项时,应开出“现金支票\"或其他结算凭证,并及时根据支票存根,结算凭证付款联登记入账。
4、 出纳人员不得签发空白支票。为方便外出采购等工作,准许领用半空白结算支票,但必须填写日期,受票单位全称、用途,只空出金额栏,并注明最高限额。同时。一个人领用的支票不得超过两张。凡领用半空白支票者必须在办完事后回到公司的第二天即报账。所有期票统一由出纳员收签保管,并与资金经理做好日报工作.
5、 出纳人员应定期与银行核对存款,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在接到银行对账单后,应逐笔核对借贷发生额和余额。发现记账错误,要立更正。属于银行的差错,要及时通知银行更正.发现未达账款,应编制“银行存款余款调节表”。对未达账款应加强管理,备查登记,如发现有上月未达账款本月未有记录,财务主管应认真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6、 各成员企业对收付款项的结算,要依据《票据法》、《银行结算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一种或几种结算方法,对实施的结算方法要有详细的操作程序,以保证企业财产和资金的安全完整。对水电费、邮电费、保险费不准与银行签订长期委托自动划账协议,必须按期支付。经办人违反操作规定而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经办人承担. 7、 企业行为所发生的一切收支均由财务统一收付,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收付(包括员工各种按金、处罚款等)。
8、 外汇收入管理。一切外汇收入归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换取。当付款人经外币结算时,兑换率经资金经理核准。
9、 公司对外举债管理.公司确因业务发展需要或资金临时短缺,须对外借款时,由公司提出申请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借款。
10、 各种有价证券、支票、印鉴管理:有价证券由现纳员专人保管,由会计员核对并做好备查簿.支票管理由出纳员每日登记支票收支备查簿,其支票存根联或废作支票均应保存,不得废弃撕毁;印鉴保管由资金经理和出纳员分项管理,坚持“印鉴分开、账款分管\"原则。 填写支票要规范、整洁、清晰,记录错误应按规定的会计更正方法进行更正。其他事宜按《财务部岗位责任制》和《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进仓单
1、 进仓单亦称入库单、入仓单。所有物资、物员、采购材料等进仓,均需填写进仓单。本单一式四联,由仓管员凭供应商送货单、采购合同、请购单或经审批的采购计划据实填写与验收。
2、四联单分配:第一联为仓库存根并记账;第二联为财务记账入账;第三联为结算联;第四联为采购留存与财务对账.
3、 品质部应同时出示质检报告,与仓库、采购三方同时签字,方可入库,否则判定为待检区存放,不能入库、不能发货出库。 4、附:进仓单流程图:采购部提供: ① 实物进仓 ② 送货单 ③ 采购合同
④ 请购单或采购计划 货物发票 采购员跟进:
① 第二、三、四联进仓单交财务复核,采购留存第四联 ② 凭送货单及采购发票等制现金物料报销单 ③ 采购留存第四联 仓库凭单验收入库:
① 填写四联进仓单、验收报告
② 四联进仓单必须采购员、质检员、仓管员同时签字 ③ 仓库留存第一联存根联 财务部跟进:
① 凭第二联进仓单及送货单、发票等填制记账凭证 ② 凭第三联进仓单结算 仓库与财务结账:
① 仓库与采购核实当月采购与收发存汇总表一致,交财务部 ② 财务部凭收发存汇总表及入库汇总表与财务帐核对 采购与财务对账:
① 月结供应商当月采购量对账 ② 月结供应商购货发票对账与签收 ③ 应付账款余额对账 ④ 付账计划核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公司各控股公司及附属公司可根据本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资金和财务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本制度为送审稿,即使经修改通过后,在实施过程当中,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改、完善、删减等补充。
第十七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财务管理部。
公司财务部
2010 年1 月18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