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 本 内部资料 第 A 版 共 页 第 页 受 控 B011 董 事 会 页 码 受 控 状 态 编 号 执行主体 全体员工 监督主体 码头办公室 考 评 主 体 标 题 保安消防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促进内部安全消防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 三、主管部门 总经办为归口主管单位。 公司总经理、各部门主管应对自己管辖部门的安全、消防工作承担责任,应经常督查本部门的安全与消防工作。 四、安全管理规定 全体员工应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随时注意防火、防盗,如发现事故隐患或听见异常响声、闻到异味,必须立即查找处理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 下班前,各部门最后离开的员工要认真检查室内公用设施,关闭照明、空调及计算机等电源开关,锁闭门窗,排除不安全因素。 如发现形迹可疑或不良行为的人和事,应立即上前盘查或制止,并及时报有关主管部门。 员工个人不得在办公桌抽屉内摆放现金、首饰或其它有价证券等物品。 财务处应严格遵守现金保管制度,大额现金应按规定及时存放储蓄所。 五、消防管理规定 每位员工都应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记火警电话119,并掌握一般消防器材和设施的使用方法。 对易燃、易爆物品应妥善保管,灭火器材实行定位、定人管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挪动或作它用。 办公楼走道、公司大门及大门外公共区域,严禁杂物堵塞,垃圾及废物必须存放到公司指定位置。 严禁各部门私自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和乱拉电线。 遇有火警,莫惊慌失措,应立即关闭电源,并利用就近的灭火器材将火扑灭。 一旦发生火灾或紧急情况,全体员工必须保持沉着冷静,自觉服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迅速投入灭火或抢救财物,并立即报警。发扬见义勇为、临危不惧的精神,全力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 以上规定请全体员工遵照执行。违反者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以上《保安消防管理制度》望大家相互监督并共同遵守,同时由各部门负责人对各自所辖员工在该项管理工作中,应做到及时检查、督促、落实到位,并严格贯彻执行。 签 发 人 签 名 编制日期 2012年10月12 日 审核日期 2012年10月12日 批准日期 部门负责人: 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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