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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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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一、德(5分) (一)、爱国守法(2)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荣誉与利益。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师德师风(3)

1.加强师德修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本职工作,工作积极努力。 3。团结同志,不发生争吵、谩骂、斗殴等现象。 4.文明从教,语言健康,衣冠整洁,衣着得体。 5。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不散布不良言论,杜绝有损学校声誉的言行。 7.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学校秩序,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不严重损害学生利益.

二、能(15)

(一)、参与管理(1)

1.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发展作贡献。

2.家园意识强,自觉维护学校集体利益,主动参与学校的各种活动

(二)、教育科研(1)

加强教学研究,深入教研教改,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业务水平(2)

教师业务能力强2分,有下列各项分别加分。 1。当期学校同意的课题结题,课题主研人员加:县一等加30分,县二等加20分,县三等加16分,市、省、国家级分别比下一等级上调10分加分;其他参研人员按主研人员的百分之七十加分。

2.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学校同意的优质课竞赛的,镇、县、市、省、国家级分别加3、6、9、12、15分;获奖的前面的按三等算,一、二等分别在原来级别的基础上加三分。

3。宣传报道、论文、其他技能大赛等的加分按上款不同级别等次给予加分.

以上3小项分别计算最高级别一人次。 (四)继续教育(1)

不断学习,形成终身学习习惯,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时,积极提升学历水平。

注:

当期学历提高为专科另加0.5分,为本科另加1分 三、出勤(30) (一)出勤情况(5)

1.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2.每期一个教师特假三天,代课费自负.超过三天的事

假一天扣0。5分,病假一天扣0.25分。代课费10元/节.代课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否则按旷工处理。

3。旷课一节扣2分,旷工一天扣5分,代课费自付。 4.私自调课、挪课者,双方每人一节各扣2分。 5.霸王假按旷课处理. 6.红白喜事按相关规定办理。

7.生病住院以县级医院住院证为准,经上级领导审批一个月内学校代课费学校负;一个月及以上的按上级批准或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态度(5)

1.服从学校各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工作态度端正. 2。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学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越级上访,不得在会议、集会上或公共场所以某种借口抵制、吵闹。

违反以上各项规定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三)教学表现(18)

切实做到教学六认真,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全面提升素质教育质量。

备课(3分)1、体现课标精神,准确体现课标要求,记2.5--3分

2、基本符合要求,能适应教学,但有一定缺漏,评1--2.4分

3、教案马虎,简单、缺漏多的,评0.1-—0。9分。 4、用旧教案或无教案的,评0分。

课堂教学(3分):1、组织教学严密,重难点突出,教法科学,语言准确规范,教学效果好,评2-—3分。

2、课堂组织较好,容量适当,语言准确,师生互动好,效果明显,反映较好,评1。4——1。9分。

3、上课态度不端正,随意应付,讲授内容凌乱无系统性,错误较多,评0—-1.3分。

作业(3分):1、按时、按质、按量布置,批改认真及时,评3分

2、作业量不足,批改不及时,批改有错误,效果较差,评1分

3、无作业布置,未批改的,评0分.

成绩考查(3分):1、按时检测及时批改,并进行质量分析,评1。5—-3分,未进行质量分析,评1分。

2、从未进行章节检测的,评0分。

业务(3分):1、不按时上交教案、作业、测验检查,一次扣1分

2、不按时上交各种表、卡、册及其它材料的拖一天扣1分(不足一天算一天)

教研能力(3分):完成学校或教研组安排的教研任务,每期有计划、总结,每期上好一节公开课、写好一篇教育教

学经验文章,有教改课题一个,评3分.未完一项扣1分。

(四)其它表现(2)

1。违反上级及学校规定自行乱收费,乱订乱发资料。 2。隐瞒学生不上报的。

3.主观原因造成学生流失或因工作没有做好造成流失的。

4。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清收费或截留挪用收费. 5。对学生未实施“减负”,有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6.平时不认真履行职责,家长反映强烈,造成家长极度不满.

7.教师配偶或子女干涉学校正常工作秩序。 8。因工作失职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 9.教师之间不和谐合作,出现纠纷矛盾. 违反以上各项规定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二)教育教学质量考核(60分)

参照教育组考核办法执行:按照各年级全镇的平均以平均分、及格率、学困率分别计算。

1、平均分(30分)

以全镇总平均分为标准,每超过1分加0。5分(此项加分不超过5分),每低于1分扣0。5分.

教师新接班,如该班上期平均成绩低于镇平均成绩,新学期该班成绩与上期相比,每缩短差距1分加0.5分,反之

扣0。5分。

语数以外的统考科目, 以全镇总平均分为标准,每超过1分加0.3分(此项加分不超过5分),每低于1分扣0.3分。

教学平行班的,按两班平均成绩与镇平均相比。 2、及格率(15分)

以全镇及格率总体水平为标准,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0。3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3分.

教师新接班,如该科上期及格率低于镇平均,新学期该班成绩与上期相比,每缩短1个百分点加0。3分,反之扣0.3分。

语数以外的统考科目, 以全镇及格率为标准,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0.3分(此项加分不超过5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3分。

教学平行班的,按两班平均成绩与镇平均相比。 3、学困率(15分)

以全镇总体水平为标准,每低于1个百分点加0。3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3分。

教师新接班,如该科上期学困率低于镇平均,新学期该班成绩与上期相比,每缩短1个百分点加0.3分,反之扣0.3分。

语数以外的统考科目, 以全镇总体水平为标准,每低于1个百分点加0.3分(此项加分不超过5分),每超过1个

百分点扣0.3分.

教学平行班的,按两班平均成绩与镇平均相比. 语数大班额的,按平均分、及格率、学困率与镇平均、及格率、学困率相比,45人以上的,每多5人加1分,不足5人的按5人算。

代课教师与在职教师同等考核记分,学前、幼儿班教师按全校教师的平均分计分。

(二)教育教学过程考核(40分)

本项以平时检查和日常监管为主,实行加、扣分制,具体加分、扣分办法如下。

1、有下列情形,分别按标准加分:

(1)学校组织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活动,获国家、省、市、县、镇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一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2分,二等奖分别加8分、6分、4分、2分、1分,其他奖分别为6分、4分、2分、1分,0.5分;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按上述标准折半加分.

(2)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在国家、省、市、县级党报党刊和教育刊物上正面宣传报道的,分别加6分、4分、2分、1分(同一项工作获多次表彰奖励的,按最高等次加分,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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