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ZJ-01-CW03
2013年月饼OEM 区域经理提成方案 生效:2013年5月1日 批准: 任务内的部份 超任务
100%-130%部份超任务130%以上部份 0.70%1%新客户0.70%1%老客户 0.30%0.50% --
奖励提成
新客户开发提成 价格高开提成 0.50%15%
新入职区域经理
入职1年以上区域经理 未完成销售 任务70%
完成销售任务70%以上 1.50%任务完成程度 基本提成 2.30%
一、 基本提成:
1、入职1年以上的区域经理:
(1)未完成销售任务70%的:销售净额×0.7%
(2)完成销售任务70%及以上的:按阶梯式计提,销售任务内的部份,按销售净额×1%计提;超销售任务100%-130%的部份,按销售净额×1.5%;超过销售任务130%以上的部份,按销售净额×2.3%计提。 2、新入职的区域经理: (1)未完成销售任务70%的: ①新客户(其入职后新开发的客户):销售净额×0.7% ②老客户(公司原有客户,分配给其维护的):销售净额×0.3%
(2)完成销售任务70%以上的,按阶梯式计提,其中销售任务内的部份: ①新客户(其入职后新开发的客户):销售净额×1%; ②老客户(公司原有客户,分配给其维护的):销售净额×0.5%
(3)超销售任务100%-130%的部份,不论新老客户,按销售净额×1.5%; (4)超过销售任务130%以上的部份,不论新老客户,按销售净额×2.3%。
说明:上述提成方案适用于销售任务在50万元以上的,针对销售任务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其基本提成以50万元为基数,按如下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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