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特点和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二、 施工准备 1、
技术准备
1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工作; 2配备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 3、
材料准备 主要机具
常用电工工具、、人字梯、数字式万用表、钳形电流表、绝缘摇表。
4、 作业条件
1灯具、开关、风扇等照明器具安装完毕,且各回路控制系统的绝缘电阻遥测合格。 2施工图、技术资料、合格证、安装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3现场清理完备,无任何影响试运的障碍。 4试运行所有工具、仪器和材料齐全.
5试运行所有各种记录表格齐全并指定专人填写。 6安全防火措施齐全。
三、 材料质量控制要点
1检查整改时应分回路逐次检查,直至整个系统。
2通电试运行前检查漏电保护装置要齐全可靠,漏电测试按钮要灵敏有效.
四、 施工工艺
1工艺流程图:
2操作工艺
2。1通电:条件具备后,由专人指挥,专人送电.
2。2检查:复查总电源开关至各照明回路进线电源开关接线是否正确,检查各插座相序连接是否正确,带开关插座的开关是否能正确断开相线,检查灯具的控制是否灵活、准确;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是否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是否正常,扇叶转动是否平稳。
2.3记录:每2h由专人记录运行状态1次。
2.4 检查漏电保护器接线是否正确,严格区分工作零线(N)与专用保护零线(PE),专用保护零线(PE)严禁接入漏电开关。
2。5断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建设方、监理方认可后,由专人指挥断电。 2。6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不得带电作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分回路隔离排除法予以解决。
2.7对于对开关送电,漏电保护器跳闸的现象重点检查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是否混接、导线是否绝缘不良。
五、 成品保护
1 检查整改时应注意保护地面、墙面整洁,不得污损,不得损伤已装好的灯具 2 调试完毕后应关门上锁,以防丢失。
六、 安全和环保措施、
1登高作业应注意安全,人字梯应有防滑链。 2严禁带电作业.
3施工场地应做到工完料清。
七、 质量标准
1 主控项目
1.1 照明系统通电,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相序相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度开关应正常。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2 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就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检查方法:检查通电运行记录。 2 特殊工序或关键控制点的控制
八、 质量验收
施工完毕后先核对图纸进行自检,按施工自检记录填写好隐蔽工程签证单和验收单,然后报上一级质检部门进行验收并有质量部和监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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