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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费管理办法

来源:智榕旅游


通讯费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通讯费管理,方便工作联系,控制经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通讯费和适用范围

2.1本办法中的通讯费指办公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通讯费。 2.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管理服务性岗位及其他特殊岗位。 3管理部门职责

3.1公司办公室为通讯费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通讯费的实施、管理和监控,审计监察部、财务管理部配合监督。

3.2通讯号码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办理调配,通讯设备由本人自行购买。使用过程中,若发生手机卡遗失、补办遗失手续及设备维修等费用由本人承担。

4通讯费定额标准与考核

4.1定额标准

序号 职(岗)位 1 公司领导 2 总经理助理、公司级科技带头人 3 4 5 6 7 8 4.2考核

中层领导 正职 副职 部门长 营销管理部 供应部 质量部 生部 业务员 实行主责业务人员总额控制 实行主责业务人员总额控制 实行主责业务人员总额控制 标准(元/月) 600 500 200 150 100 500 400 700 560 1000 公司科技与关键技能带头人、接待秘书 通讯费管理办法

4.2.1公司办公室每月底对适用人员的当月通讯费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存在超标、不合理使用等情况及时反馈相关部门管理并改善。 4.2.2通讯费使用原则上不得超出定额标准,超出定额标准的费用,由使用人员按季自行上缴财务管理部;若因工作原因超出标准,需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4.2.3各部门每季度对适用人员的对外工作量进行评估。公司办公室将根据评估结果,实时调整通讯费报销的人员及标准。 5报销方式

5.1通讯费报销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办理,每月25日前报销。

5.2通讯费定额标准范围有重复的人员按就高的原则实行,不得重复报销。 6相关要求

6.1适用人员应保证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一个月有三天以上(含三天)因公联系不上的,公司将取消其当月通讯费,如果连续三个月有类似情况者,公司将取消其通讯费。

6.2适用人员的通讯号码发生变更时,公司办公室应及时将新号码登记备案并公布。

6.3适用人员职(岗)位发生变动时,从工作变动的次月起,按新职(岗)位标准。

6.4适用人员退休或调离本公司时,当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次月起自然终止其通讯费报销。 7附则

7.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7.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解释权属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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