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蚀房屋拆迁亟待规范 刘广德靖江市城市房屋拆迁中心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与村民私有房产所有权的关 的合法利益,拆迁集体土地村民私有房屋,应由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配合,所在乡 镇村组协调,形成合法征用、依法拆迁的征用格局,确 保村民私有房产拆有所补、建有所管、安有所置、住有 所居。对村民私有房产应由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进行 合理评估,并由符合条件的拆迁实施公司负责组织实 施。 系 农村村民户口在集体村民组织管辖范围内,且能 履行村民义务,符合安排一处建房宅基地的,按照个 人申请,村队申报,乡镇审核,由规划和土地行政管理 部门批准后即可建房。这种经审批即可建房的使用权 获得方式为无偿划拨。村民获得无偿划拨宅基地使用 权后,所建造的房屋所有权属村民私有,其宅基地的 所有权仍属村民集体所有。而在现实生活中,农民使 用的宅基地往往超过规定审批标准。 三、合理补偿和科学安置相结合 集体土地上拆迁村民私有房屋应当合理补偿。村 民房屋的拆迁补偿应参照市场价评估或采用参照现 二、村民私有房产拆迁的管辖权 行建筑材料市场价得出成本核算价的方法进行评估, 我们认为,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应由所在地的 这样有利于维护广大被拆迁村民的合法利益。农村村民的拆迁安置,应根据所在区域的土地利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模式可参照城市 组)转居条件的村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的办法实施。从建设项目的立项到 用总体规划科学布局。对符合撤队(行政审批,征收集体土地的相关青苗补偿、征用补偿、 民,不应安置宅基地自建房,而应采取统一规划,统一 劳力安置等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具体按照征用土地 指标和土地利用计划报批,建设规模、基础设施和绿 地布局由规划部门拟定方案,经所在地人民代表大会 审议后,由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对所有申报拆迁的批准文件应进行严格审核,对征 用集体土地拆迁村民私有房屋的补偿安置方案、拆迁 计划、拆迁资金等进行严格核准后,核发“拆迁许可 证”,并做到跟踪指导、跟踪服务。为维护被拆迁村民 建设公寓式住宅楼,形成规模型的居民社区。但对不 符合撤队转居的村民或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 涉及撤队转居的,只是少数村民拆迁,仍可采用安置 宅基地自建安置房。对此,也应科学规划,避免一户一 大宅。要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可实施联排式或复式 楼安置,以节省土地。这符合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 王春敏/责任编辑 2oo8蹦7 6总 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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