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辞职有关规定的通知
人力资源内发[2012] 14号
公司各单位:
为稳定员工队伍,维护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促进企业和家庭共同发展,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因本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员工作出如下规定:
一、凡夫妻双方均为吉盐化集团公司、兰太公司的长短期合同工,有一方提出辞职,另一方必须同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二、凡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企业年金一律不予发放。 三、本规定从发通知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中盐吉盐化集团公司 201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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