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济阳初中 少年宫辅导员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少年宫的常规管理,建立健全辅导员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体现按劳分配、优劳多酬原则,以奖优罚劣,调动辅导员工作积极性,加强少年宫管理、未成年人管理,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未成年人基本素质、艺术修养和基本技能,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特修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少年宫常规管理。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依据,在日常工作、学科教学中进行德育渗透,贯彻学校德育工作和少年宫工作计划,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建设优秀的少年宫集体。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及学校行政、业务、后勤等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悉心培养未成年人的学习习惯,协调各科教学,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50%)。
2、少年宫特色创建。
形成符合班情的少年宫管理方式,着力班本课程的开发与实践,积极组建少年宫社团,打造高雅的少年宫文化,并逐步形成独具一格的少年宫风貌、少年宫精神,成为独具特色的少年宫场所(10%)。
3、未成年人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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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夏邑县济阳初中少年宫管理规程》各项要求扎实地开展规范教育,注重未成年人行为习惯的训练和养成,朝着“文明、勤奋、活泼、向上”的培养目标不懈努力,积极争创“十无少年”(40%)。
4、少年宫荣誉加分。
未成年人在校级以上比赛中获奖加分(换算后上限4分),文章发表加分(换算后上限3分)和其他加分三块(换算后上限3分),在月得分基础上乘以20%后以附加分的形式计入考核总分。
二、考核机构
学校建立考核机构,行使对辅导员工作的考核职能。考核机构名称为“济阳镇乡村少年宫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由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等有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并由校长担任组长。考核小组有权决定每次考核的形式、内容、方法,行使考核定级、奖励分配的权力。
三、考核办法
考核种类分为“月考核”、“学期考核”两种。
“月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寒暑假除外),考核内容以辅导员基本职责、少年宫常规管理、未成年人行为规范教育和少年宫荣誉加分四部分为准。
“学期考核”在每学期结束后,对辅导员一学期的工作实施全面考核。学期考核以月考核总分为主要依据,分值进行累加,结合少年宫在辅导员带领下发展进步的情况。
考核采取辅导员自评、考核小组审核考评相结合的形式。辅导员自评即由辅导员根据规定的考核内容,结合自己的工作情况,依照评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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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自我评定成绩。自评采用表格式,必要时附带有关资料。考核小组审核考评即由考核小组根据辅导员工作的情况和实绩对辅导员的自评成绩予以认定和考评,并根据认定考评结果公布成绩。
被考核的辅导员对考核成绩有异议的,在成绩公布三日内向考核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考核小组将在三天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结论为终局结论。
四、奖金发放
辅导员费由月奖和学期奖两部分组成,每月的辅导员费分基本奖和月考核奖两部分。辅导员当月班队工作中如无重大责任事故,每月足额发放辅导员工作基本奖。“月考核奖”根据月考核得分高低,分成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前两档分别给予180元、150元,不合格的不予奖励。学期奖根据月考核成绩汇总测算总分给予奖励,也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前两档分别给予300元、200元的奖励,不合格的不予奖励。
学期考核优秀的辅导员即为该学期的优秀辅导员。“月考核”、“学期考核”将作为评选各级优秀辅导员(辅导员)以及其他评选活动、奖励的依据,并作为教职工履责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其它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辅导员,经考核小组裁定,当月辅导员考核奖执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定为不合格,不予奖励。
1、在辅导员工作中违反师德要求,造成较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2、未成年人在校期间因监护不力发生重大责任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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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当月的若干次突击检查中,成绩均不理想的少年宫; 4、未成年人行为规范差,在公众场合多次出现违纪现象,影响学校声誉的;
5、上述之外,一些有悖于德育工作及辅导员工作要求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情。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辅导员,经考核小组裁定,直接定为优秀档。 1、班内未成年人在各个场合有突出表现,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的; 2、辅导员在班队工作中富有特色,对某阶段工作起到促进、推动作用的;
3、辅导员工作特别突出,并受到家长社会广泛赞誉的; 4、在当月的若干次突击检查中,成绩均特别突出的少年宫; 5、上述之外,教育事迹特别感人或作出重要贡献,为学校赢得声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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