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国科技保险发展问题研究 ◎刘如海张宏坤 加快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 型国家是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阶段 提出的宏伟目标,是全面落实科学发 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 要求。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 制、社会互助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 与具有高风险特征的科技创新活动具 有内在的契合性和互补性。 国务院 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6123号)明确指出,要发 评估;在出售保单后,为避免损失发 展高科技保险,为自主创新提供风险 生,保险公司仍将对科技创新活动进 保障。现阶段,大力发展科技保险, 行跟踪、监督,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对于推进自主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在承保前后,保险机构将成为 科技企业的利益共同体,将促使科技 一、发展科技保险的若干必 企业不断规范创新活动,提高创新活 要性 动的成功率。 (一)大力发展科技保险,能够 (二)大力发展科技保险,尤其是 为推进自主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 出口信用保险,能够提升信用条件, 提供风险保障。从保障对象看,科技 增加融资便利,保障收汇安全。不断 保险以高投入、高风险的科技创新活 提高高科技产品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 动为展业对象,涉及科研设备保障、 比重,是我国优化外贸结构的主要目 科研成果转化、科研人员人身健康等 标之一,也是~个国家经济实力、科 多个方面,能够有效激励企业的研发 技实力和企业出口创汇能力的重要体 活动,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为 现。大力发展科技保险中的出口信用 科技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从风险管理 保险,一方面能够为出口企业采取多 过程看,保险公司能最大限度地防范 样化结算方式创造条件,有利于出口 科技创新活动带来的风险:在承保环 企业抓住贸易机会,扩大贸易规模, 节,保险公司将对科技风险进行全面 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国际市场竞争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力。另一方面,科技企业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可 提升信用条件,申请融资更加便利,能有效缓解企业 尤其是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紧张状况。此外, 等特点,科技保险经营同样面临较大风险,单靠保险 机构无法完成。相关政府部门广泛征求保险机构、科 技企业意见,经反复调研,各方一致认为,科技保险 在我国是新生事物,现阶段费率厘定缺乏数据支持, 并且科技保险的公益性和高风险性使其具备了一定准 公共产品属性,在启动阶段应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 动相结合,采取“政府引导、商业运作”模式,坚持 以服务科技创新为主,兼顾相关风险分担,坚持先试 科技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投保范围内业务发生的 风险损失可以得到及时补偿,从而保证出口业务资金 回笼,确保收汇安全。 (三)大力发展科技保险,能够扩大市场需求, 有利于实现保险业做大做强和又好又快发展。随着我 国科技创新战略的实施,国家财政科技投入将越来越 大,科技在国家产业经济结构中的地位将越来越重 要,将会吸引更多的民营资本进行科技创业投资,这 意味着科技保险的市场前景广阔,只要政府加强支持 和引导,充分调动保险机构和科技企业的积极性,科 技保险很可能会成为保险业一个新的增长点。此外, 从科技保险和科技创新的相互关系看,两者可以实现 和谐互动。一方面,科技保险能够有效推动科技发展 和经济繁荣,而科技的发展、国家的富足又将扩大对 保险的需求,有利于扩大保险的深度和广度;另一方 面,科技的发展,必将带动测量技术、信息技术等不 断升级,这也将大大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 效率。 (四)大力发展科技保险,能够促进社会稳定,推 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保险本质上是一种补偿措 施,旨在使个人或机构能以确定的小额成本(保费)来 补偿大额不确定的损失。科技保险的引入,能有效避 免大量科技企业陷入困境,甚至破产,同时也能在一 定程度上为科技从业人员提供生活和人身健康方面的 保障,有利于科技企业的稳定发展。此外,科技活动 对整个社会生活具有巨大的辐射力和影响力,科技创 新活动能否正常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能否顺利转化为 生产力或在多大程度上转化为生产力,都将对经济的 发展、社会的稳定产生深远影响。 二、现阶段我国科技保险发展概况 为有效推进科技保险发展,服务建设创新型国家 战略,自2006年底,中国保监会和国家科技部联合下 发 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 题的通知 (保监发[2006]129号),标志着我国科技 保险在政府支持下正式启动。启动半年多来,各级政 府、各保险机构发展科技保险的主要措施有: (一)确定发展模式和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政 策支持。由于科技活动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价值 点、后推广。 ・ (二)出台具体扶持政策,优化发展的政策环境。 为充分调动保险和科技企业的积极性,在保险启动阶 段,各级政府部门必须带头支持,在法规制度上给予 明确,财政上给予支持,政策上给予优惠。中国保监 会和科技部积极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协 商,在产品开发、业务经营、机构设立、财政支持、 税收优惠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如经与国家 税务总局协商,明确科技保险保费支出纳入企业技术 开发费用,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所 得税税前按150 ̄:t]D计扣除.等等。 (三)推动相关产品研发,发布首批险种并正式推 向市场。专门针对科技创新活动的保险产品在我国尚 是一个空白,国内保险机构缺乏相应的开发经验和技 术人才。经实地调研和反复论证,并充分借鉴美国ACE 保险公司等国际经验,针对科技创新活动的特殊属性 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特殊风险,保险机构设计出高新技 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 中断保险、出口信用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 团体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等6个第-- ̄:LL科技保险险种, 并正式推向市场。 (四)探索城市创新试点,以地方财政科技投入 引导业务发展。为更好地发挥科技保险的风险保障作 用,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并实践通过财政科技投入 引导推动科技保险发展的新模式,决定在国家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保险创新试点城市和火炬创新实验城 市中选择试点地区,开展科技保险发展新模式试点。 2007年初科技部和保监会共同下发((关于开展科技保 险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 ,明确了申报科技保险试点 城市或地区的条件和程序。通知下发后,各地方政府 积极组织研究相关措施,很多城市出台了具体支持政 策,其中部分条件成熟的城市或地区已提出试点申请 并有望入选首批科技保险创新试点。 (下转49页)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上接32页) 大了造成风险损失的概率.有可能影响保险机构稳健经 营。 (五)开展宣传和推介,提高社会对科技保险的 认知程度。科技保险之所以在国内外的发展都相对迟 缓,这与社会各界对其了解不够有很大的关系。自启 动科技保险创新工作以来,有关政府部门和保险机 构,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加大对科技保险的宣传力 度。2006年底,保监会联合科技部成功举办“科技保 险研讨会”,号召各级政府、学术界、保险企业、高 新技术企业积极支持、配合科技保险推广工作。有的 保险机构还专门成立了科技保险领导小组和执行小 四、今后我国发展科技保险的主要举措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保险发展,今后应采取的主要 措施有: (一)继续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保险机构在 经营过程中应继续深入了解科技企业保险需求,建立 适应性和市场化的反馈机制,根据变化的市场需求不 断完善和健全第一批科技保险产品,同时根据新的市 场需求开发第二批、第三批科技保险产品,切实发挥 组,统筹科技保险的产品开发和经营,并印发《科技 保险概览))手册。多个城市相继举行科技保险专题交 流会,由保险机构向科技企业介绍科技保险产品特 点、承保风险和风险组合设计相关知识,并根据每个 企业的风险特征量身定做相应的风险管理方案。 保险在科技产品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保障机 制。 (二)争取出台更多财税扶持政策 一是加强与相 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尤其是争取 在国家财政层面出台扶持政策。二是推动各地方政府 切实落实已出台的地方财政扶持措施,将已确定的地 三、我国科技保险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科技保险工作启动以来,发展较为迅速,但科 技保险在中国属新生事物,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发 展情况并不乐观。目前我国科技保险面临的主要问题 有: 方财政科技投入落到实处。三是支持更多的地方政府 参加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在地方财政预算内列支科技 保险配套扶持资金。 (三)稳步扩大科技保险创新试点。有关政府部 门应及时跟踪分析试点城市科技保险发展状况,总结 (一)现有产品数量和层次无法完全满足市场需 求。目前已正式发布的科技保险产品只有六个,品种 较少,不能完全满足分摊转移科技风险的需要。同 时,科技保险的发展缺乏层次性,产品总体看较为粗 糙,一些高风险领域尚未覆盖。 经验教训,调整相关政策措施,提高其针对性和有效 性。同时根据第一批试点城市进展状况,合理把握试 点推进节奏,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适时推出第二批 试点城市,稳步扩大试点范围。 (四)积极改进科技保险服务质量。参与科技保险 经营的保险机构应统筹协调,做好科技保险业务发展 的各项组织工作,加强与各级地方政府和科技主管部 (二)保险公司人员和知识储备无法适应发展需 要。由于科技风险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对我国保险公司 的核保和理赔是一个极大的挑战。短时期内相关从业 人员的素质难以达标,急需既懂保险又要懂技术的复 合型人才。 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汇报情况,认真听取意见,采 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科技保险承保、理赔等环节的管 理水平,简化投保手续,提高服务质量。 (三)产品开发缺乏精算数据和技术支持。科技保 险的精算定价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科技风险 因素复杂多变,且受主客观因素、内外因素的交互影 (五)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从全世界范 围看,尽管科技保险发展尚不充分,但一些国际性金 融保险集团仍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如美国ACE保险公 响,在保险费率、损失赔偿金的确定,责任认定,技 术鉴定等诸多方面难以找到科学统一的标准,历史损 失数据缺乏,同时相关精算技术还不成熟。 司在科技保险的产品开发、精算基础、数据积累、理 赔管理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技术服务体系,并 取得了较好市场效益。我国保险机构应积极与这些公 (四)潜在道德风险影响保险机构稳健经营。风险 高低和收益大小成正比,高新技术研发成功将会带来 司开展经验交流,培养专业人才,积累技术数据,为 今后我国科技保险发展做好知识和人才储备。令 (作者单位:刘如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展改 革部;张宏坤,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巨大的经济效益,因此一旦保险公司与企业间的风险 分摊失衡,将会带来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企业将会 因为投了保险,盲目追求高收益而忽视风险防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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