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通知单
工程名称:巴中至鼎山公路(梁永至鼎山段)改建工程 编号:2018-01 致:四川省商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 根据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规定,现对你部测量和计量方面提出以下要求: 一:测量方面 根据《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3.2.3规定:施工过程中,应对控制网(点)进行不定期的检测和定期复测,定期复测周期不应超过6个月,当发现控制点的稳定性有问题时,应立即进行局部或全面复测。现要求施工单位对全线的桥梁控制点进行一次全面复测,并将复测成果报监理部备案。 二:计量方面 工程计量是工程质量管理,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工作。及时进行产成品的计量,使施工生产的物流与资金流保持平衡,是工程建设内在规律的要求。本项目为PPP项目,自2017年11月开工以来,工程产值已经过亿元,但未进行过产成品实物计量。根据本项目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计量提出以下要求: 1、严格按照施工图(含变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含o#变更和非0#变更)组织施工。 2、每个分项工程合格后必须及时形成计量资料。 3、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以现场签认为准。 4、单价依据合同约定单价。 5、每月25日前报送计量资料。 6、完善已完成工程的质检资料,按合同要求进行计量。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项目监理机构(公章): 日 期: 注:本表一式四份,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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