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要求做好用地预审与项目审批的衔接日前,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发挥用地预审的前置把关作用,严格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做好用地预审与项目审批的衔接。《通知》要求,严格规范经营性和工业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前置预审规定,做好项目用地预审与招拍挂出让供地的衔接。严禁以土地招拍挂出让为名,规避用地预审;严禁以先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核发土地使用证等代替用地预审意见。《通知》强调,要做好用地预审与项目审批的衔接。依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做好用地预审,对国土资源部有关政策性文件明确的项目用地委托预审事宜,实行一事一报制度;对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须加快推进的建设项目,及时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对未纳入行业规划的项目,申请用地预审时必须取得同级投资主管部门开展前期工作的书面告知意见。建设项目使用土地,未经预审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申请审批(核准)项目,不得申请建设用地审批。《通知》明确,要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在线备案和跟踪监管。发〈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新增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8〕157号)同时废止。新出台的《办法》规定,新增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鼓励以土地整治项目为平台,统筹安排新增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开垦土地复垦费和其他涉农资金。按照新出台的《办法》,新增费专项用于土地整治支出及其他相关支出。土地整治支出包括基本农田建设支出、土地整理支出、耕地开发支出。其他支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支出、土地整治管理支出和财政部商国土资源部确定的其他支出。新出台的《办法》还提出,新增费预算草案编制遵循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使用的原则。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快编制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日前,国土资源部与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 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快编制和实施地方各级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土地整治,落实好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各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地方各级土地整治规划,要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为重点,统筹安排农田和村庄土地整治、损毁土地复垦和宜耕后备土地开发,同时,安排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低丘缓坡荒滩土地开发利用、旧城镇旧厂矿改造和城市土地二次开发等各项活动,逐级分解《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其中,省级规划重点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管理办法出台4月19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范围、预算管理、中央对地方新增费转移支付预算管理、监督检查等进行规范。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24Copyright©博看网 www.booka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信息视点解下达土地整治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确定重点工程和投资方向;市级规划重点提出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和区域布局,分解落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确定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县级规划重点确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项目、布局和工程措施,明确实施时序,提出资金安排计划。省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要在今年6月前完成,市、县级土地整治规划要在年底前全面完成。没有编制土地整治规划的,不得安排土地整治项目。 锡、钨、铁、铝土矿、煤、磷等矿种,力争全省地质找矿实现重大突破,初步建成七大矿业开发基地,打造一批绿色环保矿业经济区。江西:加强耕地保护 落实责任目标为进一步加强江西省耕地保护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明确细化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标准,科学高效地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日前,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江西省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2〕28号)(以下简称意见),对耕地保护的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保护制度措施等作出详细规定。《意见》规定,考核主要依据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年度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审批、耕地占补平衡台帐、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验收、违法用地查处等数据,以及内业资料和外业核查情况。《意见》明确,各设区市政府按照本实施意见进行自评和对所辖的县(市、区)政府考评打分,推荐1-3个耕地保护先进县报省考核办公室。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统计局组织对市县政府耕地保护情况进行核查,将考评结果报省政府,并抄送省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意见》强调,根据考核结果,由省政府对年度耕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获得先进的设区市和县(市、区)分别奖励200亩和12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考核不合格的设区市和县(市、区)必须认真整改,整改结果报省考核办,整改期间暂停其新增建设用地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吉林:出台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将对擅自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等18种违法违规行为追究责任吉林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出台《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把不能正确履行或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市级国土资源局和省厅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重点责任追究对象,追究擅自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18种行为,以此全面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制度上强化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构建风清气正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格局。《办法》明确,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擅自指定招标代理机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18种行为都要进行责任追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依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对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问题发现的时间、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云南:部署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全面实施《云南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2010-2020年)》。《方案》提出,通过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新建一批重要的矿产勘查开发基地,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切实增强全省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云南在全国的矿产资源储备战略的地位。下一步,云南省将着力抓好重大地质找矿项目,实施好列入国家和省级整装勘查区的重大项目,充分发挥好项目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以10个成矿区带为重点,在优选出的15个重点勘查区内,扎实推进实施80个整装勘查或重点勘查项目,重点针对铜、铅锌、金、银、内蒙古: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将会引入比价机制内蒙古土地整治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招投标将引入比价机制,旨在使这两个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真正打造成“公开、公平、透明”的阳光工程。此项工作由内蒙古土地储备登记中心(内蒙古矿业权交易服务中心)负责。目前,中心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并以座谈的形式分别与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和自治区土地整理中心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对土地整治项目和地质环境项目的立项、批复、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资金渠道、比价制招投标的可行性等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探讨,为承担这两个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最好前期铺垫工作。交易中心将对土地整治项目和地质环境项目现行的招投标制度进行总结和分析,并提出在招投标工作中引入比价机制的意见和建议。25Copyright©博看网 www.booka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广西:加强矿产资源监管促进矿业结构调整升级5月16日,广西国土资源厅出台《加强矿产资源监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局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矿山生态环境建设和矿产资源执法体制建设,强化矿产资源监管,促进全区矿业结构调整升级,实现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该《方案》要求,各地今年12月底前要完成四项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开展探矿权、采矿权集中清理核查;二是深化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加大整合力度;三是开展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全面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行为,清理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的行为,严肃查处破坏矿产资源、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四是全面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推进绿色矿山、和谐矿区建设。 强勘查技术装备研发和国土资源科研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二是大力开展国土资源基础理论研究。开展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理论研究,深入研究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土地利用理论和政策,加强对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理论、地质矿产与地质环境理论、地质基础理论等的研究。三是逐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四是不断提高国土资源信息化水平,开展“一张图”建设,实施五项信息化技术改造,开展三大管理系统技术研发。五是初步建立信息化测绘体系、基础地理信息快速获取、处理与更新技术体系、建设地理信息网络化服务体系,研究现代工程测量关键技术。六是建设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七是进一步加大科普宣传力度。黑龙江:行政事项全面实行网上报批近日召开的黑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网上行政审批工作视频会规定,自5月1日起,全面开展网上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黑龙江厅明确,自5月1日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五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7月1日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划拨等六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实行网上远程报批。黑龙江厅强调,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授权行使网上行政审批服务;通过行政审批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创新,转变部门职能,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所有申报、批复和下达行政审批工作项目全部实网上运行,并落实接办分离制度。湖南:规范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修改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与修改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与修改范围、原则和程序,严格约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和修改行为,明确对在规划调整和修改过程中擅自作为、虚报资料,或弄虚作假骗取批准、越权审批或不经批准擅自调整或修改规划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依法予以撤销,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通知》明确了规划修改的两种情形:一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需要;二是因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单独选址项目、安全及环保等特殊项目建设需要,或选址在有条件建设区的其他项目建设需要。同时,规划修改中确需突破现行市、县级规划确定的约束指标的,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平衡,同一行政区域规划修改次数原则上两年不超过一次。安徽:加大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监督力度为加强对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印发通知,实行厅机关工作人员分片负责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厅领导原则上每人负责2个市,机关副处级以上原则上按照原与市、县政府对口联系工作点的分工,负责1个县(市、区)的项目督查指导工作。安徽厅规定,要建立与项目所在地市、县(市、区)政府的联系制度,全面了解掌握责任区项目进展情况。年度内每片区负责人至少4次深入项目区实地进行检查指导,督促项目单位规范实施项目,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规定和规划设计,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保证项目顺利验收。安徽厅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联系,科学合理安排。除专程赴实地指导外,可与原承担的联系点工作、业务检查和有关调研工作等结合起来,切实把督促指导工作落到实处,努力把本责任区片项目建设任务按期完成。福建:印发“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提出构建国土资源科技创新支撑体系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印发的《福建省“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提出,福建国土资源科学和技术发展要着力推动国土资源基础理论研究水平达到新高度,提升国土资源重点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构建国土资源科技创新支撑体系。《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科学和技术发展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积极推进土地资源管理科技创新,进一步推进土地资源调查与监测技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技术及耕地监测与保护等研究;加快推进地质科技创新,加26Copyright©博看网 www.book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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