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智榕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信息技术发展测评免测条件

信息技术发展测评免测条件

来源:智榕旅游


信息技术发展测评免测条件:

凡2014年1月以来,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信息技术应用类比赛活动,获得下述奖项的,本人可在测评系统上传获奖证书,申请免测,经学校审核后,按评审权限分别审核并确定相应等级。

1.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者,市级比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县级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可认定为高级。

2.市级比赛三等奖、优秀奖获得者,县(区)级比赛二等奖获得者,可认定为中级。

3.县(区)级比赛三等奖、优秀奖获得者,可认定为初级。

上述各类比赛中,全国性比赛主要包括教育部组织的新媒体新技术全国中小学创新(互动)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课例征集比赛和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省级比赛包括全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和长三角微课比赛。市县区比赛项目为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并报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备案的信息技术应用类比赛。

参加上述比赛并获奖,如未拿到获奖证书的教师,可以上传有关部门组织参赛文件和本人获奖证明。全国性和省级比赛由省电教馆出具相关证明;市县(区)级比赛由市县(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zrrp.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