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桩基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6.《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21/907-2005); 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9. 浙江省标准《建筑软弱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10-1-90)规定 10.设计图纸及已施工组织设计等。 二、桩基工程概况:
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汇总表1
桩规格型号 设计桩长(m) 桩顶标高(m) 砼强度等级 桩数(根) 钢筋笼长度(m) 单桩承载力 本工程单桩承载力标准值 KN/根,低应变测试数量为总数的 %计 根,高应变测试数量为 根。
三.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开工前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承包工程许可证(复印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质量检验制度和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等,监理应进行审核。对承发包合同等资料也应复印备查。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制定的施工顺序、检测手段(包括仪器、方法)也应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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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见证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2.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 群桩 单排桩
20mm 10mm
3.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3.1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3.2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4.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每浇筑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 m3的桩必须有1组试件。
表5.1.4 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
桩径允序成孔方法 号 (mm) 差(%) 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边桩 和群桩基础的中间桩 泥浆护壁1 钻孔桩 D>1000 mm ±50 D≤1000mm ±50 <0.5 100+0.01H 150+0.01H D/6,且不大于100 D/4,且不大于150 许偏差允许偏1~3根,单排桩基垂直于中条形桩基沿中心线方向垂直度桩位允许偏差(mm) 注:1、桩径允许偏差的负值是指个别断面。 2、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D为设计桩径。 5.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工程桩承载力检验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执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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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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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
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
7.对砂、石子、钢材、水泥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进场水泥必须有合格证、检验报告和现场见证取样的强度安定性复试报告;粗骨料应采用坚硬的碎石或卵石,并宜用5~40mm连续级配的石料;细骨料应采用洁净天然、级配合理、质地坚硬的中粗砂,不得采用未经淡化的海砂,砂、石应做含泥量、含水率等相应试验;钢筋应有合格证、检验报告和力学性能检测报告和焊接试验报告,焊接材料应有合格证。所有材料复试均应在监理见证下取样,送至符合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
8.水下混凝土必须具备良好的和易性,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掺加外加剂、掺合料应在配比试验的基础上进行。混凝土配合比应由具有试验资质的单位经过试验后提供,并应送监理审查。
四.施工及质量控制要点
1.桩基工程测量定位须报监理复核认可,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桩基轴线经常作系统检查复核,保证桩位准确。轴线控制点水准基点应加以保护,施工中应经常复测。
2.施工场地应平整稳定,周围应有畅通的排水措施。
打桩前必须处理架空(高压线)和探明地下障碍物,及时挖除,打桩时,如遇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以便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3.成孔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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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工程桩施工前必须试成孔,数量不得少于2个,当试成孔的孔径、垂直度、孔壁稳定、沉渣等检测指标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拟定整改、补救措施或重新选择施工工艺。当现场工程地质情况变化较大,宜适当增加试成孔的数量。
3.2成孔施工应一次不间断地完成,成孔完毕至灌注砼的间隔时间不应大于24小时。
3.3成孔至设计深度后,应会同工程有关各方对成孔深度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4采用多台钻机同时施工时,相邻钻机不宜过近,一面互相干扰,在相邻砼刚灌注完毕的邻桩旁成孔施工,其安全距离应大于4D或最少时间间隔不应少于36小时。
4.护壁泥浆
4.1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除能自行造浆的土层外,均应制备泥浆。泥浆制备应用高塑性粘土或膨润土。
4.2施工期间护筒内的泥浆面应高出地下水位0.5~1.0m。
4.3浇注砼前,清孔后在距孔底50cm处取样,泥浆比重允许值为1.15~1.20。
5.清孔
5.1清孔应分二次进行,第一次清孔在成孔完毕后立即进行,第二次在下放钢筋笼和灌注砼导管安装完毕后进行。
5.2灌注砼之前(二次清孔后),孔底沉渣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沉渣厚度:100mm 均用沉渣仪或重锤测量
如超过上述规定要求,应重新清孔至符合要求。清孔结束后孔内应保持水头高度,并应在30分钟内灌注砼。
6.钢筋笼制作、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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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钢筋笼的规格、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在起吊、运输和安装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变形,起吊点宜设在加强筋部位,就位后立即固定。
6.2分段制作钢筋笼,每节钢筋的保护层垫块或定位环,不得少于两组,每组不少于三个,同一截面圆周上对称布置,相邻组应交错放置。主筋的保护层不得小于50mm。
6.3钢筋笼的焊接
分段制作的钢筋笼,其接头应采用焊接,在同一截面内的钢筋接头不得超过主筋总数的50%,两个接头竖向间距不小于500mm,焊接长度为双面焊5D,单面焊10D。
6.4砼灌注桩钢筋笼质量检验标准 主控项目 1)主筋间距 2)长度 一般项目
1)钢筋材质检验 符合设计要求 2)箍筋间距 3)直径
±20㎜ ±10㎜
±10㎜ ±100㎜
6.5钢筋笼焊接的焊工应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焊接接头应经抽检检测合格。
6.6钢筋笼制作完成后,应由施工方质检负责人检验,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人员复检,经监理复检合格签字后方可起吊安装。
分段制作的钢筋笼,在完成上下节笼主筋焊接后,施工方质检查负责人应会同监理人员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下笼。
钢筋笼全部安装入孔后应检查安装位置,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将钢筋笼吊筋进行固定,使钢筋笼定位,避免灌注砼时钢筋笼上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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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砼的灌注
7.1钢筋笼吊装完毕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应立即浇灌砼。 7.2水下砼必须连续灌注,每根桩的灌注时间按初盘砼的初凝时间控制,水灰比宜在0.5~0.55,坍落度控制在180~220㎜以内,应按要求做坍落度测试2次/根和砼试块制作。监理人员应进行旁站监理,对浇注过程中的一切故障均应记载在旁站记录内。
7.3砼灌注过程中,应使导管始终埋在砼中,导管埋深宜为2~6m,严禁导管提出砼面,桩身砼灌注充盈系数>1.05,桩身砼灌注标高应高于设计的桩顶标高,应凿除的泛浆高度必须保证暴露的桩顶砼达到强度设计值。当桩长在25m以内,应高出设计标高500㎜;桩长在25~35m,应高出设计标高800㎜;桩长在35m以上,宜高出1000㎜以上。若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采取插入式振捣器振实桩顶部分砼。
桩顶标高允许偏差:+30㎜,-50㎜(需扣除桩顶浮浆层及劣质桩体)。 凿桩应严格控制桩顶标高,凿桩表面须平整,不得破坏桩身质量。 8.暑期施工规定
室外气温稳定高于30℃时,为暑期施工,砼施工除执行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8.1砼中应加入适量的缓凝剂或缓凝减水剂,使新拌砼能在4~8小时内具有塑性或流动性,以保证顺利施工和凝结密实。
8.2应优先选用矿渣硅酸盐水泥,灌注前的砼温度以不超过35℃为宜,一般宜在夜间灌注。
8.3砼灌注时间一般不宜超过4小时,若灌注时间较长,在使用缓凝剂的同时还可在保持水灰比不变的条件下,增大水及水泥用量。
8.4砼灌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养护,保持桩顶有一定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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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
9.1钻孔灌注桩工程验收包括隐蔽工程验收和子分部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应在被验收工序施工完毕后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形成中间验收文件。子分部工程验收应在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组织验收。检验批质量验收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应有80%合格。砼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或对试件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应采用钻芯取样,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可按合格验收。
9.2钻孔灌注桩子分部工程验收应提供的资料 1)桩位测量轴线平面图; 2)原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3)砼测试试验报告; 4)成桩质量检查报告; 5)施工记录; 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及验收有关文件;
8)事故处理记录及有关文件; 9)单桩承载力检测报告;
10)桩位竣工平面图及桩顶标高图。 五.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桩基施工前,施工单位现场安全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特种工种一定要检查上岗证,无证不准上岗,坚持班前生产会,做好安全记录。检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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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各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m以上,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
3.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严禁违章排放废浆,应督促施工方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4.现场监理应审核、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范设施及安全保证体系,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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