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关于
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讨论稿)
为做好我院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XX岗位设置管理方案》、《XX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岗位设置管理中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各类人员申报岗位类别的原则
(一)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岗位类别按如下原则确定:
1、属于教师编制,且从事教学工作,可应聘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2、属于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编制,且从事教育教学辅助工作,可应聘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3、属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且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可应聘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二)属于管理人员编制,且从事管理工作,申报岗位类别按如下原则确定:
1、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应聘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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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得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可应聘政工职务岗位或普通管理岗位。
3、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应聘管理岗位。
(三)属于工勤人员编制,可应聘工勤技能岗位。
二、关于聘用岗位与专业技术职务不符人员的等级聘用问题
(一)本次聘用时,未获得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但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编制人员,可参加相应层级内的等级聘用。
(二)属于管理人员编制,现从事管理工作,如果选择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且申请从事教学工作,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具有高校教师任职资格;具有与专业一致的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能够胜任相关专业教学工作且教学部门具有教学工作需求),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岗位聘用,且参加相应等级聘用;如果选择专任教师技术岗位且申请继续从事管理工作,则按照所取得专业技术职务层级的最低等级聘用;若在聘期内申请专任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晋级,必须利用业余时间根据学院规定开设公共选修课,且课时量等相关要求需达到评聘和晋级的相应要求。
(三)属于管理人员编制,应聘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与管理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不一致时,按所取得专业技术职务层级的最低等级聘用。待取得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后,方可按规定进行层级内的等级评聘。
三、关于岗位聘用后的工资待遇问题
(一)应聘到专业技术岗位且已兑现管理岗位职级工资的人员,当专业技术岗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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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管理岗位职级工资时,可暂保留原管理岗位职级工资待遇,保留期限按市人社局的规定执行;保留期内专业技术职务发生变动,且新聘用专业技术职务工资高于原管理岗位职级工资标准的,按新聘用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标准执行;超过市人社局规定的保留期限,其专业技术职务仍未晋升,取消保留的工资待遇,按实际聘用的专业技术职务重新确定工资标准。
(二)应聘到管理岗位且已兑现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的人员,当管理岗位职级工资低于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时,可暂保留原专业技术职务最低等级工资待遇,保留期限按市人社局的规定执行;保留期内管理岗位职级发生变动,且新聘用管理岗位工资高于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标准的,按新聘用管理岗位的工资标准执行;超过市人社局规定的保留期限,其管理岗位职级仍未晋升,取消保留的工资待遇,按实际聘用的管理岗位职级重新确定工资标准。
(三)本次聘用时,在管理岗位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工勤人员,执行相应工勤技能岗位的工资标准。
四、应聘专业技术岗位从事管理工作人员的考核问题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并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完成所聘用岗位的基本职责,年度考核按其管理岗位工作职责进行考核,聘期考核按其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聘期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五、关于应聘各类岗位人员的职称(职级)晋级问题
本次聘用后,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应聘到管理岗位的人员,不再参与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应聘到专业技术岗位或政工职务岗位的人员,不再晋升普通管理岗位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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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任职时间和工作年限的计算问题
本次聘用时,在职人员各级职务的任职时间、来院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年限,从现任职务的聘用年月、来院工作年月和参加工作年月开始,计算到2011年3月为止,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退休人员各级职务的任职时间,从办理退休手续时所任职务的聘用年度开始,计算到办理退休手续年度为止。因自费出国、病休等个人原因未履行所聘用职务岗位职责的年限不计算为任职时间。
七、本意见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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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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