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注册登记表
工程名称: 遵义县新民镇红磷小区B区工程 建设单位: 遵义县贵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贵州遵义杨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号: 遵县 【2014】质监注字第 号
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由建设单位持有关资料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规模 结构类型 合同开工日期 建设工程 工程造价 市政工程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万元 其 它 万元 16008.73 m2 层数 遵义县新民镇红磷小区B区工程 遵义县新民镇 地上 / 层 地下1+5+1 层 起止桩号 从 起 到 止 24M 年 月 日 万元 框 混 年 月 ;’ 日 万元 房屋总高度 合同竣工日期 设备安装工程 遵义县贵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遵义杨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鼎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宏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黔建检字第5272013108A号 贵州毕节腾飞建筑材料检测有限责任公检测单位 司 资质证书号 计量认证书编号 2012240390R 注:建设规模填写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m2)或道路、管线等市政工程的线路长度(m) 二、呈报资料(各一份)
资料名称 中标通知书或备案证明 (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 单位资质证书 施工、监理 合同副本 施工图审核批准文件 (包括完整的审查意见、答复意见及 审查合格报告) 资料名称 规划许可证 (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经监理公司批准的施工 组织设施或施工方案 经公理批准、针对性强的 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项目部人员、岗位职责、名单 总监和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质检员资格证 (提供复印件、查原件返还); 提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检测单位有一套建筑结构施工图 关人员缴纳社保的凭证 (出示审查机构盖章的原件提供复印件) (社保局盖章的) 三、质量管理责任人员登记表 单位 建设单位 现场代表 职务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法人代表 项目总监 监理单位 现场监理 工程师 (监理同) 勘察单位 项目工程师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总监代表 (注册类别) 资格证名称 职称及专业 联系电话 单位 职务 法人代表 姓名 (注册类别) 资格证名称 职称及专业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 项目总负责人 专业负责 人 法人代表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专职质检员 四、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现阶段兼任其它项目职务的情况 序号 1 2 3 4 5 五、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现阶段兼任其它项目职务的情况 序号 1 2 3 4 5 工程名称 质量监督机构 工程名称 质量监督机构 六、建设单位应知事项
(一)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1.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采用发包方式将丁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并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施工合同签订后应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2.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同约定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或监理等单位违反工
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3.建设单位应当将地勘报告、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及其重要变更文件报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同意,并严格按审查通过的施工图施工。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用于施工。
4.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刊:和合同要求。建设 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5.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单位或出租应书面告知购房户或承租户对所购或所租房屋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审查设计方案;特别是公共建筑(商业、文娱、酒店、饭店)等工程,没有装修设计方案的,或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未经审查批准,未办理、施工许可等注册手续,不得施:厂。房屋建筑在装修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
6.建设单位应按建筑节能设计图纸组织施工,并在单位工:程竣工前对建筑节能部门工程进行验收合格。
7.建设单位应当在过程中和单位丁程竣工验收前组织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县达到合格规定。
8.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9.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及《贵州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及移交规定的通知》(黔建办通(2003)129号)文件,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将工程档案移交给规定的档案管理机构。
(二)建设工程阶段性验收,或竣工验收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l,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丁管理资料,有建筑幕墙、外墙装饰、室内空气质量、建筑节能、住宅分户验收等专项检测合格文件资料,并经建设行政档案管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城建档案馆预验收合格。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结构]:程有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抗震设防隐蔽工程验收资料,有结构实体检测报告;有使用功能及安全性能检验合格的报告;住宅工程实行分户验收的,《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表》结论合格。
4.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使用维护说明书。
6.商品住宅应向购房产提供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分户验收表及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员联系信息。
7.有关部门出具了消防、电梯、规划等认可或准予使用文件。 (三)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流程
质量监督机构受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 质量责任交底、监理工作交底 基础结构隐蔽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对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作早期抽查检测 监督地基基础工程验收、进行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抽查检测 主体结构、抗震设防隐蔽工程质量监督抽查, 对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作早期抽查检测 监督主体结构、抗震设防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检查结构外观质量,查结构实体检测报告并抽查检测,进行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抽查检测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监督抽查, 必要时进行外墙节能构造抽查检测 屋面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管线设备安装工程等质量监督抽查 竣工档案检查(各分部工程、质量控制、安全和使用功能、分户验收、 室内空气检测、观感资料、消防、电梯、智能等专项验收备案资料 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编制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将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送备案部门,监督档案归档,监督工作结束 注:工程监督交底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抽查、抽测、监督人员应不少于两人 住宅分户验收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项目负责人: 电 话:
(盖章) 年 月 日
监督注册核查意见: 呈报资料符合规定,同意注册登记。
监督注册核晒人员:
站长(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监督机构各一份。
2、请表中各责任单位如实填写,作为诚信档案资料。若有变更必须按程序申报批准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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