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运输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合理使用运输方式,缩短运输时间,节省公司运输费用,特制定本办法。 2、管理职责
2.1、营销部负责下单,沟通安排货物出口,同时将报关资料发关务办理报关手续。 2.2、供应链管理部采购员,负责和供应商沟通进口物流发货事宜,同时通知关务办理进口报关事宜。
2.3、供应链管理部关务,负责办理进区料件、设备及出区成品的报关手续、物流费用的管控。 3、流程说明
3.1 出口运输安排规划
3.1.1江运 & 汽运:营销部首先与客户沟通、确定订单发货型号、数量和时间。然后再依据库存、生产安排等信息与生产方面沟通,最终确定发货产品具体相关信息.营销部或采购人员最后就发货信息与中外运沟通,确定船公司等海船信息,并要求其订下舱位,安排相应监管车。
3.1.2空运:客户支付运费,营销部首先根据客户空运需求的产品型号与客户沟通、确定数量、收货地址和客户申请空运代码。营销部业务人员依据库存或者生产安排等信息与生产沟通,最终确定发货产品具体时间、成托打包方式等发货信息。下一步由营销部业务人员与客户指定的货代沟通,提供发货产品基本信息、数量、预估毛重和尺寸,以便安排最合适的航空公司仓位,并和货代、中外运一起安排合适的监管车。对于由供应商数据不准确导致的改单、撤单问题,报关费从供应商货款中扣除。 3.2进口运输安排计划
3.2.1需国际运输的货物,采购员依据生产计划提前和生产部门沟通物料使用进度后,和供应商确认进口物料发货时间及运输方式,货物发出后,及时催收运单;收到供应商或货代提供的运单后,采购员应立即将合同、发票、箱单及到货时间以邮件形式发给报关员准备报关资料。
3.2.2需国内运输的货物,采购员需填写申请表,并以邮件形式通知合作物流公司及供应商,确定发货时间。物流公司在收到申请表后,安排提货和运输。需异地报关的货物,采购员应至少在发货前一天将报关资料发给报关员办理进口和出口报关。 3.3 报关
需要备案的新成品、料件、设备,营销部或采购员至少需在发货前七天将备案信息表及料件及设备的性能说明发给报关员备案,完成备案后,报关员准备合同、发票、箱单、报关委托书、运单,并提供给货代办理进口或出口报关手续。随时跟踪货物报关进度,保证货物进出区的顺利。需异地报关的货物,货到后,报关员需提前查货,确认单货一致后,方可报关。 3.4 发货跟踪
商检、通关单和报关完成后在发货当天跟踪发货,沟通、处理发货过程中出现的临时、紧急事宜,直到转货完毕、海关放行。空运货物继续跟踪直到货物进站,报关完成、海关放行,航班起飞后还需要与货代沟通拿到提单,提供给客户,完成产品的发货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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