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1、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是教务处按照学校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各学科教学计划以及校历制定的一学期的教学工作任务,是实施教学目标管理的依据。主要包括学期开学及学生报到注册时间、各班级教学周数和时间分配、按班级编制的开设课程一览表、教学进程表、各班级自习安排表、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的要求和下学期教学工作的具体意见等。
2、学期教学工作计划起着向各室、年级组、教研组下达教学任务的作用,应该认真、准确编制,不得出现差错。经主管领导批准实施。
3、各年级组、教研组应根据学期教学实施计划的要求,及时组织全体教师讨论落实,编好学期授课计划,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并应按照学期教学实施计划的要求,做好教学各环节的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工作任务。
二、校历
校历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做出的总的时间安排,校历由教务处参照日历,按学期编制,经校务会批准后执行。
主要内容有: 1、学期的起止时间;
2、学期教学工作时间按周次、日期排列; 3、寒、暑假起止时间;
4、开学、报到注册、运动会、期中、期末考试的日期和法定节、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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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教务处应在每学期开学一周编制出校历。经领导办公会批准后执行。校历课程表一起下发。
三、学期教学进程表
1、学期教学进程表是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校历编制的各班级具体的学期教学安排,学校教学和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学期教学进程表安排和协调自己的工作。
2、教学进程表按校历周次具体规定各班级课堂教学、考试等教学活动的止时间。
3、学期教学进程表由教务处和有各室协调后编制,主管领导批准执行,随同教学实施计划一起下发。
四、教师任课的确定
1、根据教学任务和教师的条件、专长,合理地安排配备任课教师,是提高教学质量最重要的条件之一。配备任课教师的基本原则是择优安排,统筹兼顾,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保证教学质量达到较高水平。
2、安排教师任课,应在每学期教学任务下达之前,由教务主任对本校任教课程提出教师任课安排和意见,应首先保证专业教师基本工作量,其次为兼职教师。为保证教学、行政工作,原则上各室正、副主任任课不超过10课时/周;专任教师不超过20课时/周。
3、教师任课确定之后,由教务处制发教学课程表。课程表在开学发给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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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师担任多门学科教学,原则上任课课程每学期控制在2门以内,任课量控制在每周11—20节之内。
5、凡经批准聘任的各科教师,不得轻易变动。
6、各专业的主干课程,要安排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凡不能保证教学质量者,均不能担任主要学科教学,经认定不能胜任教学工作者,应调离教学岗位。
7、对未开过课的新教师、行政兼课人员或拟调进的教师,必须经过试讲后方可任教。
8、教务处应编制教师任课一览表,印发学校领导、各室、年级组。 9、安排教师新开一门课程必须慎重对待,开新课的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具备合格学历;原任课程教学效果较好;本人确实掌握了新开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新课程确实无人承担。
五、课表
1、课表按节次安排各班级一周内的教学进程。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师任课名单编制,是组织实施教学工作的具体安排,对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学校应当认真编制好课表并严格执行课表。
2、编排课表应根据教育规律的要求,考虑不同课程教学的特点,教师工作和学生学习保持均衡的需要,以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有利于教学设施的充分利用,为学校政治学习、教师教研活动提供方便为原则进行科学编排。
3、总课表由教务处编排,一般在开学前排出,经征求各室意见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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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后,由主管领导批准,再分发各位教师。
4、教师应根据课表的安排按时上课,不允许轻易变动,以保持课表的严肃性,从而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应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及具体意见,审查同意后调整。调整课表应同时更换总课表、班级课表和任课教师课表。
6、教学活动由教务处统一调度,任何人不得占用学生的课内学习时间,不允许干扰教师的正常上课。遇到全校重大活动需要停课时,必须经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同意,由教务处通知执行。
六、调课、代课
1、教师因公或因病、产、婚、丧假及突发事件等原因,不能按课表规定时间上课时,可以申请调课。但属下列情况者一般不予调课: (1)临时在校内校外进修、听课时; (2)参加一般性参观、比赛、浏览活动时; (3)同一课程单元测验时;
(4)未按教学任务授课计划进行教学,完不成教学任务者。 2、教师因故不能上课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周时,一般应另行安排教师代课。代课须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教导主任签署意见,批准同意后执行。
3、教师因故不能上课的时间不超过一周时,可与其他教师对调上课时间,或利用自习时间补上。教师调课时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4、教师申请调、代课均应办理审批手续。如教师因突发事件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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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自办理时,可委托其他教师代为办理,经批准后执行,
5、杜绝擅自调课现象。凡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调课者,按旷课处理。
七、教学日志
(1)教学日志记录各班级的教学情况,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资料之一。应加强管理,保证完整无缺。
(2)教学日志一般包括各课程名称和任倮教师、班主任、学生考勤表和授课进度记载表。教学日志是登记学生出勤情况的依据。
(3)教务处根据教室日志的记录,不定期检查学期学生出勤情况,按学生考勤管理办法,做好学生考勤管理工作。
(4)教务处专人负责管理教学日志,保证教学日志完整并于每学期结束时将各班教学日志存档。
八、听课制度
深入课堂听课是了解教师、学生的教学情况的重要渠道,是加强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做好教学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有效措施,是教师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参与课堂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的有效途径。能否坚持深入听课,也是评价学校领导是否重视教学工作及其重视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学校各级有关领导、教师都应把听课作为自身的一项本职工作,制定计划,付诸实施。
(一)各类人员听课时间的有关规定(www.zhaoren.net)
1、校长不少于8课时/每学期,教学分管领导不少于10课时/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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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2、教务处领导不少于12课时/每学期。
3、教研组长听本组每位教师课不少于1课时/每学期。 4、专任教师听本组每位教师课不少于2课时/每学期。 5、兼职教师听同专业每位教师课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 (二)领导和教师应坚持听课,听课后认真如实地填写《听课记录表》,客观评价教师教学的长处和不足,提出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建议。归纳分析及时转达听课评价,作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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