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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5篇)

来源:智榕旅游

保密协议

  甲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临时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号。

  鉴于甲方系合法存续的企业,乙方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乙方在甲方和或甲方关联公司任职,并获得相应劳动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秘密信息及知识产权

  1.1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 “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专利、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采购情况、销售渠道、销售状况、定价、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1.2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1.3甲方排他的享有乙方在履行职务工作过程中创造的任何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创造、技术改进、工具模型、专有技术、专有设计、专利、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管理方法等,甲方可按照甲方制度和法律规定给予乙方适当的奖励或报酬。双方一致同意工作成果属 “秘密信息”范畴。

  第二条 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2.1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2.2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条 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3.1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并为甲方利益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或授权,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条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4.1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种秘密信息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秘密信息。

  4.2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立即按甲方要求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或双方销毁,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乙方承诺在劳动关系解除前向甲方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终身保守本协议所称秘密不被非本协议以外的第三人知悉。

  第五条保密期限

  5.1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签署书面解密协议之日止。

  5.2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5.3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而无论乙方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5.4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书面提出辞职或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书面解聘或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六条 竞业

  6.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商务活动,包括并不限于乙方在与甲方所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行业兼职,乙方从事与其在甲方岗位、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工作等。

  6.2乙方离职之后仍应遵循竞业的约定,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在乙方竞业禁止期间暂按月支付乙方补偿金,标准为乙方任职期间工资报酬的20%,期限为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2年。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相当于乙方任职期间取得的劳动报酬总额的25%。如果甲方的损失超过前述约定违约金数额,以甲方的实际损失额为准进行赔偿。

  7.2由于乙方违约而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等间接损失及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用。并且乙方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7.3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乙方对此没有任何异议。

  第 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8.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

  8.2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依法诉讼。

  第九条其他

  9.1通知,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通知须用中文书写,并应由专人交付或邮递、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地址以本协议为准。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变更方应于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地址视为有效地址。

  9.2效力,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署后生效。若本协议中某条款与现有或将来相关法律有抵触而导致某条款无效,各方保证此条款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履行,本协议其它条款对各方仍旧具有约束力。本协议的所有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协议所称立即,如无其他特殊约定,应理解为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

  9.4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9.5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或私自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

  9.6本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所有条款是双方在充分协商、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达成的一致合意,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均不得理解为单方提供的格式协议,甲乙双方对此无异议。

  9.7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以书面进行,并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9.8本协议附件系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协议本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本协议一式二份,效力等同,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范围

  第一类___公司经营中的商业秘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保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尚未公开的企划方案、预算;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等资料;

  7、公司出资开发、研制、购买的软件;

  8、公司设计方案、图纸、报价表、效果图,客户资料;

  9、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如管理流程、行政、人力资源及各部门管理资料及工作手册。

  第二类财务方面机密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

  1、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2、客户资料情况,合作伙伴情况,以及公司将要发展方向的方针、策略;

  3、材料设备采购方式、采购价、采购渠道,采购合同,分包商资料情况;

  4、项目成本核算、经营成本、劳动力成本、机械成本、管理成本;

  5、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

  6、在经营活动中的保密行为;

  7、公司领导临时交待的保密事项;

  特别说明:如乙方无法确定属于商业秘密,则可向上级及公司咨询。在得到上级或公司明确答复“不属于商业秘密”之前,乙方应按商业秘密对待。

  第二条不泄露、不使用商业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他目的而是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

  第三条脱密期

  乙方同意,因乙方的特殊岗位,如乙方合同到期或将离职,甲方有权在合同到期或离职前的三个月内将乙方调离现岗位(薪酬相应调整)直至离职,乙方应予配合。

  第四条竞争性行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直接地或者间接的)咨询性、顾问性服务,决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办聘用。

  第五条禁止恶意损坏行为

  鉴于乙方受聘用期间职位的特殊性,可能会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级更高的商业秘密,乙方承诺:无论在甲方受聘用期间或者聘用结束(无论因何原因而结束)后,无论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税务、劳动等相关单位进行所谓的投诉、举报等发泄私愤的行为的,均为蓄谋恶意损坏甲方名誉及利益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聘用期终止后的义务

  1、当聘用期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或者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自己所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办妥有关手续。

  2、乙方同意,在聘用期终止后仍然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3、乙方同意:由于乙方岗位的特殊性,在乙方终止或解除聘用的三个月内,如因财务方面的需要,乙方仍应配合甲方提供适当咨询、解答、交接、指导工作。

  第七条法律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义务的,均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

  2、乙方利用甲方无形资产获取的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付给甲方,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___50万元违约金。同时,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等。

  第附则

  1、双方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双方签署的其它协议为准,本协议不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据。

  2、本协议自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_(拥有方)

  乙方:_________(接受方)

  鉴于双方正在进行_________业务项目;鉴于甲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乙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甲方合法所有;鉴于甲方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特签订如下协议:

  1.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2.秘密来源

  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3.保密义务

  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此同意:

  (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4.例外约定

  (1)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能书面证明乙方从甲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他的资料;

  (4)未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由乙方_____开发出来的技术。

  5.返还信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甲方的书面要求,乙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6.保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

  7.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3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违约罚款;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见本条第3项所列。

  (3)本条第2项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a.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为:_________;

  c.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d.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8.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9.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10.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11.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a.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b.依法向人民起诉。

  12.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3.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密协议

  保 密 协 议

  甲  方:                           

  乙 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                         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                      联系方式:

  本单位起始工作年限: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秘密信息及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甲方排他的享有乙方在履行职务工作过程中创造的任何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创造、技术改进、工具模型、专有技术、专有设计、专利、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管理方法等,甲方可按照甲方制度和法律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奖励或报酬。

  第二条  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条 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履行职务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条 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种秘密信息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秘密信息。

  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或进行销毁。

  第五条 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竞业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商务活动。

  乙方离职之后是否仍应遵循竞业的约定,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乙方违约后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             人民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时间】在【地点】签署:

  甲方:

  乙方:【专业机构】

  甲方因收购【目标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聘请乙方提供专业服务。为保证收购事项的顺利进展,甲方要求包括乙方在内的所有专业机构对于执业过程中所获知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乙方亦同意按照执业准则对该等信息予以保密。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保密信息的范围

  为本协议之目的,以下信息属于保密信息:

  甲方关于收购目标公司的计划、进展情况;

  收购的商业条件;

  收购完成后关于目标公司的重整计划、治理结构的调整方案;

  参与收购的中介机构及工作人员;

  关于目标公司的所有非公开披露信息;

  收购法律文件;

  其他任何在依照法律、法规和部门的规章予以公开披露前,乙方获知的与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

  下列信息不在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信息之列:

  已公开的信息;

  并非直接或间接地从与甲方或目标公司获得,亦非来源于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而是乙方通过自行收集、研究而获得的信息;

  义务与责任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向任何无关的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者提供获得保密信息的途径。乙方之雇员、附属机构、分支机构的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行为。

  保密信息将由乙方以机密的方式持有并对待,并将不会被乙方用于除协助甲方完成上述收购外的其他方面,不过,基于以下两种情形可以披露:

  任何此等信息可以披露给受聘于乙方并由于工作需要而知道这些信息的乙方的雇员和代理人,所有这些人都将由乙方告知此等信息的机密性质并将在乙方的指导下以机密的方式对待此等信息;

  此等信息的任何披露属法律要求、主管部门要求或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同意乙方为介绍本身的业绩,在任何场合提及参与本次收购,但乙方不得介绍任何未经公开的信息。

  争议解决

  任何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未能达一致,则应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均应主动履行。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或)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司】(盖章)

  代表: (签字)

  日期:乙方:(盖章)

  代表: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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