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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管理制度

来源:智榕旅游

  1、目的

  为了更准确的做好仓库原材料及产成品的盘点工作,使仓库账实相符,为公司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的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规范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合理的盘点作业流程,通过仓库盘点发现作业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公司的管理制度,做出相应的措施,从而提高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库存管理水平,减少损失特制定此规定。

  2、范围

  盘点范围:各生产厂所有库存原材料及产成品。

  3、盘点方式

  3.1定期盘点

  1)日盘点

  保管员负责每天对仓库合格进库的原材料及生产的产成品进行实物盘点。

  2)月末盘点

  仓库每月组织一次盘点,盘点时间一般在每月29-30日;月末盘点由调度中心负责组织,技术部、财务部随同;

  3)年末盘点

  仓库每年进行一次大盘点,盘点时间每年的12月26日(除财务另行通知)年终盘点由调度中心负责组织,技质部、技术部、财务部随同;

  3.2不定期盘点

  不定期盘点由调度中心自行安排,对仓库原材料急产成品的库存情况实

  5、盘点方法

  仓库保管员盘点需采用实地盘点法,目测、估计数量;盘点完毕后需出具“仓库盘点表”,并由生产厂、调度中心同意后签字确认。

  驻厂核算员负责抽盘,保管员需配合好驻厂核算员的抽盘工作。驻厂核算员在抽盘时若发现盘点数据差异,立即对保管员的盘点数据查明原因,保管员需对驻厂额核算员收发盘点表的数据签字确认。

  6、盘点后的稽核工作

  盘点完毕后,各生产厂驻厂核算员对由生产厂提供的库存原材料的盘点数据进行分别整理盘点表,并由生产厂、调度中心、技术部、财务部签字确认后,最后交给公司财务人员。

  盘点工作奖惩

  在盘点过程中需要本着“细心、负责、诚实”的原则进行盘点;

  盘点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粗心大意导致漏盘、少盘、多盘。对在盘点过程中造成的盘盈、盘亏现象需做如下处理:

  1、盘盈数量2.5%以内的,需提出按盘盈实物成本价的一定比例对生产厂进行考核,并由生产厂自行分解责任部门;盘盈数量在2.5%以上的,需由效能监察室对生产厂提出考核,并由生产厂找出责任部门,责任分解后交由公司效能监察室,由公司根据情况恶劣性决定考核金额。

  2、盘亏数量在2.5%以内的,需由效能监察室提出按盘亏实物成本价的一定比例对生产厂进行考核,并由生产厂自行分解责任部门;盘亏数量在一百吨以上的,需由效能监察室对生产厂提出考核,并由生产厂找出责任部门,责任分解后交由公司效能监察室,由公司根据情况恶劣性决定考核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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