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公司以收购、管理和处置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为主业,兼营投资银行业务,以回收最大化和处置成本最小化为主要目标。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涉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范围以外的金融业务,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监管,财政部负责财务监管。
在集中力量做好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的同时,该公司大力倡导业务创新,商业化收购、委托代理业务和追加投资等三项新业务开局良好,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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