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学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学校财产是贯彻“勤俭办学,节约开支”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全体同学进行爱护公共财物、集体主义荣誉感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班级财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变为学生的自觉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1、班级财产实行班主任管理负责制,由学校总务处,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 2、总务处将对各班的保管物的数量、质量进行登记确认,由班主任验收签字即日起执行本制度。
3、节约用电,不开无人灯、电扇(升旗、课间操、实验课、体育课、微机课等),养成良好的节电习惯。
4、课桌椅上不准用刀乱划痕迹,不准用修正液在上面涂写。如属非正常损坏的,令责任者及时修理,无法修理的要按标准价格赔偿。
5、各班的讲台、黑板、水桶等公共财产卫生设施要妥善保管好,如有损坏由班级追查责任者负责修理赔偿,查不出责任者由班级集体赔偿。
6、做好教室内外门窗及墙面的保护工作。严禁用桌椅撞击墙面,教室四壁出现破损、洞及乱涂乱写等,追究班级个人的责任并按标准赔偿。
7、学校的其它公共财物要爱惜,体育器材、图书等。注意节约用水,不随便开关水笼头,不随便攀摘校园内的花草树木,故意破坏者将予以赔偿处理。
8、学期结束由总务处、政教处及班主任陪同对各班财产进行检查、验收。
9、班级财产管理将作为对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学校:
班级: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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