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在学校和上级团委领导下,领导学校共青团工作,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职责范围是:
1、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团的工作计划,召开全委会研究决定团内重大事宜。
2、组织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学习党的方针和党的基本知识、团的基本知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3、根据学生特点,生动活泼地开展工作,精心组织一些具有开拓性、示范性的活动,寓教育于活动之中,促进青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开展争创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的活动。
5.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提高的素质,发挥共青的模范作用,做好对后进学生的思想转化工作。
6.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制度,负责审批新和超龄退团、的奖惩等团的组织工作,管理团内文书和档案。
7.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检查和指导团支部工作,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培训团的干部,交流团的工作经验。
8.配合政教处和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指导并具体帮助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学生的自治能力。
9.协助学校搞好宣传工作,开展宣传通讯报道工作,及时报道好人好事,办好广播、墙报、黑板报及其他各项宣传工作。
10.积极倡导和组织学生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
11.关心青年的学习、生活,及时反映学生在教学、卫生、体育、课余活动等方面的要求和意见,并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12.完成上级团委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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