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根据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和大武口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武口区“法制文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集团公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紧盯一个目标,把握两个方向,坚持三个围绕,发挥四个优势,实现五个上水平”总体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把法治文化融入到企业文化和职工工作和生活之中,促进法治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更加完善,法治文化载体不断创新,有效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和引导功能,不断提高全体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全面实现“六五”普法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内容
(一)培育一支法治文艺宣传队。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立足于培育具有企业特色的法治文化,培育一支有基础、有成绩、有热情、有优势的法治文艺宣传队,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的积极性。
(二)创作一批法治文艺节目。集团公司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的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积极创作一批与职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具有鲜明时代感和行业特色的法治文艺节目。
(三)建立法治文化基地。充分利用法律宣传橱窗、法治文化板报、厂报普法专栏,使之成为企业法制教育、法治文化宣传的前沿阵地,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四)开展一次法治文化作品评选活动。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一次法治绘画、书法、摄影、剪纸等作品征集活动,集团公司普法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大武口区法治文艺作品展示活动。
三、活动安排
“法制文化建设年”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3月26日至4月10日)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要按照《集团公司“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方案,安排部署本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年”的相应活动。
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11月1日)。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按照《集团公司“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各项活动。
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集团公司普法办公室对各子分公司“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要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充分认识到法治文化建设是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抓手,要将法治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落实到位。
(二)整体联动,合力推进。集团公司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推进。
(三)创新创优,打造特色。集团公司各单位要围绕“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立足于培育具有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在深化内容、丰富载体、扩大阵地等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形成本行业法治文化建设的特色品牌。
(四)加强监督,强化保障。将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检查、指导、考核,对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同时,集团公司要加大法治文化建设的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各类法治文化基地建设、法治文艺团体培育的所需经费。
(五)广泛宣传,及时总结。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目的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典型人物、典型事件,为推进集团公司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及时上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
各个阶段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开展情况,并以此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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