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大事记下本,一旦发生应准时报告护士长,科室在24小时内汇报护理部,若发生严峻事故应立刻上报护理部及医务科。
二、发生护理不良大事后应乐观实行补救措施,以削减或消退对病人造成不良后果。
三、发生护理不良大事后,护士长应组织本病房、本科或院内有关人员举行研究,分析缘由,提升熟悉,提出防范措施,并将事情经过及研究结果具体填写在记下表中准时报护理部。
四、与护理不良大事有关的各种文书资料、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当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五、护理部定期组织护理不良大事分析,确定性质,提出处理看法及防范措施。
六、鼓舞护理人员主动呈报护理不良大事,如发觉有隐瞒不报则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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