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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习管理制度

来源:智榕旅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通过规范实习生管理,使新进实习生了解公司企业文化,掌握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培养其对公司的认同及归属感,为公司发展培养储备人才。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专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人事行政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组织实习生的面试、筛选,确定实习人员;

  (二)结合实习生专业方向,制定培训指导计划,明确实习岗位、岗位实习业务考核目标、时间进度等,并跟踪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及效果,及时有效调整,提高实习的实效性;

  (三)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

  (四)在实习过程中组织针对性、关联性的培训,定期与实习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引导,组织座谈会或其他形式的培训活动;

  (五)配合实习部门加强对实习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工作,实习期满组织实习期综合考核,对考核结果优异者可列入公司年度招聘人选。

  第四条 各实习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业流程、基础专业知识等的培训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培训指导计划,保证实习效果;

  (二)负责安排实习导师,明确指导要求;

  (三)负责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考勤管理,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实习工作质量管理;

  (四)负责实习生的考评,公正、客观地评价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反馈人事行政部;

  (五)加强与实习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及工作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实习生的思想状况、企业认同感、工作方向、工作目标等;

  (六)实习期满负责工作鉴定。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五条 入职。所有进入公司实习的人员必须办理实习入职手续,并签订实习协议。办理实习入职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实习生信息表》,公司提供表格,实习生如实填写。

  (二)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学生证复印件及原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彩色1寸近照一张。

  (五)实习推荐信。

  第六条 岗前培训。人事行政部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安全等方面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实习。

  第七条 实习。人事行政部结合实习生所学专业安排到对口部门进行实习。对口部门对实习生进行岗位规范、工作技能的帮带与指导,人事行政部跟踪考察实习生的工作表现。

  第八条 实习考核鉴定。人事行政部组织对口部门进行实习考核鉴定。

  第四章 实习待遇

  第九条 实习生为公司非正式员工,公司不予发放工资,但参照公司正式员工的基本工资给与实

  第十条 实习生食宿300元/月,公司人事行政部协助实习生解决食宿问题。

  第十一条 公司为实习生购买商业意外保险。

  第十二条 公司为实习人员配备基本的工作用品,实习期结束后需退回。

  第五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三条 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

  第十四条 参加学校的学习考试等各类活动,必须持学校说明并加盖公章,提前向人事行政部请假,由人事行政部通知实习部门予以相应安排。

  第十五条 如遇其他情况,则按公司考勤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签批后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第十六条 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岗位工作流程。

  第十七条 实习生应服从实习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工作任务。

  第六章 考核

  第十八条 实习期间,由人事行政部与实习部门进行“双线考核”,对严重违纪违规或经教育仍不改正错误的实习生,由实习部门提交报告,人事行政部审核后,直接取消实习。违反国家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实习结束后,考核合格者,公司可试用;考核优秀者,公司直接录用并免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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