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制度、
一、带班、值班领导:
中心校班子成员、
二、工作范围:
1、上、下学高峰疏导、
2、师生违纪行为的制止和记录、
3、校舍、设备隐患排查、
4、突发事件的通报、协助处理、
5、早、晚自习巡视、检查、
5、住校生寝室人员清查、
三、值班时间
从前一日下午5:30第二天下午5:30
四、具体要求:
1、每日带班领导和值日教师要24小时负责学校安全和各项事务的处理,带班领导要分配好值周教师的工作,明确职责,夯实责任、
2、做好校园巡视,发现设备隐患要及时通报、
3、要及时制止学生的违纪行为,较严重的违纪行为通知负责处室人员做好处理
4、在两操及各项集会、放学、午休时,带班领导,值日教师应提前到岗,在校门口和在楼梯口组织学生安全有序上下楼梯、严防学生三餐时拥挤,防止踩踏事故发生、
5、在午休时,应督促学生按时入睡,做好住宿生人数的检查登记,严禁学生在午休时外出,严防学生逃学或其它不安全的事、
6、做好重点部位的检查和巡逻,检查学校大门和后门是否及时上锁、
7、学生放学后及时检查教室、办公室及功能教室是否关好门窗、
8、每日对外来人员要进行严格盘查,严防有危险倾向的人员入内、
9、每日督促打扫卫生,确保室内外整洁,重点巡查食堂、厕所、卫生区、教室的清洁卫生、
10、准确填写值班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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