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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来源:智榕旅游

  为了美化校园,优化育人环境,根据桐乡市教委校园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一)建立管理领导小组

  (二)建立环境卫生检查组。(三项竞赛检查组可作为环境卫生检查组)

  (三)建立卫生包干责任区将学校划分成若干责任区,责任到班,落实到人。

  (四)卫生标准

  1、校园内地面无纸屑、烟蒂、瓜皮果壳、泥块等垃圾。

  2、校门外地面无纸屑、烟蒂、瓜皮果壳、泥块等垃圾。

  3、草坪内无垃圾。

  4、楼梯、走廊及各室地面无灰尘。

  5、墙壁、门窗、栏杆、各种物件无污迹、垃圾、灰尘。

  6、各室物件安放有序,整洁,美观。

  7、厕所干净,无较强臭味,水槽、开水桶干净无异物。

  8、食堂内外干净整洁。

  9、自行车停放整齐。

  10、教室抽屉干净,清洁工具干净,卫生角整洁,装贴科学有序。

  11、办公室内地面干净,桌面无灰尘,物件安放有序、整洁,装贴整齐。

  (五)措施

  1、坚持综合治理,意识为先,树立“讲究卫生光荣、不爱卫生可耻”的风气。

  2、各责任区要划分更小的责任包干区,做到人人有责。

  3、充分发挥检查小组的'作用。检查小组负责检查记分、表扬批评、教育督促、公布扣分情况等。

  (六)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与年度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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