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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转让出租合同

来源:智榕旅游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江宁区新亭路广兴花园80号(一指鼎面馆)转租给乙方。

  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新亭路80号门面房(现一指鼎面馆)以总价元(含广兴花园内年租金20--年--月--日到 年20--年--月--日止。其中押金元,剩余25000元为该店转让费。(只含大厅以及厨房内所有设施)

  二、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将一次性先付甲方元整,剩余款项 元于20--年--月--日一次性付清(注:不计利息),若不能及时付清未付款项,将按月0%计付利息,剩余款项如不能按时付清,甲方有权催要,甲方有权收回本店(包括店内所有设施),乙方已付款不予退还。

  三、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签订合同后可在店内原基础上进行改造,原则是不能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如有较大规模房屋装修改造事先必须房东认可后实施。反之则作为违约处理。

  五、乙方在交付剩余款项时必须由房东在场,乙方与房东改签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押金条,(房东由甲方预约到场改签房屋租赁合同)。

  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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