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市区保温材料厂
住所地:市区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高,厂长
被申请人:市建材工业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经理
起诉案由:
申请人于199年9月23日对市建材工业公司拖欠货款一案向你院起诉。
撤诉请求与理由
现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经过协商,已经达成货款支付协议。为便于双方继续合作,申请人请求撤回起诉。
此致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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