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TO:各职能部门、各分部
由/From:人力行政部
抄送/CC:总经理
主题/Re: 关于员工请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Date:20xx年10月11日 实施日期/Date:20xx年10月11 日 文件编号:
关于员工请假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各分部:
为维护公司的组织管理秩序,促使员工加强自我管理,提升工作效率,依照本公司章程,特再次强调请假制度具体如下:
1 请假程序
1.1 员工请假,一律提前三天填写《员工事务单》,婚假、年假须提前十五天写《员工事务单》,须注明原因、假别及期限,并在两日内将签批之后的请假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1.2 员工请假需事前按程序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对于急诊、突发性疾病或其它突发事件允许补假,但必须告知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主管),并在上班的第一天办理补假手续。病假均须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示的医学诊断证明;
1.3 请假批准权限:2天(含)以内的,由部门主管批准,人力资源部核准、备案;3天(含)以上的须由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核准、备案;
1.4 部门主管职级及以上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核准、备案;
1.5 未按规定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2 病、事假规定及工资扣除办法
2.1 单位小时工资 = 工资 ÷ 当月天数 ÷ 8。
2.2 病、事假,扣除当日(或单位小时内)固定工资。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病、事假可以年假代替,但须经总经理签批,且以一天为基本休假单元。
注:任何假别都要经过OA审批,如有疑问者,请到人力资源部咨询!
特此通知,望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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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人力资源部编制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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