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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道智慧学员服务协议

来源:智榕旅游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电 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关于乙方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系列非学历知识辅导研 讨会”(以下简称研讨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研讨会名称:融道智慧。融道智慧由《企业兵家韬略》和《洞察人性》两个研讨会组成。

  1. 研讨会期限:每个研讨会为期 3 天。

  2. 研讨会地点:由甲方按照研修主题指定地点并于开会前 20 日通知乙方。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负责研讨会议程设置、知识辅导内容的确定、知识辅导内容的交付(包括时间、地点及形式)、知识辅导 所需材料的准备以及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 乙方须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如期付款,参与研讨会,并遵守甲方有关议程规定。

  3.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及时向甲方指定账户足额支付研讨会的相关费用(详见第三条)后方具备参会资格。

  4. 乙方在在完款后有 7 个自然日的思考期,思考期内乙方可以提出退款申请,思考期过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申请退款。

  5. 乙方完款后甲方如约举办乙方所报名的研讨会两次后即视为履行了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乙方因个人原因没有及 时参加研讨会的不能构成甲方没有履行义务的理由。因特殊原因没有及时参加研讨会而该研讨会也不再举行时,甲方 允许乙方调换其他研讨会,如果调换的新研讨会高于原研讨会价格的,乙方同意补齐差额。

  6. 乙方同意:鉴于个人学习能力及方法之差异,甲方对乙方的学习效果和个人体会不作保证。

  7. 乙方同意:甲方有调整研讨会内容和名称的权利,调整研讨会内容和名称不够成违约。乙方可以就研讨会的组 织安排和实施方式向甲方提出改良建议。

  8. 乙方同意:乙方报名的研讨会只要甲方仍在组织都有复训资格,需要交纳对应的复训费。如果甲方不再举行对 应的研讨会会提前两期通知,两期结束后甲方有权结束本研讨会的举办,甲方按照约定结束研讨会举办不视为违约。

  9. 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以缴纳定金的方式作为合同履约意向,过了思考期后,定金不再退还,7 个自然日内完款仍视为本协议有效。如果超过 7 个自然日再完款的,如果甲方调整了对应研讨会的价格乙方需要按照甲方新的价格政策补齐差额。

  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与服务内容

  1. 根据乙方选择的研讨会,须按照人民币 4.98 万元向甲方支付研讨会服务费用。该费用不包含研讨会的茶歇费、食宿交通以及游览活动费等,具体收费标准以每次通知为准。

  2. 乙方复训研讨会需要交纳对应的复训费,复训费不包含研讨会的茶歇费,食宿交通以及游览活动费等,具体复 训费用标准由甲方公布的为准。

  3. 乙方应就其所选择的上述研讨会,按上述价格向甲方支付全额服务费用,乙方可以选择现场直接支付并享受现场优惠政策,如不能在现场直接完款的应在本协议签订后 7 个自然日内(且需在所选研讨会举办之前)将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乙方延迟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享受现场优惠的资格。

  4. 本协议下乙方应支付的款项应汇入账号

  第四条 其它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均履行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义务为止。

  2. 甲方提供的研讨会的内容为甲方的核心商业秘密。学员应对研讨会及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 面同意,不得透露任何信息给第三方;若违反保密义务,则应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4. 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争议。

  5.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签署处)

  乙方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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