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你委受理与我方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依照法律规定,特委托下列人员为我方代理人:
(1)姓名:
工作单位:
年龄:
性别:
职务:
电话:
与委托人的关系:
(2)姓名:
工作单位:
年龄:
性别:
职务:
电话:
与委托人的关系:
代理权限为下列2项:
1.一般代理:有权代为提起仲裁申请,递交证据材料,签收法律文书,参加仲裁活动。
2.特别授权:除有一般代理权限外,还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增加仲裁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反申请等。
委托人(签章)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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