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我局自9月21日起进入作风建设自查整改阶段。在此阶段中,我局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结合实际,深入剖析,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多措并举,保障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顺利开展
自查整改阶段是作风建设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切实找准、找实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才能真正实现使司法行政干部工作作风、履职效能、形象实现根本性扭转的总体目标。我局及时召开全局会议,增强机关干部对做好这个阶段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具体有效形式,通过大家找、自己查、集体议、互相帮、上级审、群众评等方式,从每个工作人员做起,从身边的每项具体工作抓起,自上而下查找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制定作风建设自查互查表,每个工作人员要照镜子,查不足,并和身边同事相互查找彼此在机关风纪、履行职责、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召开座谈会,对照《司法局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表态发言,提意见,表决心,谈措施。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拓宽投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局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系统内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窗口服务单位和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履行职责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庸懒散浮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把活动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活动取得真正实效。
二、找准重点,认真查摆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自查阶段,我局主要查摆出以下问题:
1、机关风纪方面。个别同志存在迟到早退现象;个别同志在工作时间会偶尔浏览一下与工作无直接关系的网页。
2、履职尽责方面。个别同志在接待工作对象时不够热情大方,办理事项效率较低;个别同志存在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的情况。
3、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方面。没有查摆出相关问题。
三、制定措施,将作风建设活动引向深入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制定《司法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从政治行为、道德行为、仪表形象等方面做出要求,引导广大干部职工遵守单位的各项纪律,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带头树立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的形象。
2、向社会做出公开,公开投诉邮箱及举报电话,加大对窗口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满意度。
3、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加强理论学习,提部职工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利用周五学习时间,组织干部学习《公务员法》、《公务员职业道德》等理论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及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辨别是非的能力,努力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打好良好的思想基础。
4、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规章制度,做到微笑待人,文明服务。禁止对来访群众及当事人言语粗暴,态度生硬,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集中力量解决查摆出的突出问题,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思想上不放松,行动上不放手,认真落实好各项要求,将作风建设工作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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