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
我公司部员工于*年因从公司借款*元。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办法》(财务〔20xx〕号)文件要求,员工借款须在借款之日起3个月内归还。目前员工梁红英已归还借款*元,还有*元尚未归还。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后,请人力资源部每月从员工工资中扣减*元用于偿还借款,直至还清借款。
特此函告。
财务部
20xx-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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