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项依据
根据萧政发〔20xx〕1号《萧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重点工作及十大民生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第4章开业技术要求条件——第4.4条建筑和装修——第4.4.1——4.4.3——4.4.6——4.4.7——4.4.8款要求并结合城区农贸市场实际情况,决定对新龙城农贸市场实施改造提升。
萧县新龙城综合农贸市场成立于20xx年6月,是目前城区交易量最大、占地面积最大、成立时间最早的综合农贸市场。由于建设初期设计缺陷,存在各项配套设施多年未更新、摊位老旧、划行规市不合理等诸多问题,导致市场内部脏乱差现象凸显,较大程度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幸福感。农贸市场是民生工程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的米袋子、菜篮子,并且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对该市场老旧设施及时进行改造和提升,以达到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美化亮化城市环境,人民群众满意舒心的目的,拟从开业条件、经营管理及设备配置着手,通过科学划行规市、摊位美化亮化、下水道清理、线路整理优化、墙面地面处理等手段,使老市场焕发新活力,有力提升城市形象,大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情况:项目通过对现场堪察并对实际功能性参照农贸市场规范要求进行合理科学部局。
二、项目内容
内容:建设和改造摊位130个,块料台面栏板、装饰板、灯箱、地面改造、25线管、4mm铜芯、线荧光灯、配电箱等。
三、经费预算与任务清单
20xx年预算安排:95.464万元。(附工程预算书)
四、绩效情况
1、实施方案可行性。根据国家标准文件及及《萧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重点工作及十大民生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的要求:该项目的实施将为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市场环境、惠泽民生、全力保障城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便利,为萧县文明城市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项目实行。
2、财政可承受能力。该项目资金申请规模对本部门中期财政规划项目支出规划控制数无影响。
3、执行保障性。本次项目实施,均按照县文件精神,遵照程序,依法进行。
五、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情况
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建设,提升市场文明环境
质量指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农贸(集贸、批发)市场标准。
时效指标:20xx年
成本指标:投入金额95.464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市场经营环境,干净整洁,文明有序。
可持续影响指标:加强所有市场经营环境文明建设,建立良好舒适的购销市场空间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共满意度90%以上
六、总体结论
综合上述绩效评估情况,我们认为本次申请的县级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指向明确,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评估过程经调查研究及科学论证,符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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