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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气污染的建议书 篇11

来源:智榕旅游

  全县党员干部、父老乡亲: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浪费资源、浪费钱财,造成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及环境卫生污染,而且还易造成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民生水平不断提高,但仍属经济欠发达县,推进“四个强县”和海西新连城建设,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为此,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禁止和倡导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以及《关于禁止和倡导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连委办发〔_〕3号)等文件精神,在节日、庆典以及各类会议活动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各级党员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勤俭节约、崇尚文明,在走亲访友时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积极做好邻里、亲朋好友的宣传引导工作,营造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

  三、广大人民群众要“勤以修身,俭以养德”,在各类节日、庆典期间,自觉选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新颖、环保、低碳的方式庆祝,使文明节俭、反对浪费蔚然成风。

  _年春节将至,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应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禁止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文明祥和、健康节俭的新春佳节,以自身实际行动推进省级文明县城、省级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创建。

  恭祝: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万事如意、全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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