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适应公司现实发展阶段的管控需要,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和双向沟通;促进团队协作,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和忠诚度;保护能绩平衡,查处违规行为,保障公司规范、高效、稳健、安全运营;通过关注管理者的短期行为,实现公司长期整体利益;根据公司考核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二、督查内容
内部督查分为工作督查和违规问题查处两部分。
工作督查内容包括:工作计划(周期性经营计划和本周期经营分解保障计划)执行情况、管理制度落实及工作纪律情况、团队协作及工作效率情况等。
违规问题查处内容包括:以职谋私,严重工作失职,被举报、投诉事件等。
三、时间周期
1、周督查导;
2、月督查考核;
3、年终督查。
四、工作职责
1、公司成立由全体高层为成员、总经理任总督察的考核督察领导小组,负责对内部督查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对日常督查结果应用和涉及重点督查事项、人员适任性督查、重大工作缺陷督查及恶性投诉案件查处等比较复杂的督查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2、公司考核督察领导小组下设督察室,负责考核督察工作的执行,暂由办公室主任兼任督察室主任。
3、督查室的主要职责:
3.1 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计划的执行情况;
3.2 监督、检查公司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3 监督、检查公司工作纪律的日常遵守情况;
3.4监督、检查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异常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和防范措施;
3.5向总督察提交督查计划,报告交办督查任务的完成情况;
3.6建立内部督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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