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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的合同 篇11

来源:智榕旅游

  甲方(卖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乙方(买方):吉林申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秉承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此《房屋买卖协议》

  1.甲方将位于农安县开安镇王义商贸区项目8号楼_________室与_________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单价为____________元/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2.上述房屋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元。

  3.上述房屋款项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4.甲方自此协议签订后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

  5.上述房屋买卖发生的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6.上述房屋系甲方由农安蓝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抵账形式够得,建筑面积按最终主管部门实测为准。

  7.甲方按照此《房屋买卖协议》规定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并保证上述房屋没有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存在,确保乙方能顺利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另,乙方有权转让上述房屋。

  8.甲方保证乙方入住上述房屋时,水、电、燃气、供暖等房屋使用功能顺利实现,如不能顺利实现,则视为甲方违约。

  9.甲、乙双方约定违约金,违约金额按上述房屋总价款的35%计算。

  10.甲、乙双方如在此《房屋买卖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诉讼解决。

  11.此房屋买卖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订之时即发生法律效力,与相关管理部门制作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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