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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街门面出租合同书 篇3

来源:智榕旅游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皖桐城市环城西路11号 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租凭期限至__20xx___年__6__月__8__日至___20xx__年-__6___月__8_日,计_12_个月。

  二、门面租金为人民币 1000 元/月,乙方子自租房日起,每月的8号按期交付足额房租,不得拖欠一天。另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押金500元整,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续约,甲方将如数退还乙方500元整。

  三、乙方租凭期间,各项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以及其它由乙方租用期间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结构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期间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房屋被盗等不安全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或不再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15天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租金另定)

  如需转让,须通知甲方,达成协议后转。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如乙方强行终止合同,甲方有权不退还房租和500元整押金。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乙方在租房期间应合法经营,不得有违法行为,如乙方发生违规行为,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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